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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三百年:从帮会到黑社会

ISBN:978-7-5004-9367-9

出版日期:2011-02

页数:337

字数:302.0千字

点击量:7750次

定价:3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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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简介

近年来,由于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活动猖獗,尤其是2009年重庆“打黑”行动取得辉煌成果,引起了人们对历史上的帮会和黑社会的关注。在重庆打黑活动取得初步成果的2009年9月初,有人把我在 《中国地下社会》一书中有关哥老会起源的章节,冠以 《重庆历史上真实的黑社会》的标题,摘要发表在新闻媒体上,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之后,凤凰卫视的编导邀请我做客 《世纪大讲堂》,以 《中国地下社会三百年》为题,讲述了清代的帮会和民国年间的黑社会。事后,我感到帮会和黑社会的内容复杂,在短短的一个小时内,很难把问题讲清楚,特别在涉及帮会历史方面,尚存在诸多误解,有待澄清。不久前,《华商报》上刊登了一篇题为 《从帮会的角度研究民国》(2011年11月27 日)的书评,作者提出了一个非常好的建议,遗憾的是文中在涉及帮会起源问题时,仍然沿袭以往帮会中人的说法如 “洪门,是清末最大的民间力量,郑成功开创,陈近南发扬”,“青帮,本是雍正为了分化民间势力而设,原为 ‘安清帮’——其创帮老祖本是奉洪门首领之命‘潜伏敌营’”等。类似说法在近年来有关帮会历史的著作中,仍然俯拾即是。还有许多著作或通俗读物,干脆把帮会同黑社会等同起来,认为历史上的帮会,就是今天的黑社会。这些误解,均有待澄清。为了使广大读者对帮会的历史有一个比较正确的认识,我萌发了撰写一本有关帮会与黑社会的通俗历史读物的想法。在一次学术研讨会上,我遇见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的武云博士,同她谈起这个设想,得到她的鼓励和支持,增加了我撰写此书的信心,于是有了本书的诞生。

本书撰写的宗旨,在于希望使读者能够对帮会和黑社会有一个全面、准确的了解。

如今人们在谈论帮会和黑社会时,往往把二者混为一谈,均称之为“黑社会”。这是一种误解,二者虽然有相同之处,但也有本质性的区别。帮会是由历史上下层社会的农民、手工业者、小商贩和游民组成的社会组织,虽然有危害社会的消极方面,如聚众打架斗殴、抢劫夺财、绑架勒索、走私贩毒等;但是,也具有某些积极方面,如平时在成员之间施行互济互助和自卫抗暴,在社会矛盾激化时,往往进行反抗统治阶级的斗争,清代历史上的农民起义,大多为帮会 (有些是教门)所发动和领导。帮会在反抗外国侵略方面也曾作出过贡献,尤其是在辛亥革命时期,天地会和哥老会等帮会曾经在推翻清王朝的斗争中发挥过重要作用。对于历史上帮会的这些积极作用,不应抹杀。而民国年间的黑社会,如上海的青帮、四川的袍哥,乃是由帮会蜕变而来,已经成为统治阶级的鹰犬,有些成为军阀、官僚争权夺利的工具,有些成为危害社会的土匪。总之,黑社会乃是社会的毒瘤,其存在毫无积极意义。总之,帮会和黑社会虽然在行为方式和具体活动中有某些相同或相似之处,但是,在性质上却有所不同,不应把二者混为一谈。

目前我国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是否就是黑社会?这也是人们关心的问题之一。

我国官方一般把人们通常所说的 “黑社会”称为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而不是直接称之为 “黑社会”。我国 《刑法》第294条把具备以下特征者界定为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组织结构比较紧密,人数较多,有比较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较为严格的组织纪律;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通过贿赂、威胁等手段,引诱、逼迫国家工作人员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活动,或者为其提供非法保护;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范围内,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大肆进行敲诈勒索、欺行霸市、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那么,“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是否就是 “黑社会”呢?我个人理解,“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其实就是 “黑社会”。因为把一个犯罪组织确定为 “黑社会性质”,那么,这个犯罪组织当然就是 “黑社会”。

人们在谈到帮会和黑社会时,往往均以 “江湖”称之,那么,“江湖”与帮会、黑社会是何关系呢?

