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简介
江纳森·高斯坦(Jonathan Goldstein)
本书回顾了位于亚洲大陆两端的中国和以色列之间五十年来的关系。中国的历史源远流长,且数千年来一直是一个大国,而以色列则是一个现代国家。她诞生于联合国大会1947年11月29日关于对英国委任统治地巴勒斯坦划分为犹太国和阿拉伯国的决议。本书包括1948年之前中华民国的领导者们与犹太国家的缔造者们之间,以及之后的以色列与1949年宣告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的关系等内容。本书有其双重目的:一是叙述20世纪中国历史和犹太历史的相互关系;二是叙述锡安主义历史的一个方面。锡安主义是19世纪和20世纪中犹太人和非犹太人所致力的一个运动,其目标是在犹太人因公元1世纪被罗马人驱逐而离开的土地上重建犹太人的家园。而本前言的目的则是为非专业人士简要介绍一些相关的现代中国和犹太人的历史,以及简要介绍本书的主要内容和章节。
中华民国是孙逸仙博士和其他人于1911年10月10日推翻满清王朝后建立起来的。直到1949年被毛泽东、周恩来、朱德等人所领导的中国共产党推翻为止,它一直统治着中国大陆。中华民国被推翻之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译者:以下简称中国)成立之时。中华民国则逃到海岛台湾,台湾在过去的45年里曾是日本的殖民地。
本书还探讨了影响中—以关系的其他国家的各种利益关系。澳门和香港是中国的领土,分别自1557年和1842年为葡萄牙和英国统治。在处理对澳门和香港关系问题上,以色列多年来受制于这些欧洲国家。对中—以关系影响更大的是以色列、台湾地区、中国与那些伊斯兰教占主导地位的国家的关系,这些国家包括:埃及和叙利亚(两国一度组成阿拉伯联合共和国)、印度尼西亚(世界上最大的伊斯兰国家,曾于1955年4月18—24日在万隆举行具有历史意义的亚非会议)、约旦、黎巴嫩、巴基斯坦(亚非会议的倡导者之一)、土耳其及海湾石油输出国。此外,中—以关系还受到美国对外政策的影响,而美国本身也在中国和台湾地区之间荡秋千。中以关系也受苏联外交政策的影响,苏联直到1991年2月崩溃为止一直是美国的全球竞争对手。这一关系也受印度外交政策的影响,印度对中国支持其对手巴基斯坦的做法深感不满,并同中国为争取那些与美国或苏联关系都不太密切的伊斯兰国家和第三世界国家而展开竞争。从1948年至1992年,中国、台湾地区以及印度均采取反以政策。这都是它们全球战略的组成部分,目的是为了赢得伊斯兰国家和第三世界不结盟国家的友谊。
从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由于中国不断向阿拉伯国家示好,不断升级其反以言辞,以色列和台湾这两个国际“弃儿”日益靠拢,并同时被中国、阿拉伯国家及其盟友排斥在亚非国家的圈子之外。对此,读者也可参阅戴维·金奇和迈克尔·布雷切尔这两位政治学家的著作,他们曾对一些亚洲国家将以色列和台湾排斥在亚洲之外的努力进行过研究。“亚非主义”有其自相矛盾之处,即亚非“运动”一方面宣称反对殖民主义,而另一方面却对印度在克什米尔、印度尼西亚在东帝汶及苏联在阿富汗的行为避而不责。该运动还对这一事实熟视无睹,即尽管台湾地区和以色列的历史背景不同,但两者均曾是殖民主义的受害者;台湾地区于1945年摆脱了日本50年的殖民统治,而以色列也于1948年从英国的委任统治下诞生。
万隆会议是国际社会孤立以色列的第一个重要表现。本书第一章全面讨论了这个问题。万隆会议也许是阻碍1950—1992年间中—以关系的最大障碍,并且或许间接也是阻碍同期台湾与以色列关系的障碍。本书也将探讨其他主要发生在亚洲并对中—以关系产生影响的事件,如:1950—1953年间的朝鲜战争;1956年10月英、法、以对西奈发动的进攻;1959年中国对西藏叛乱的军事行动以及随后达赖喇嘛逃到印度;同期中苏之间意识形态的分歧和中苏边界争端的恶化,到1969年沿乌苏里江发生小规模战斗;中国内部的错误,主要有1958—1960年所谓的“大跃进”和1966—1976年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等社会经济混乱;1979年2月开始的中越边境战争;1990年伊拉克入侵科威特及随后的海湾战争;几乎同时发生的苏联崩溃和冷战结束;1991年马德里中东和平会议,首次使以色列、叙利亚、约旦—巴勒斯坦联合代表团公开参与了和平进程,中国也参加了后来的一些会议。
