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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变迁:转型期我国农村构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研究

ISBN:978-7-5161-1772-9

出版日期:2012-12

页数:316

字数:320.0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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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5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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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简介

一 对“转型期”的简要界定

目前,对“转型期”的界定,学界是有分歧的:有学者把近代以来中国社会所发生的巨变即1840年至今的这段历史时期称为“转型时期”;有学者把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社会所发生的变迁称之为“转型时期”;也有学者把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社会所发生的体制性变迁称为“转型时期”。应该说这些说法都有一定的道理,因为对“转型期”本身的界定在学界并没有形成一个完全具有公度性的认定,所以不同的学者根据自身的研究框架和视角来选择不同的时间性界定并以此来凸显“转型期”的本质内容显然是可以接受的。正是这种原因产生了本研究界定“转型期”的必要。根据本研究的需要,笔者拟认可以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作为“转型”的界标并以此作为“转型时期”的开始。由此,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社会所发生的体制性变迁就成为本研究的时间性观察视角。言明了本研究之“转型期”的时间界标也就确立了本研究所定格的时间性坐标。

二 与本研究相关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1.研究现状

本研究将从三方面来展示与本论题相关的研究现状:

(1)简要展示与意识形态问题相关的研究现状

目前,关于意识形态问题的研究仍然是一种显学。尽管有部分学者主张淡化意识形态问题的研究或者弱化社会科学研究中的意识形态倾向或因素,但是,任何一种社会科学的研究只要涉及政治性因素、哲学性因素等就必然缠局在意识形态的操控之中,这样,必然导致各种摆脱意识形态因素制约的企图变成徒劳。人只要成为公度性的人,或者只要成为具有公度性社会或组织中的一环,就必然是意识形态的。因此,研究意识形态或者涉足于其中必然贯通或者影响整个社会科学的研究这一圆弧。在此语境中,国内学界对意识形态问题的研究和探讨主要集中在主流意识形态问题2756156上,而对主流意识形态问题的研究和探讨又是围绕两条次级线索来展开的:一条是政治家、学者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思想和理论以及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系列成果诸如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所作的诠释、论证和阐发;另一条是一些专门研究意识形态的理论工作者就意识形态问题本身所做的研究和探讨。可以说,前一条线索是一条广义的线索,后一条线索是一条狭义的线索。

从广义的线索来研究主流意识形态及其相关问题一直比较兴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所产生的一系列成果都是政治家们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方法和基本理论与中国社会不同历史阶段所出现的实际情况进行有机结合的结果。在此基础上,又出现了一批批诠释、论证和阐发这些理论的理论成果。尤其是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学者们更是做了更为系统而具体的研究,如:叶汝贤的《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李会滨的《社会主义:20世纪的回顾与前瞻》(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阎志民等人的《毛泽东的意识形态学说》(陕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王东的《中华腾飞论——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三代领导集体的理论创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俞可平的《全球化时代的社会主义》(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周宏的《理解与批判——马克思意识形态的文本研究》(上海三联书店2003年版)、王绍臣的《意识形态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牟成文的《以人为本研究——以科学发展观为视角》(湖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等等。

而从狭义的线索来系统研究意识形态问题则基本上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事情。如:俞吾金著的《意识形态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4月版)是我国第一部系统地从经典上就意识形态问题本身来研究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学说的标志性著作,随后有宋惠昌的《当代意识形态研究》(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年6月)问世。除此之外,还有姚大志的《现代意识形态理论》(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胡隆辉的《当代中国意识形态论》(河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郑永廷等人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研究》(中山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发展研究》(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王永贵等的《经济全球化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研究》(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朱兆中的《中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纵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朱虹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研究》(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季广茂的《意识形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邓光辉的《意识形态与乌托邦——当代影视文化研究的理论与方法》(文化艺术出版社2005年版)等著作。

