张玲玲
张玲玲,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法学博士,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和中国社会科学院联合培养知识产权法博士后。北京市“十百千”工程人才,北京市“百名法学英才”,北京市委组织部青年骨干人才。先后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代理审判员、代理审判长、员额法官,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近千件,其中包括微博诉脉脉不正当竞争案、新华字典商标侵权案等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参与多项国家级课题,在《知识产权》《人民司法》等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五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