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民主主义农业经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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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主主义农业经济是新民主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民主主义经济是一种区别于资本主义和前资本主义时期各种经济形态的新型经济。新民主主义经济包括新民主主义农业经济不能自发产生于旧经济制度的内部,而必须通过新民主主义革命,推翻旧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制度,建立新民主主义制度的前提下产生。因而新民主主义经济包括新民主主义农业经济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产物。而新民主主义农业经济的诞生和发展,则标志着我国近代农业经济由衰落、崩溃,逐渐走上振兴的道路,并为我国以后建立社会主义农业经济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一
新民主主义经济包括新民主主义农业经济是在摧毁半殖民地半封建农业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种过渡性经济,并不是一种独立的社会经济形态。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发展前途是社会主义,而不是资本主义。这一历史发展趋势,是由新民主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的相互联系所决定的。而新民主主义经济产生的前提是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推翻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统治和剥削。新民主主义农业经济产生的前提,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农村建立人民民主政权,实行土地制度的改革,废除封建的土地制度,把土地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在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下,新民主主义农业经济结构不是单一的,而是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包括国营农业经济、合作社农业经济、个体农业经济、带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富农经济。多元性的经济结构是由一定社会经济条件决定的。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对正确认识这一客观规律,曾经历过长期的探索。新民主主义经济既不是照搬苏联经济的模式,也不是自发形成的。它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从中国实际出发,经过长期探索逐步形成的。
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革命根据地建立后,经过土地革命,当时应建立什么样的经济结构,曾出现过分歧。当时的“左”倾错误路线的代表,曾企图在革命根据地建立全部土地归苏维埃经营的单一的农业经济结构。(1930年,在江西永新县举办大规模的集体农庄,把雇农集中起来进行所谓“共同劳动,共同消费”,因雇农和其他农民群众的反对而作罢。)历史证明,单一的农业经济结构是不符合我国农村经济实际的,它既不能满足农民对土地的要求,同时也超越了历史发展的现实。在实践中遇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反对是理所当然的了。中国共产党在与“左”倾错误路线斗争中,在毛泽东正确路线的指导下,逐步探索出符合我国农村经济实际的经济结构。在当时的革命根据地就产生了新民主主义农业经济的雏形。
在革命根据地,中国共产党实行没收帝国主义和反动派的工商企业和财产的政策,把它们变为根据地政权所有的公营企业,并兴办了一批公营工商企业和银行;组织农民没收封建地主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各种合作社,发展根据地的农业和手工业生产,同时允许私人中小资本的存在。这样在革命根据地内初步形成了公营(当时称为“国营”)、合作社、个体和私人资本主义等几种经济成分,从而产生了新民主主义经济的雏形。
1934年1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上毛泽东代表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所作的报告和结论中,总结了根据地经济建设的历史经验,阐述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对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的若干原则进行了论述,尽管当时还没有提出“新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概念。他指出:“我们的经济政策的原则,是进行一切可能的和必须的经济方面的建设,集中经济力量供给战争,同时极力改良民众的生活,巩固工农在经济方面的联合,保证无产阶级对于农民的领导,争取国营经济对私人经济的领导,造成将来发展到社会主义的前提。”