除此以外,还有一些较有影响的文章,也基本围绕上述两个线索来展开,如邢贲思的《意识形态论》(《中国社会科学》1992年第1期)、田改伟的《试论我国意识形态建设》(《政治学研究》2005年第1期)、邹放鸣的《邓小平与中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政治学研究》2005年第1期)、孟浩明的《我国社会转型期主流意识形态建设问题》(《科学社会主义》2005年第4期)、张文镝的《深化对意识形态重要性的认识》(《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4年第5期)、何怀远的《论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杰出贡献》(《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4年第7期)、闫玉联的《论观念现代化及其在社会和人的现代化中的地位》(《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3年第2期)、胡联合的《辩证认识宗教对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双重作用》(《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4年第11期)、何萍的《意识形态与当代中国》(《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6年第1期)、侯惠勤的《弱化与强化:意识形态的当代走向与马克思主义的话语权》(《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4年第6期)、王东明的《建国初期新政权合法性与意识形态资源》(《党史研究与教学》2004年第2期)、萧功秦的《民族主义与中国转型期的意识形态》(参见李世涛编:《知识分子立场:民族主义与转型期中国的命运》,时代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韩源的《中国主导意识形态建设的知识社会学考察》(《江汉论坛》2006年第1期)和《全球化背景下维护我国文化安全的战略思考》(《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4年第4期)、李立锋的《多元化价值选择与建构当代中国主流价值体系的思考》(《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4年第9期,等等。

从学理上讲,这些研究有如下共同特点:①选择的视角相同,即站在宏观视角或者以国家或执政党的视角为自身研究视角。②研究的路径相同,即从意识形态与国家利益或执政党的利益的攸关性来进行。③研究的方法相同,即以文献研究方法为主。

(2)简要展示与“三农”问题相关的研究现状

目前,关于“三农”问题的研究也是显学。大致说来,自20世纪初以来,对中国农民问题的研究和探讨一直是学界尤其是社会学、人类学和政治学等诸多学科关注的热点和焦点。20世纪20年代,北平燕京大学的李景汉在对160个农民家庭进行调查后撰写《北平郊外之乡村家庭》,在研究家庭结构和功能的同时,开始涉足农民思想意识并以此作为观察视角来探询其对乡村政治的影响,明确提出了家庭在乡村政治中所充当的重要角色。20世纪30年代至40年代,李景汉撰写了《定县社会概况调查》,费孝通先后撰写了《江村经济》(敦煌文艺出版社1997年版)和《乡土中国》(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林耀华撰写了《金翼》(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9年版)和《义序的宗族研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版),等等。这些理论成果对认识和理解传统社会中的我国农民意识形态状况提供了较为系统的观点和资料。

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人也十分重视对农民政治意识与社会变迁之间的互动关系的研究,并写出了不少相关文章,其中以毛泽东的《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和彭湃的《海丰农民运动报告》最为著名。应该说,这些研究的政治价值超过它们的社会价值,当然,它们的社会价值也是同样不可忽视的。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相关问题的研究一度沉寂。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开始改革开放才重新掀起相关问题的研究热潮。到目前为止,已经诞生了一系列优秀成果,诸如:王沪宁的《当代中国村落家族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徐勇的《非均衡的中国政治:城市与乡村比较》(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2年版)、张厚安徐勇等的《中国农村政治稳定与发展》(武汉出版社1995年版)、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主编的《当代中国的村庄经济与村落文化丛书》、胡必亮的《中国村落的制度变迁与权力分配》(山西经济出版社1996年版)、徐勇的《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项继权的《集体经济背景下的乡村治理》(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王铭铭的《乡土社会的秩序、公正与权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赵秀玲的《中国乡里制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周晓虹的《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农民》(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王振耀的《中国村民自治理论与实践探索》(宗教文化出版社2000年版)、张静的《基层政权:乡村制度诸问题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曹锦清的《黄河边的中国》(上海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袁银传的《小农意识与中国现代化》(武汉出版社2000年版)、程贵铭的《当代中国农民社会心理研究》(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王晶的《中国农民信仰问题研究》(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罗沛霖等的《当代中国农村的社会生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张鸣的《乡土心路八十年:中国近代化过程中农民意识的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版)、孙达人的《中国农民变迁论》(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版)、乌丙安的《中国民间信仰》(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陈桂棣等的《中国农民调查》(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年版)、吴敏先的《中国共产党与中国农民》(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于建嵘的《岳村政治》(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吴毅的《村治变迁中的权威与秩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贺雪峰的《乡村治理的社会基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等等。据初步估计,自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特别是90年代末以来,由相关问题的研究所发表的论文达到数万篇之多,出版的专著达到百余部之巨。