第一章是本书主编所写的,追溯了中华民国的领导人与现代以色列的缔造者及以色列建国后的政治家之间的关系和不相往来的情况。当中华民国于1911年通过辛亥革命建国时,中国境内也有一些犹太人团体和一个锡安主义组织。它们一直存在到20世纪40年代。这些团体的成员以及世界其他地区的锡安主义组织成员同中华民国的领导人就一系列问题进行了交流磋商。这种联系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从1917年11月2日到1945年6月8日为第一阶段,锡安主义者争取并获得了中华民国对1917年英国贝尔福宣言的支持,中华民国也支持把贝尔福宣言的主要条款写入国际联盟对巴勒斯坦实行委任统治的章程(1922年)和联合国宪章(1945年)。第二阶段从1945年6月9日到1949年2月23日,中华民国官方对锡安主义的热情逐渐下降,其结果是它在联合国关于建立一个犹太国家和以色列取得联合国成员资格问题上连续投了弃权票。尽管1948年12月以色列和中华民国并未建立外交关系,但以色列还是在上海建立了一个办理犹太人移民的办公室。到1949年2月,大部分在华的犹太人都已移往美国、以色列和其他国家。第三阶段从1949年2月24日到1950年1月9日,是中以关系(1949年10月1日后为台湾地区与以色列关系)的转型期,一方面,中华民国放弃了在联合国投票中弃权的做法,转而承认以色列并投票支持以色列取得联合国席位;另一方面,与此同时以色列却走向了相反的方向,继续保留其在上海的移民办公室,并承认中华民国的死对头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中国的合法政府。第四阶段为从1950年1月到1992年1月24日,其间召开了万隆会议,台湾地区—以色列和中国—以色列之间的官方联系很少。在长达42年的岁月中,台湾地区和以色列以及中国和以色列之间除了偶尔有一些军火交易和商业往来外,都没有过什么官方谈判。台湾地区与那些不愿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并谴责以色列和锡安主义的阿拉伯国家保持着密切的关系。第五阶段的台湾地区—以色列关系开始于1992年1月24日。双方尽管未建立国与国意义上的正常关系,但却通过在台北和特拉维夫互设联络办公室来规范彼此的关系。以色列和美国都曾利用过这种非官方机制来处理同中国的关系,现在美国和以色列也应用这种准外交安排来处理与台湾地区的关系。由于以—中建立了正式外交关系,以色列和台湾地区都对这一并非权宜之计的安排感到满意。
本书第二章所关注的是以色列与中国的初次接触,双方要解决的是帮助成千上万的犹太难民从先是中华民国后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移出的问题。上海有两个犹太人组织专门负责此事,一个是远东犹太人紧急救援委员会,负责从那些具备自费能力的犹太移民中筹集资金;一个是巴勒斯坦犹太人协会远东办事处(下称PALAMT),负责处理有关移民其他大部分事务,其中包括把身患重病的犹太难民经第三国移往巴勒斯坦,以及处理希望移居以色列的混合婚姻组建的家庭等问题。例如,父母中有一人为非犹太人而子女为犹太人的家庭,或者非犹太人配偶去世、离异或已移居其他地方的家庭等。
远东犹太人紧急救援委员会代表、原上海犹太人伊萨多尔·马吉德讨论了生活在中国的前沙俄犹太人的困境。这些人1917年以后有的成了无国籍人员,有的持苏联、波兰、立陶宛或拉托维亚护照。马吉德还谈到了在上海居住了很长时间的巴格达犹太人社团,以及1933年后为逃避希特勒大屠杀而涌入上海的奥地利、波罗的海国家、克罗地亚、捷克、德国、匈牙利和波兰犹太人的情况。马吉德、PALAMT主席沃尔特·西特林和其他锡安主义领导人清楚地看到,当时上海是欧洲屠犹风暴来临之际世界上惟一一座对犹太人敞开大门的城市,但是由于中国内战正酣,上海又不足以收容越来越多从欧洲逃来的犹太难民。在锡安主义者看来,在巴勒斯坦重建一个犹太人家园是惟一可行的解决办法。