“我们的经济建设的中心是发展农业生产,发展工业生产,发展对外贸易和发展合作社。”“在目前的条件之下,农业生产是我们经济建设工作的第一位。”“现在我们的国民经济,是由国营事业、合作社事业和私人事业这三方面组成的。”“国家经营的经济事业,在目前,只限于可能的和必要的一部分。国营的工业或商业,都已经开始发展,它的前途是不可限量的。”“我们对于私人经济,只要不出于政府法律范围之外,不但不加阻止,而且加以提倡和奖励。因为目前私人经济的发展,是国家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所需要的。私人经济,不待说,现时是占着绝对的优势,并且在相当长的期间内也必然还是优势。”“合作社事业,是在极迅速的发展中。据1933年9月江西福建两省十七个县的统计,共有各种合作社1423个,股金30余万元。发展得最盛的是消费合作社和粮食合作社,其次是生产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的活动才刚开始。合作社经济和国营经济配合起来,经过长期的发展,将成为经济方面的巨大力量,将对私人经济逐渐占优势并取得领导的地位。所以,尽可能地发展国营经济和大规模地发展合作社经济,应该是与奖励私人经济发展,同时并进的。”
抗日战争时期,1939年12月,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首次创造性地提出“新民主主义革命”概念。毛泽东指出:“现时中国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革命,已不是旧式的一般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革命,这种革命已经过时了,而是新式的特殊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革命。这种革命正在中国和一切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发展起来,我们称这种革命为新民主主义的革命。这种新民主主义的革命是世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一部分,它是坚决地反对帝国主义即国际资本主义的。它在政治上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于帝国主义者和汉奸反动派的专政,反对把中国社会造成资产阶级专政的社会。它在经济上是把帝国主义者和汉奸反动派的大资本大企业收归国家经营,把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农民所有,同时保存一般的私人资本主义的企业,并不废除富农经济。因此,这种新式的民主革命,虽然在一方面是替资本主义扫清道路,但在另一方面又是替社会主义创造前提。中国现时的革命阶段,是为了终结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和建立社会主义社会之间的一个过渡的阶段,是一个新民主主义的革命过程。”
毛泽东在1940年发表《新民主主义论》,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总结了抗日根据地建设的经验,提出了“新民主主义的社会”的概念。这是对根据地社会性质的科学总结。
他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多年以来,不但为中国的政治革命和经济革命而奋斗,而且为中国的文化革命而奋斗;一切这些的目的,在于建设一个中华民族的新社会和新国家。在这个新社会和新国家中,不但有新政治、新经济,而且有新文化。这就是说,我们不但要把一个政治上受压迫、经济上受剥削的中国,变为一个政治上自由和经济上繁荣的中国,而且要把一个被旧文化统治因而愚昧落后的中国,变为一个被新文化统治因而文明先进的中国。一句话,我们要建立一个新中国。”“在中国建立这样的共和国,它在政治上必须是新民主主义的,在经济上也必须是新民主主义的。”“大银行、大工业、大商业,归这个共和国的国家所有。”“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性质,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但这个共和国并不没收其他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并不禁止‘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这是因为中国经济还十分落后的缘故。”“这个共和国将采取某种必要的方法,没收地主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实行中山先生‘耕者有其田’的口号,扫除农村中的封建关系,把土地变为农民的私产。农村的富农经济,也是容许其存在的。这就是‘平均地权’的方针。”“在这个阶段上,一般地还不是建立社会主义的农业,但在‘耕者有其田’的基础上所发展起来的各种合作经济,也具有社会主义的因素。”“中国的经济,一定要走‘节制资本’和‘平均地权’的路,决不能是‘少数人所得而私’,决不能让少数资本家少数地主‘操纵国民生计’,决不能建立欧美式的资本主义社会,也决不能还是旧的半封建社会。”“这就是革命的中国、抗日的中国应该建立和必然要建立的内部经济关系。”“这样的经济,就是新民主主义的经济。”