从学理上看,关于“三农”问题的研究有如下共同特点:①在研究视角上,由视角单一向复合过度并逐渐以复合为主。②在研究路径上,由只注重宏大叙事向多种叙事过度并逐渐以综合叙事为主。③在研究方法上,由以文献研究法为主向多种方法并举并逐渐以实证研究法为主。

可以肯定地说,这些研究及其所取得的成果为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我国社会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提供了诸多的学理依据和支撑。但是,这些研究毕竟未能把主流意识形态问题和“三农”问题直接地、具体地和系统地放在同一个平台上进行共时性的研究。这样,学理研究上的缺欠必然导致实践中的国家或执政党所倡导的主流意识形态一直处于一种只注重宏大叙事而不注重微观叙事为背景的型塑之中,而这种状况所导致国家或执政党所倡导的主流意识形态越来越远离普通民众生活的现实越来越成为一个值得注目而且亟待解决的问题。“两张皮”状况或者在两个实体中形成一种无法相融的“断层”必然呈现为一种实存。或者,普通民众的思想意识或精神状况不能被纳入主流意识形态的型塑研究的议事日程,必然导致群众利益为主流意识形态的政治“宣示”所屏蔽,从而导致群众的生存和发展利益受损,并由此必然影响作为被型塑主体的群众对主流意识形态的有效接受。这种状况最终必然严重影响国家或者执政党之规范性预期的实现。

(3)简要展示与把上述两个问题捏合在一起进行研究相关的研究现状

目前,明确把上述两个问题捏合在一起进行研究还只是处于尝试阶段,因此这方面的研究成果还不是很多。初步说来,在此方面的研究中,我于2008年出版的《中国农民意识形态的变迁—以鄂东A村为个案》一书是一种尝试。拙著借用了学界已有的研究成果,吸收了已经成熟的研究方法,在更加开阔宽广的视阈中,首次把意识形态明确地区分为主流意识形态和群体意识形态,并引进微观叙事于主流意识形态的研究之中。这种微观叙事的偶性可以对应于:农民意识形态的形成和变迁与统治阶级或国家在不同历史时期所推行的主流意识形态密切相关,因为主流意识形态的型塑和传播是统治阶级或国家进行政权建设的一部分,型塑与传播主流意识形态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型塑者为了获取被型塑者的思想权与行动控制权。由于“意识形态是人类依附于人类世界的表现,就是说,是人类对人类真实生存条件的真实关系和想象关系的多元决定的统一”。2756157人一进入社会或者只要人成为一种社会意义上的人,人就必然处于各种群体意识形态的缠绕中,如此一来,被型塑者往往也会遵循先入为主的逻辑。由于作为型塑者的统治阶级或国家或者执政党与被型塑者之间的公度性往往不会即刻形成,因此作为型塑者的统治阶级或国家或者执政党必然会通过国家机器来协助其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和输出。这样,就必然形成两种推动变式:一种是强迫性推动,另一种是诱致性推动。所谓强迫性推动是在被型塑者无选择、不情愿的情况下的推动;所谓诱致性推动是在被型塑者有一定选择情况下的推动。而从作为被型塑者的农民的接受角度来看,农民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公度性的接受主要采用三种变式:阻抗性接受,适应性接受,迟滞性接受。阻抗性接受是指农民的被迫接受;适应性接受是指农民心悦诚服地接受;迟滞性接受是指农民有保留地接受或不能马上接受而是通过观察或产生一定的认知后才接受。拙著还从实证性的角度论证了政权性的变迁或体制性的变迁导致农民意识形态的变迁,同时农民意识形态的变迁又必然刺激国家或者执政党在型塑主流意识形态中做出必要的、适时的调整。