首先,让我们来考察何谓 “江湖”?有人考证,“江湖”一词,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出现了。在 《庄子·内篇》中提到:“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啕以湿,相濡以沫,不若相忘于江湖。”不过,庄子在这里所说的 “江湖”,同后来人们所使用的 “江湖”,其内涵完全不同。“江湖”一词是对江河湖泊的抽象化,用来专指那些游离于主流社会之外的社会群体,人们就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 “江湖”这个概念的。在历史上,“江湖”成员多为下层社会的游民,他们不仕、不农、不工、不贾,居无定所,浪迹四方,行为飘忽不定又神秘莫测,稍不如意就不惜使用暴力,因此人们便用游移不定和波涛汹涌的江河湖泊来形容他们。历史上,“江湖”作为非主流社会的群体,几乎涵盖了除士农工商以外的所有人群,包括医卜星相、贩夫走卒、退隐官员、落魄文人、说书卖艺以及骗子、窃贼、强盗、侠客、乞丐、清客等各色人物。“江湖”中人大多属于身无恒业的流浪者即游民,他们为了生存和发展,往往拉帮结伙,组成帮会。许多人加入帮会就是为了闯荡江湖,混口饭吃。这种行为在洪门称为 “跑码头”,青帮称为 “靠码头”。这是因为哥老会的形成同川江上的水手、纤夫有关;青帮的形成,也同漕运水手行帮有关,所以帮会习惯于把其活动据点称为 “码头”。这些 “码头”一般设在茶馆酒肆,作为联络据点或帮会成员外出闯荡的歇脚点。为了确认来者是否具有帮会成员的身份,便创造了诸多不为外人了解的隐语、暗号、切口和帮规、戒约,于是形成了一种有别于主流文化的 “亚文化”即所谓 “江湖文化”。江湖文化虽然也有某些可取之处,有些内容已经成为民俗的一部分,江湖文化中有许多用语,已经被人们广泛使用,如“龙头”、“老大”,便是哥老会首领的称谓;再如 “摆平”、 “落马”、“结梁子”等,已经成为人们的习惯用语。但总的看来,江湖文化有很大的局限性和消极作用。他们常常打着行侠仗义、劫富济贫的旗号,谋取私利,进行各种破坏正常社会秩序的犯罪活动,甚至不惜公然蔑视法律和道德规范,破坏公共秩序,对社会造成巨大危害。江湖文化所推崇的 “哥们儿义气”,被许多人奉为处世原则,遇事不问是非曲直,一味袒护自己的 “哥们儿”。一些人为了获取私利,一些官员为了升迁或以权谋私,不惜拉帮结伙,结成小集团,这些都是 “江湖文化”的遗毒!

从上述内容来看,帮会乃是 “江湖”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黑社会是否也属于 “江湖”的范畴呢?回答是肯定的。首先,从历史渊源来看,民国年间的黑社会,如上海的青帮和四川的袍哥,就是由清代的帮会蜕变而来。其次,帮会与黑社会之间并没有严格的界限,两者无论在阶级构成、行为方式上,还是在具体活动上,均有诸多相同或相似之处。而且往往同时并存,帮会在一定条件下,也会蜕变成黑社会。所以,黑社会也属于 “江湖”。本书的内容,涵盖了清代的帮会与民国年间的黑社会,阐述了从帮会到黑社会的演变历程,因此取名曰 《江湖三百年——从帮会到黑社会》。

历史是现实的一面镜子。当今黑社会的行为方式、处世原则和活动内容,同历史上的帮会和黑社会大多相同或相似,因此,熟悉历史上的帮会与黑社会,可以更好地了解当代黑社会的本质,使人们远离黑社会,免遭其荼毒;公安、司法机关也可以通过了解帮会与黑社会的历史,更好地实施社会控制,尽可能地把黑社会组织消灭在萌芽状态,以维护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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