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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本视角下集体林权制度变迁与演化机理研究

ISBN:978-7-5161-3378-1

出版日期:2013-10

页数:252

字数:262.0千字

点击量:8523次

定价:4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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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9XSH018)研究成果;武陵山民族文化与旅游发展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资助成果;国家民委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研究成果 展开

图书简介

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农村广泛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替代生产队体制的改革,带来了我国农业与农村经济的巨大变化。受农村改革政策影响,国家对集体林业的改革也采取了与农业改革基本相同的思路——“分林到户”改革。然而,与同时期农业“分田到户”改革所建立的“家庭经营为基础、统分相结合”的农地经营制度效率相比,却要逊色得多。为什么同样思路的改革在农业和林业内出现这么大的反差呢?除了林业行业有自身的特殊性外,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就是集体林权制度安排不能很好地适应现代林业发展的需要,仍然存在林业产权不明晰、经营主体不落实、林权流转不规范、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配套政策不完备等重要问题,这些问题长期存在,并互相作用,使得林权流动性大大降低,严重影响了集体林资源的配置效率。因此,进一步探索集体林权制度变迁与演化机理,提出解决集体林业建设与发展问题的制度化方案和配套政策体系,具有重大意义。本书在综合国内外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选择制度分析视角,引入社会资本变量,并借用新制度经济学、社会人类学、林业经济学等理论和方法,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求证假说→提出对策→研究总结”的思路来设计整体研究框架。本书设计了4个部分共10章,在弄清集体林权制度变迁与演化的历史进程和现状基础上,试图从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层面,对影响集体林业发展的林权制度、经营组织、林农决策、社区管理以及配套改革等重要方面进行分析和解释,并提出我们的观点和策略。在整个研究过程中,力图贯穿批判的视野和创新的精神。这项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尽可能为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体系和促进集体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较为系统的理论支持和制度化分析手段。研究的主要内容和得到的主要结论如下:第一,中国集体林权制度变迁与演化经历了五个重要的历史阶段,均呈现出以政府为主导的强制性变迁特点。本书提出,我国集体林权制度变迁与演化的历史进程,按照林地和林木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程度,以时间为序,可以划分为五个重要的历史阶段:土地改革时期、合作化及人民公社时期、林业“三定”时期、林权制度改革初步探索时期、林权市场化改革深化时期。本书认为,我国集体林权调整多变,激励不足,使得本来就不够清晰的林业权属变得更加模糊,林农经营林业的积极性显著受挫。研究发现,每一次集体林权制度的重大变革,主要是由各级政府通过命令、指示、意见、决定、法规等强制性手段来主导进行的,林农的经营决策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政府的政策指向。第二,从理论层面上较为完整地提出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变迁的一般路径和总体思路。本书认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个制度变迁与制度创新的过程,它遵循制度变迁与演化的一般路径。即整个改革工作由第一行动集团“政府组织”为主导,以第二行动集团“农户组织”为主体,通过明晰林业产权、落实经营主体、规范林权流转、完善配套改革等重要措施,共同实现集体林权制度变迁和林业发展的改革目标。第三,以湖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践为例,运用多元回归模型对影响湖北林业经济增长的因素进行了定量估计,证实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可以通过优化林业生产结构来实现集体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湖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践证明,林改对林业家庭经营面积、林农造林积极性、林业经营收入等方面有显著的促进作用,集体林业的发展活力全面增强。林业生产结构变动的实证结果显示,营林、采伐和加工对林业经济增长均有显著影响,但目前营林和采伐的贡献率较高,而林产加工的贡献率较低,这说明湖北林业经济的增长仍然属于粗放型增长,同时也进一步说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可以通过优化林业生产结构和产业布局来实现林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第四,通过解构林权制度结构特征,建立了集体林权制度结构的理论分析框架和数理模型,揭示了集体林权制度变迁与演化的内在机理,并分析了影响制度变迁路径和效率的主要因素。本书从产权制度起源的视角,把现代林业产权制度结构分解为外在制度和内在制度。外在制度完成林业产权的初始配置,以公平、稳定和统一为目标,以政府为主导,实行强制性制度变迁。本书引入一个强制性制度因子“θ”,通过数理分析得到了一个描述集体林权外在制度强制性变迁与演化机理的指数函数方程,它表明政府强制性推动的力度越大,其制度变迁的过程就会越快。内在制度实现林业产权的次生配置,以效率、激励和多样为目标,以林农为主导,实行诱致性变迁。本书引入一个诱致因子“φ”,通过数理分析得到一个描述集体林权内在制度变迁与演化机理的幂函数方程,反映了内在制度变迁与当地社区人均社会资本变化的关系。将二者有机结合,共同建构了集体林权制度结构的理论分析框架和数理模型,从而找到了影响集体林权制度变迁路径和效率的主要因素。这一分析方法和研究视角,在目前国内同类研究中较为少见,因而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和学术价值。第五,把社会资本纳入林农确权决策的因素分析之中,构建了林农自主确权决策的数理分析模型,从而找到了林农最优确权决策的约束条件,并进一步阐释了社会资本的变化与集体林权制度变迁演化路径的关系。本书认为,集体林“确权到户”的过程是林农自主决策过程,但不同村组或社区的经济社会条件和社会资本存在差异,其决策的影响变量及其影响程度也是有差异的。本书引入社会资本变量,构建了林农自主确权决策的数理分析模型,得到了人均社会资本的变化率与外在制度变迁强度“θ”和内在制度变迁效果“φ”的数理关系,从而拓展了制度变迁理论的解释边界,进一步阐释了社会资本的变化与林权制度变迁演化路径的关系。研究表明,以政府组织为主导的强制性改革举措和以村民为主体进行的诱致性制度变迁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影响的程度取决于外在强制制度供给与内在诱致制度变迁力量的较量。这一研究结论,对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体系提供了重要的制度化分析手段,具有重要的决策价值和理论创新意义。第六,林权分散、林地细碎与林业适度规模经营矛盾促使林农理性选择林业经营组织。就集体林业经营的现状而言,有些地方可能适宜以农户家庭经营为主,有些地方可能更适宜以合作经营为主,这两种层面的经营组织选择,都要由农户自己来理性决策。本书认为,在林业经营组织制度创新方面,应在稳定现有林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积极为农户之间的联合与合作创造良好条件,在政策、资金、技术和信息等方面对农民发展合作经营给予倾斜和支持,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且有合作意愿的农户进行多种形式的林业合作经营,尽快提升林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水平,从而提高集体林合作组织的经营效率。第七,社区林业是集体林资源经营管理的有效组织管理制度。本书认为,社区林业作为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以及改善生态环境的一种制度安排,能够使林业科学技术措施与社会经济手段在社区层面上实现很好的结合,也能使广大社区村民以各种方式参与森林资源的生产经营管理,从而降低技术实施和管理运行的制度成本,提高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但是,社区村民参与林业合作经营的方式受到合作成本与预期收益的影响,因而呈现出多样化的组织形式。第八,改革并完善林业配套政策措施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条件。由于林权改革的配套政策不完备,新的林权制度安排会与原有其他制度发生摩擦,降低了制度创新效率。本书提出,要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能真正促进林业的长远发展,就需要不断改革和完善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林权流转制度、林地管理制度、林业税费制度、林业生产经营管理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等主要配套政策措施,不断为优化林业资源配置创造良好条件。这对于实现各项制度间的互补与均衡,完善和优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体系和制度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关键词:集体林权改革 制度变迁 社会资本 经营组织制度 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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