毛泽东总结抗日根据地建设的经验,论述了抗日根据地社会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的社会。1941年5月8日,他在《关于打退第二次反共高潮的总结》中指出:“还有一些同志,不了解陕甘宁边区和华北华中各抗日根据地的社会性质已经是新民主主义的。判断一个地方的社会性质是不是新民主主义的,主要地是以那里的政权是否有人民大众的代表参加以及是否有共产党的领导为原则。因此,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政权,便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标志。有些人以为只有实行十年内战时期那样的土地革命才算实现了新民主主义,这是不对的。现在各根据地的政治,是一切赞成抗日和民主的人民的统一战线的政治,其经济是基本上排除了半殖民地因素和半封建因素的经济,其文化是人民大众反帝反封建的文化。因此,无论就政治、经济或文化来看,只实行减租减息的各抗日根据地,和实行了彻底的土地革命的陕甘宁边区,同样是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各根据地的模型推广到全国,那时全国就成了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
经过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经济建设的实践和延安“整风”运动,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的国情、民主革命的性质以及中国革命的前途等问题认识进一步深化。毛泽东在1945年4月在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的《论联合政府》中又对新民主主义经济理论有了新发展。特别是强调要发展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论述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经济中包括三个组成部分:国家经营、私人经营和合作经营。论述了三种资本主义的区别:法西斯的资本主义、民主的资本主义、新民主主义的资本主义,指出:“我们提倡的是新民主主义的资本主义”,“它的性质是帮助社会主义的”,“有利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并提出了欢迎“外国投资”,并预言“外国投资的容纳量将是非常广大的”。批判民粹主义,要“广泛地发展资本主义”。
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包括经济理论是中国共产党总结了大革命时期和十年内战时期的革命实践中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同时总结了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建设发展中的经验提出来的,因而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一方面它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为基础,坚持了无产阶级在民主革命中和革命胜利后的领导权,指明了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前途;另一方面,它又根据自己对中国国情的认识,吸收了中国民主革命的经验教训,提出了符合中国实际和人民要求的具体方针和政策。而这些方针政策在实践过程中的效果和不断完善,又反过来促进了新民主主义经济理论的形成和成熟。
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反动派破坏了统一战线和国共合作的局面,挑起内战,堵塞了中国通过联合政府、和平改革进入民主社会的道路。随着阶级斗争激化,为了发动农民,将减租减息政策转变为土地改革政策,推进了农村社会的民主进程;而随着人民解放军转入战略反攻,建立新中国提上议事日程。新民主主义经济理论中关于社会制度与经济制度的论述更加具体和翔实,其主要内容集中体现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决议和《共同纲领》中。
1947年12月25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召集的会议上作了《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报告,第一次明确提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经济纲领:“没收封建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没收蒋介石、宋子文、孔祥熙、陈立夫为首的垄断资本归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所有,保护民族工商业。这就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经济纲领。”并提出了“新中国的经济构成是:(1)国营经济,这是领导的成分;(2)由个体逐步向着集体方向发展的农业经济;(3)独立小工商业者的经济和小的、中等的私人资本经济。这些,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全部国民经济。而新民主主义国民经济的指导方针,必须紧紧地追随着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这个总目标。一切离开这个总目标的方针、政策、办法,都是错误的”
1948年6月,周恩来提出了区别新民主主义经济与旧民主主义经济的基本原则:“1.无产阶级领导的经济还是资产阶级领导的经济;2.为多数人还是为少数人;3.以劳动大众为主附加自由资产阶级,还是以资产阶级为主附加劳动大众;4.基本上计划经济,还是完全自由主义经济;5.如果个人或少数人利益与大多数人不冲突时,则大多数加少数;如果少数人或个人利益与大多数发生根本冲突时,则抛弃少数而顾大多数。”