1949年,马吉德建议以色列外交部在不久将被中国共产党控制的上海设立领事馆,这是一个有先见之明的建议。同年,马吉德被任命为以色列驻上海的名誉领事,这使他能够帮助成百上千的犹太人从中国移民以色列。但马吉德是苏联国籍,这就使这项工作变得复杂化。在上海这座共产党控制下的城市,他起初把这一身份视为一笔资产,而非羁绊。新加坡首任总理戴维·马歇尔是犹太人,也对此提供过帮助。在马吉德离开中国后的1956年,马歇尔说服中国让那些1949—1951年未能离开的俄国犹太人顺利移民。
马吉德谈到了苏联为迫使在中国的俄籍人士回归“苏联祖国”所运用的种种手段。毫无疑问,有些当时在中国的俄籍居民(有犹太人,也有非犹太人),之所以返回了苏联,是由于意识形态或苏联经济状况较好等原因。如俄国的高级汉学家尼古拉·斯皮什涅夫一家就属于这种情况。但大多数当时在中国的俄籍犹太人克服了苏联设置的种种障碍,移民到美国和以色列等国家,
20世纪50年代中期之后,几乎是一批全新的人物、集团和利益关系登上了舞台,最终导致了中国与以色列1992年建交。本书第三章探讨中以关系中的伊斯兰因素。利莲·哈里斯是一位研究中阿关系的知名美国学者,目前在苏丹定居。哈里斯探讨了中国与中东伊斯兰国家的历史关系。
第一,哈里斯认为1954年以前是一个中阿“互不了解”的时期,并认为这是由于中亚近500年政治动荡,中国王朝无意西顾以及西方殖民主义阻隔造成的。这些因素“阻断了这两个地区间的联系”。而取得独立的阿拉伯国家也基本没有采取措施来弥补它们长期以来对中国的无知。哈里斯称,直到1997年,“没有一所阿拉伯国家的大学开设中国学方面的学位课程,就连到中国旅游的阿拉伯游客也不多见”。
第二,哈里斯把从1955年万隆会议至1971年中国加入联合国视为态度明显不同的另一阶段,认为阿拉伯国家在这一时期对中国的态度是在巴结讨好和不知所措之间摇摆。一方面,令阿拉伯国家欣喜的是,中国尽管“注意到”1949年以后一个独立的以色列国的存在,但却在万隆会议以后站到了阿拉伯国家一边。中国还在它同苏联,尤其是同印度(1959年后该国帮助西藏的独立运动)的争斗中寻求阿拉伯国家的友谊。另一方面,令阿拉伯国家感到不满的是,中国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禁止中国穆斯林前往沙特阿拉伯朝觐。一些保守的阿拉伯国家对中国向也门、苏丹、阿曼提供轻型武器,支持当地的革命运动也很担心,如阿曼的佐法尔解放运动的目标是谋求“解放”整个阿拉伯海湾地区。哈里斯称,中国在阿拉伯国家中武装巴勒斯坦人也使这些国家的政府感到烦恼。
哈里斯认为,自1971年起,阿拉伯国家对中国感到日益困惑。中国1971年加入联合国后,就停止了对佐法尔武装力量的支持,并成为了一个向中东国家输出武器的主要国家。中国在1982—1988年两伊战争期间分别向双方都出售武器,伊拉克在此期间也成了中国武器最大的买主。令那些激进的阿拉伯人感到悲哀的是,中国对埃及总统安瓦尔·萨达特同以色列开展的和平行动给以明确的支持,及中国同以色列之间在武器、农业、制造业和太阳能等方面的合作日益凸显。使这些激进的阿拉伯人更迷惑不解的是,共产党中国成了沙特石油的一个大买主,在海湾战争中站在西方一边,以及在联合国就“锡安主义等同于种族主义”表决之中弃权。而使他们感到最不愉快的是,中国同以色列建立了正式外交关系。
哈里斯的结论是,部分原因是历史上阿拉伯国家忽视了中国的政治实力,部分原因是由于中国的做法只能引起阿拉伯国家的困惑,“中国看来是阿以冲突和冷战的真正赢家。中国将作为所有中东国家的朋友步入21世纪,其中与埃及、以色列、伊拉克和沙特阿拉伯等几个主要国家都保持着牢固的伙伴关系”。有人还认为,如果考虑到向伊朗出售弹道导弹等因素,那么中国与中东国家的伙伴关系中还应加上伊朗这一非阿拉伯国家。
本书第四章的作者安东尼·洛赫是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国际关系学博士候选人。他从另一个侧面来观察中国与中东的关系。洛赫考察了1949—1992年中国对中东政策的意识形态基础,并强调了中国政策的连贯性(而哈里斯和阿拉伯国家看到的则是其矛盾性)方面。洛赫认为这种连贯性源于孔子关于国家行为——尤其是中国行为的构想。他强调中国传统思想历来反对大国霸权主义,而当今的中国共产党也将霸权主义称之为“一种企图控制世界的对外侵略和扩张政策”。例如,中国指责是英国操纵了1961年伊拉克与科威特之间的冲突。中国如同一位“白衣骑士”,“反对西方式的霸权,以事实证明其拙劣,并使其名誉扫地,以此显示中国方式的高明”。人们应该记住,即使像美国这样全球公认的超级大国,历来也用“好邻居”这样的言辞掩盖其真实意图,“保护”小国不让其他大国染指。
