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和“理”作为人性的重要内容,在人类精神发展史中分别具有不可替代的文化功能,对二者不同的文化设计形成了中西方迥然不同的文明样态。中国从情理合一的角度形成了情理主义道德哲学形态,西方则从情理相分的角度形成情感主义、理性主义两种道德哲学形态。作为具有原典意义的先秦儒家情理主义道德哲学形态,在为传统中国提供重要精神支撑的同时,又为当代中国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化提供着合法性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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