拙著的最大特点就在于:①展示一种新的研究视角。拙著不仅运用了宏观视角,而且兼顾了微观视角,并且首次真正把微观视角引进主流意识形态问题的研究之中。②敞开了一种新的研究路径。拙著不仅顾及意识形态与国家利益或者执政党利益之间的攸关性,而且把意识形态与社会中某一群体诸如农民的利益之间的攸关性也提到意识形态建构的议事日程。

同时,我还发表了一些与“群体意识形态”相关文章,诸如:《群体意识形态的概念、特点和功能》【《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3期】、《关于目前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在我国农村建构的思考》(《社会主义研究》2009年第6期)和《转型期我国农民政治意识变迁的特征分析》(《社会主义研究》2010年第2期)等。这些文章基本属于交叉分析上的合理延伸。

2.研究发展趋势

由于转型期市场化改革必然带来经济成分与利益多样化、社会生活方式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和获取利益的方式与形式多样化,因此,曾经整齐划一的社会存在模式必然被多样性所解构。当利益主义逐渐成为人们的主要思维方式和价值观的时候,国家或执政党所倡导的集体主义或共产主义思想或观念也就必然在相当程度上被虚化或弱化。在此背景下,如果我们的研究不能与时俱进,那么从学理研究中所获取建构主流意识形态理论支撑的预期就很难实现。在此语境中,我们应该看到,从宏观视角来研究主流意识形态建设问题当然是必要的,但是,仅此而已又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历史的发展、社会的演进不是个别人或个别集团或个别阶层的意志的产物,而是整个社会意志相互作用的结果。同时,意识形态建构是一个不断由量变到质变的历史过程,“意识形态从观念形式扩展为制度形式进而社会心理形式,同时具有观念、制度与社会心理的三重身份,这才完成了意识形态在表现形式上的一个运动周期,意识形态才取得稳定有效的成熟形态。”2756158尤其在转型期,“主流”并不完全由输出者决定,更多情况下还取决于输入者的选择。这样一来,客观情形就要求我们不仅要善于从主流意识形态出发研究主流意识形态建构问题,而且要善于从群体意识形态出发研究主流意识形态建构问题;不仅要善于从经济利益的实现层面来研究群体意识形态的变迁问题,而且要善于从政治意识的变迁来研究群体意识形态的变迁问题,并以此为契机来深化对主流意识形态建构的研究;不仅要研究领袖的创造活动与意识形态之间的相关性,而且要研究民众的实践活动与意识形态之间的攸关性。

这样,把关于主流意识形态的建构问题的研究的视角从“上”往下移是学理研究的必然。具体点说,以社会中某一阶层为参照系并以此作为“主流”建构的前提必然是深化“主流”的研究并增加“主流”在社会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的发展趋势。这种视角的转换必将促进研究路径的逐渐扩展和研究方法的不断更新。在此语境中,以我国农民的政治意识的变迁来透视“主流”在我国农村建构的内在机理必然是这种趋势中的一个环节。如果本研究能实现这一规范性预期,那么,本成果必定会成为已有研究及其所获得的成果的合理深化。

三 本研究的 本思路和方法

1.基本思路

已有的各种储备必然规定本研究的基本思路,这样本研究必然会采取如下思路:

(1)笔者要充分运用或者发挥自身已有储备的经验性体验

笔者目前所具备的“家底”是:农村的出身制造了丰富的生存性体验;跨越转型的两个时代补白了难得的比较性体验;多重的生活角色会聚了宝贵的职业性体验;涉足宽阔的存在境域增强了有益的存在性体验。凭借这些“体验”以及借用《中国农民意识形态的变迁》一书所获得的结论:“在农民意识形态变迁过程中,国家起了主导作用;农民意识形态的变迁过程既是一种建构过程,也是一种解构过程;农民主体地位在变迁过程中是一个由空场到出场的过程”2756159,笔者将在本研究中专门透视我国农民的政治意识在转型期所发生的变迁并以此作为前提来揭示此背景下主流意识形态在我国农村建构的内在机理。

(2)笔者要充分运用或者发挥自身已经获得的理论性思考

笔者曾经涉足过经济学、社会学、法学、哲学、政治学等等,虽然在这些领域中无任何建树,但所获得的思考无疑会为自身从事本研究提供宝贵的背景性知识和思索问题与研究问题的多向性路径与方法。

(3)在上述的“体验”与“思考”的基础上笔者拟以如下研究路径来进行本研究

①凭借已有的成果或“体验”或“思考”,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和归纳我国农民政治意识在转型期所发生变迁的特点(或者结果)。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因此,在实证研究中,对样本村的选择必然受到时空的局限。在此背景下,笔者必然贯彻距离原则并通过距离原则来筛选样本村。由此,笔者在本研究中所常涉及的样本村就更多坐落在中部、西部地区。②将归纳和总结的我国农民政治意识在转型期所发生变迁的特点进行哲学透视,并将其与国家或者执政党所倡导的主流意识形态进行有机勾联,从中寻找它们彼此之间的相关性,并以此作为转型期主流意识形态建构的经验性前提。③以实证性分析和理论性思考以及二者的融会为逻辑起点来阐述转型期增强国家或者执政党所倡导的主流意识形态在社会中影响力和凝聚力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2.研究方法

研究思路必然影响本研究的研究方法。因此,根据如上所述,本研究必然是以微观方法即实证研究法为主。因此在本研究中,笔者必然要充分发挥“合作社模式”2756160的民族志“深描”方法的效用。同时力避“合作社模式”的分析法的缺陷。于是,笔者将尽量增加了新的研究方法和研究视角,即:个人透视法、谈话法、观察法、问卷法、一对多的访问法或者多对一的访问法。并以此为基础将研究的注意力从集体的知识话语或地方性知识转向个人在特定境遇中生活知识的应用和持续的共同行动。

同时,在本论题的研究中,笔者还力求做到五个结合:文献研究与统计分析相结合;将政治学、社会学、宗教学、历史学、人类学与哲学等方面的背景知识进行结合;将理性的思考与经验性的体验进行结合;将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进行结合;必要时,将历史分析方法与现实分析方法进行结合。

四 本研究所面临的困难和创新点

要获得研究的理想性预期,本研究必然会遇到如下困难:

1.“接着谈”的困难

这个困难就是:作为意识形态接受者即客体的村民与作为意识形态创生者即主体的村民在实践中如何区分;主流意识形态与群体意识形态如何联结。这些给定性的困难是必然要面对的。本研究只有区分这种事实性的概念或者概念性的事实才能进行研究的延展,从而本研究才能获得一个可靠而且可行的切入点。传统的研究只注重村民(或者农民)的意识形态接受者即客体的角色,而不重视或者忽视他们的创生者即主体的角色。这种研究必然屏蔽村民(或者农民)在意识形态或者群体意识形态的形成或者型塑过程中所具有的产出性一面,这样,所获得的结论必然决定村民(或者农民)在意识形态或者群体意识形态的形成或者型塑过程中只能是被动的需要者。这种研究本身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制造了理解意义和研究价值的困难。