1948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进一步确定了“新民主主义经济”概念。毛泽东在报告中说:“我们政权的性质前面已经讲过,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我们的社会经济呢?有人说是‘新资本主义’。我看这个名词是不妥当的,因为它没有说明在我们社会经济中起决定作用的东西是国营经济、公营经济,这个国家是无产阶级领导的,所以这些经济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农村个体经济加上城市私人经济在数量上是大的,但是不起决定作用。我们国营经济、公营经济,在数量上较小,但它是起决定作用的。我们的社会经济的名字还是叫‘新民主主义经济’好。”
1949年3月召开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决议指出:“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加上私人资本主义,加上个体经济,加上国家和私人资本主义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些就是人民共和国的几种主要的经济成分,这些就构成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
这一时期还提出了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基本政策——“四面八方”政策:“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这一政策包括了四个方面(公私关系、劳资关系、城乡关系、内外关系),八个对象,简称为“四面八方”政策。1949年4月15日毛泽东接见陶鲁笳等人时提出:“我们的经济政策可以概括为一句话,叫做‘四面八方’。什么叫‘四面八方’?‘四面’即公私、劳资、城乡、内外。其中每一面包括两方,所以合起来就是‘四面八方’。这里所说的内外,不仅包括中国与外国,在目前,解放区与上海也应包括在内。我们的经济政策就是要处理好‘四面八方’的关系,实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全面建立,经济得到快速恢复和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建设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在宏观经济管理上,通过中央和地方经济权限的划分,财政、金融、外贸体制的变革,实现财政平衡,国家对市场的调控、调整公私关系等方面,稳定市场物价,实现政府的主导作用和“节制资本”。②在微观经济管理方面,通过农村土地改革、互助合作运动、爱国丰产运动,以及城市企业民主改革、清产核资、发展国家资本主义经济,通过“三反”、“五反”、劳资协商、劳动力调配、工资制度改革等方面,解放生产力,调动多种经济成分的积极性,实现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③在对外经济关系方面,通过“统制外贸”、打破“封锁”、限制外资企业、外贸重心转移,积极寻求苏联和东欧国家援助,发展对外贸易。④在社会经济发展方向上,通过优先发展国营经济、开展互助合作、限制富农经济、发展合作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改造私营金融业等,促使新民主主义经济中社会主义成分的增长。
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是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创造出来的符合中国国情的经济制度。新民主主义经济理论及其实践的历史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在长达二十余年的革命战争期间,坚持了革命根据地的经济建设,支持武装斗争,直至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第二,为新中国的建立提供了经济制度和基本经济政策依据,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保证了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和发展。第三,为实现中国的工业化和向社会主义过渡提供了桥梁和保障。
二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进行土地制度的改革,消灭封建地主的土地所有制,建立劳动农民个体私有经济,是创建新民主主义社会和新民主主义农业经济的重要经济基础和历史前提。
土地改革以前,中国农村占主导地位的是封建土地所有制,即不从事耕作的少数地主占有大量土地;以耕作为生的多数农民却很少甚至没有土地,被迫租地耕种,向地主交纳高额地租。据1952年8月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材料,全国土地改革以前,各阶级占有耕地情况如表1。
表1 全国土地改革前各阶级占有耕地统计表
统计表明,占全国农户不到7%的地主、富农占有耕地总数的50%以上而占全国农户57%以上的贫雇农只占有耕地总数的14%,处于无地少地的状态。