2.资料收集上的困难

如文中所述,尽管目前本研究的相关研究也有很多成熟性的结论或成果可资借用,但是,关于村民(或者农民)的意识形态变迁问题方面的资料的确十分匮乏,而作为农民群体意识形态的核心部分——政治意识方面的资料就更是少之又少。如此一来,就必然规定本论题的研究不可能在已有资料的“大山”中进行文献“爬梳”,而只能在寻常巷陌、田野小径进行原始资料的收集和发掘。这样,必然大大增加本研究的时间消耗和劳动强度。

3.实证性的困难

本研究基本上是以两个核心词组即“转型期在我国农村建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我国农民政治意识的变迁”为枢轴来展开研究的。说实在的,这两个核心词组发生某种理论性的关联似乎不是什么难事,但是,要在实践上获得可靠的试验性依据并在此基础上把上述两个核心词组进行有机组合,的确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这种困难,首先就体现在如何呈现它们之间的“有机性”;其次如何将这种“有机性”呈现在一种运动过程之中,因为运动过程必然是体现“变迁”的实践前提;再次如何从实践中总结一些切实可行的路径来型塑主流意识形态以实现国家或者执政党的实践预期。

研究中会出现的困难必然是对研究本身的制约和规定,因此,在本研究中能克服这些困难必然能促进本研究获得诸多创新性意义和价值。因此,在本研究中,能成功克服这些困难之所在也就是展示了本研究之创新的地方。

五 本研究的本架

本研究分为三个部分:

1.关于我国农民政治意识及其产生和演化的一般性考察与分析

转型期我国农民政治意识的变迁并不是在一个“无前提的新起点”之上的整全创生,而是在一个延续中有断裂、断裂中又有延续之过程中的绵延。因此,考察我国农民政治意识的历史发生学逻辑必然成为本研究的首要任务。因此,在本部分中,将安排三章内容来探讨关于我国农民政治意识及其历史发生学逻辑:第一章将对农民政治意识进行一般性考察与分析;第二章将对我国农民政治意识之原初状况进行简要考察与分析;第三章将对我国农民政治意识发生变迁后的状况进行简要考察与分析。

2.关于转型期我国农民政治意识变迁的考察与分析

上一部分考察了转型期我国农民政治意识变迁的前提及其历史发生学逻辑之后,对转型期我国农民的政治意识发生变迁状况进行考察与分析就必然成为本研究学术逻辑的合理展现。因此,在本部分中将开辟两章来考察与分析转型期主导我国农民政治意识发生变迁的因素及变迁后的农民政治意识本身:第四章将对转型期主导我国农民政治意识发生变迁的社会因素进行简要考察与分析;第五章将对转型期发生变迁后的我国农民政治意识的特点和内容进行简要考察与分析。

3.关于转型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我国农村建构状况的实证考察与规范性分析

转型期国家对我国农村变迁的各种主导性举措本来就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我国农村进行建构的广义方式,正是在国家的主导中,我国农民政治意识发生了根本性的变迁。对这些内容的考察与分析构成了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我国农村建构状况进行实证性考察的前提条件。于是,本部分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我国农村建构的直接方式及其效果进行实证考察与分析就必然成为上一部分的合理联结。在此基础上来探讨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我国农村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就成为规范性分析的内在使命,也成为本研究的落脚点和归宿。因此,本部分将分为两章来探讨相关问题:第六章将对转型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我国农村的建构状况进行实证性考察和分析;第七章将对转型期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我国农村的影响力和凝聚力进行规范性分析。

六 本研究的要意义

本研究具有以下三方面的重要意义:

1.有助于村民组织观念的加强

市场化之前,国家强大的意识形态型塑机器史无前例地制造了一种集体主义氛围。正是通过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强大型塑,村民逐渐放弃了新中国成立前所接受的各种非集体主义意识,接受了与国家所倡导的主流意识形态相契合的集体主义意识。尽管村民的文化水平参差不齐,理解能力不一,但是国家的示范性型塑主导了农民在接受主流意识形态的过程中“行先知后”,如此一来,多数农民在接受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的型塑中便由一种“阻抗性接受”逻辑过渡为一种“适应性接受”逻辑。这样,多数农民建构起了有限的“集体主义意识”并以此作为思考问题的视角,即以村庄或大队或生产小队作为思考问题的视角。而农村的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市场化所催生的利益主义或个人主义很快将村民在市场化前所建构的这种有限的“集体主义意识”裂解。由此,村民的组织观念逐步涣散就成为一种必然。在此背景下,诸多村庄出现原子化状况。而且我在调查中发现,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村民都认同目前村民组织观念涣散的事实并表达了对这种原子化状况的不满、无奈和忧虑。本研究有助于破解村民组织观念涣散的难题并为克服村庄原子化问题提供学理性支持或理论性启示。

2.有助于农村社会的未来发展

由于目前农村组织化程度的低劣是以村庄集体主义的解构为前提的,而村庄集体主义的解构又是以村民的利益主义的建构相伴生的,因此村庄原子化现象的发展必然会导致村民的利益主义观念向褊狭状态演进,尤其是在目前的在村村民的文化素质大多不高的情况下更是如此。村民对国家政策以及地方性知识的理解往往只朝有利于自己利益方面进行,却很难进行双向或多向度的互动。这样一来,当利益矛盾演变为冲突之际,村民很难通过自己的有限理性去进行自我化解。如此一来,“村民的事无小事”就成为现在村庄的狭隘性的写照。可以言之,市场经济的不完善性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村民的这种“分散意识”的回归和强化。加之,前一阵子,国家对农村的公共物品的供给又是粗线条的,这样,就在相当程度上造成村民对集体或国家的抵触情绪甚至对立情绪。虽然最近的惠农政策在经济上的确让农民产生了一些好感,但是,由于国家向农村所提供的公共物品仍然非常有限,加之村庄内生能力的严重不足,因此目前村民的多种有效需求还很难得到满足。当村民的一些有效需求不能得到及时满足的时候,他们必然会通过另外的途径来实现,或者把这些需求暂时收藏起来,而这一切必然会制约农村社会的发展。因为,当村民感到自己的需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时候,当村民感觉村庄发展空间有限的时候,他们必然会走出村庄;而当一些有本事、有能力的村民走出村庄之后,村庄本身必然会更加缺乏发展的动力、生气和活力。这样,村庄必然会走进一种发展的“两难困境”。本研究有助于为破解村庄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两难困境”提供学理性支持或理论性启示。

3.有助于国家意志在农村的践履

目前大多村庄所呈现出的原子化事象又反过来导致利益主义的肆虐,而利益主义的肆虐必然又加剧村庄原子化事象。而这一切必然造成村民对国家出台的任何一项农村政策、规定或法令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理解上困难。而理解上的不确当必然导致公度性不足,从而造成政策在应有的效度内失灵。一般说来,村民对国家政策、规定或法令所作的习惯性理解就是基于“就近原则”,即朝有利于自己利益的方向来理解。这种思维方式或模式必然导致村庄内的矛盾或冲突或纠纷不断。现在村庄内发生的矛盾或冲突或纠纷主要集中在:选举方面、农地或林权方面、宅基地方面、用水方面等。这些都涉及村民对国家政策、规定或法令的理解。我们在调查中,经常听到一些乡镇干部说,“若村民在对国家的政策的理解上做到水平更高一点,在处理彼此的矛盾或者纠纷上方法更合理一点,在胸怀上更宽阔一点,村民之间的关系就会协调很多。”由此可以看出:村庄原子化事象以及由此所伴生或衍生的诸多不利因素必然严重影响国家意志在农村的践履。本研究有助于为破解国家意志在农村的践履中遇到的难题提供学理性支持或理论性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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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成文(2012).大变迁:转型期我国农村构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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