由于封建土地制度一直受到上层政权的保护,土地制度的改革自始至终是一场激烈争夺政权的阶级斗争。从1927年土地革命开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土地改革都是与建立和巩固革命根据地的斗争密切结合在一起进行的。凡是建立了巩固的人民政权的地方,土地改革就能比较顺利地开展;如果革命战争失利,旧政权就会复辟,即使已经进行了土地改革,地主阶级还会反攻倒算,土地改革的成果就随之丧失。只有坚持武装斗争,夺取并巩固政权,农民运动和土地改革的成果才能得到保障。而农民土地问题的正确解决,也就能极大地调动起农民参加革命战争和政权建设的积极性,并成为武装斗争胜利和巩固人民民主政权的基本力量。中国共产党指导土地改革运动,强调要按照阶级斗争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学说分析社会结构、分析阶级、分清敌我,掌握政策和策略。土地改革是要将地主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同时还要着眼于根本改变农村的社会结构、政治结构,亦即不仅要夺取国家政权,而且要改造农村基层政权,建立起有利于国家向现代化发展的新的、民主的、自由的社会关系。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在满足农民土地要求的同时,要以更大的注意力,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工作,提高农民的阶级觉悟和组织能力,使之从被压迫者变为新社会的主人。在土地改革中,未实行土地国有的政策,也未实行和平赎买政策(某些少数民族地区除外),而是放手发动群众自求解放,通过土地改革运动的实践,提高农民群众的政治、思想和组织水平,形成有觉悟有组织的阶级队伍。在土地改革运动中,依靠这支队伍,完成了基层政权的改造,因此土地改革运动是亿万人民群众争取民主的运动。这个运动,为建立一个包括少数民族地区在内的全国从上到下的统一政权奠定了基础,为新中国有一个长治久安的经济建设环境创造了条件。
在长达二十多年的土地改革运动中,政策变化很大,本书用了较大的篇幅论述这种变化。政策变动总的发展趋势是越来越完善,实施的方法和步骤越来越稳妥,效果也越来越好。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是没有阶级私利的政党,具有对人民革命事业的高度责任感和对追求真理的彻底性。革命的理论必须与革命的实践相结合,即与本国实际情况相结合,才能有生命力和战斗力,为此必须经过反复的实践过程。与此相联系,党的成长也要经历一个由幼稚到成熟的过程。中国共产党诞生初期,立即投入大革命高潮,由忽视农民问题到领导农民起义,走上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这就是最大的进步。但是对如何通过土地革命发动农民是缺乏经验的。由于封建土地制度的特点,在地主土地所有制占主导地位的同时,存在大量的农民小土地所有制,这就造成中国的土地改革不同于欧洲的反对封建领主制解放农奴,从而增加了制定分配土地政策的复杂性。这就是说,照搬外国的经验是不行的。中国共产党在开始时并没有也不可能认识到这种复杂性,在初期曾有照搬苏俄经验的倾向,几经反复,才逐渐积累起自己的经验,终于形成一整套正确的政策体系。在整个土地改革过程中,随着客观社会环境的不断变化,农村各阶级的政治态度也在变化,也需要相应地进行政策调整。地主阶级是土地改革的对象,但在不同时期对待地主的具体政策是不同的。在抗日战争时期由于民族矛盾的上升,地主的政治态度发生变化,在抗日统一战线的战略目标下,必须扩大团结范围,减少阻力,因此,改变没收土地政策,实行减租减息政策。新中国建立前的土地改革长期处于战争环境之中。战争的胜负关系革命事业的成败。环境的迫使不能不经常把“一切为了前线”作为制定政策必须考虑的一个因素。在战争中要充分考虑到占农民人口大多数的贫雇农的要求,为取得革命战争的胜利,有必要尽可能照顾到他们的切身利益,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如在解放战争时期曾一度产生“彻底平分”的口号,就是为了满足贫雇农的要求。在对待富农政策和策略上的变更,也与战争紧张关头更多地考虑满足贫雇农的要求和对发展生产重视不够有关,出现照搬苏联的“加紧反富农”,打击中间势力的错误政策。而随着战争环境变化和经验的丰富,又最终回到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上来,这在认识上是一次大飞跃。在这方面,毛泽东首先经过实地调查,分析农村阶级构成,作出了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贡献。农民群众在土地改革运动中,有一个从不自觉到自觉、由自在到自为的转变过程。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土地改革运动中是通过群众路线实施的。然而在运动中一度出现“群众运动是天然合理的”、“群众要怎么办就怎么办”、“贫雇农打江山坐江山”的观点,显然是不符合马列主义的基本观点的。在运动中清除农民群众中广泛存在的封建意识、宗教观念,树立正确的阶级观念,就需要经过反复的教育和斗争实践锻炼。在运动中既要放手发动群众,又要用政策教育和武装群众。
在中国废除封建土地制度的改革,尽管经历过多次曲折,但发展的主流始终是健康的,并取得了伟大的成就,极大地加快了历史进步。通过改革满足了农民对土地的要求,改造了农村基层政权,解除了桎梏农民的精神枷锁,为新民主主义农业经济的产生和发展创造了历史前提,并为推动中国起步走向社会主义工业化、现代化的道路,起了伟大的历史作用。
三
土地制度改革以后,农民个体经济发展的同时,开展互助合作,发展农业合作经济,在开展大生产运动中,政府机关、团体、军队和学校都发展农业生产出现一部分公营农业,使新民主主义农业经济结构形成多元性,包括国营(公营)农业经济、合作社农业经济、个体农业经济、带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富农经济。新民主主义农业经济史多元性的经济结构是由一定社会经济条件决定的。新民主主义农业经济发展的历史经历了以下四个时期: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时期。本书按照这四个时期分四章论述新民主主义农业经济史的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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