洛赫和哈里斯均是从宏观上来关注中国与中东50年关系的特征,而阿隆·夏伊则从微观历史的角度来认识以色列共产党和中以关系。从20世纪40年代到80年代,以共在以色列对华政策上是以国内最敢说话的党派之一。夏伊是特拉维夫大学东亚历史学家,他分析了以共从1949年一直到1992年的对华政策。夏伊曾采访过长期担任以共总书记的梅厄·维尔纳和老资格的外交政策研究者戴维·科宁,他得出结论是:以共及其分裂出来的各个派别在对华政策上均亦步亦趋地追随苏联路线。在1960年之前中苏友好时期,以共对中国革命的褒扬可谓铺天盖地,在朝鲜战争、台湾和西藏问题以及1956年的苏伊士运河战争等问题上都与苏联和中国保持一致立场。而在中国的“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混乱时期,苏联对中国所走的社会主义道路冷嘲热讽,以共和世界上的其他亲苏政党也都紧跟苏联对中国口诛笔伐。
夏伊仔细追溯了以共和中共间的直接接触后发现,如果不经莫斯科批准,以共和中共间就连最非正式的接触都不会发生。这种状况会有助于改善北京和耶路撒冷之间的总体关系吗?夏伊还发现,大约在1949—1960年中苏蜜月时期,以共在推动中—以关系方面比以色列国内的任何一个党派都要积极。这类活动见于以共成员在国会的演说、以共党报《人民之声》发表的文章及国际社会主义会议上的讨论等。可以料想的是,中苏分裂使以共对中国的热情化为乌有。到1965年,以共分裂为两个派别。两派为了压倒对方,都竞相指责中国偏离了社会主义道路。那时很清楚,以共对于建设中以友好关系毫无作为。
那么,为何两党在中断了官方往来近25年之后,以共总书记维尔纳又会在1987年7月应邀访问北京,恢复两党关系呢?此时中国和苏联集团都在竞相对以色列与锡安主义进行谴责,不结盟国家更是如此。而那时,以色列共产党的反锡安主义言辞也在以色列国会中回响,这些言辞与莫斯科和北京的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更不用提阿拉伯国家首都、新德里、伊斯兰堡、科伦坡或雅加达了。
如果以共既没有发挥什么积极作用,也没有起什么消极作用的话,那么是什么使得以色列和中国能走到一起并实现关系的正常化呢?无疑,以色列的各类企业家被中国巨大的市场所吸引,同时中国也对购买以色列的许多产品感兴趣,但夏伊和哈里斯均指明,中以在邓小平时代真正开始接触的原因,是中国需要同苏联及其盟国对抗的武器。夏伊还间接提到,“在1979—1980年的中越边境战争期间,中以就曾秘密进行军事和技术合作”。根据夏伊所谈到的关于中苏对抗的情况,显然,中国至少在1979年(如果不是更早的话)时就已开始寻求一个能向它提供经过战争检验的武器装备的盟友,以同苏联武器进行对抗。中国与苏联及其“第16个加盟共和国”蒙古,以及印度、老挝、越南有着漫长的边界线,边界另一侧所面对的都是苏制武器。1967年和1973年的阿以战争,以及1982年黎巴嫩贝卡谷地的战斗都显示出以色列武器具备挫败苏制武器的能力,如1982年叙利亚的苏制坦克顷刻间就灰飞烟灭。
波士顿商人朱利安·索宾在80年代至1992年间充当了中以贸易的中间人。索宾在一篇重要的文章(本书未收录此文)中详细谈了以中武器贸易所具有的多种属性。索宾在文中披露,到80年代后期中国和以色列均认识到双方之间存在着远远超出武器贸易的巨大合作机遇,合作领域包括太阳能、农业经济、医药等。
第六章的作者是以色列前外交官鲁文·梅厄哈夫和希伯来大学政治学家伊扎克·希霍。在谈到1992年1月中以建立外交关系时,他们写道:“这是许多个人和组织共同努力的结果,而其中以色列国防工业功不可没。”中以之间的外交谈判和技术交流大多在英国的殖民地香港进行。梅厄哈夫起初任以色列驻香港名誉总领事助理,后来在1985—1988年间任总领事。
两位作者把1949—1978年间中以在香港的联系往来的状况比喻为“荒漠”,这也是他们对那时中以关系的评价,他们也将这一时期称为以色列的“政治死胡同”。此期间中以之间断断续续的政治接触并不是在香港,而是在仰光、莫斯科和伦敦。1961年,以色列任命一位名叫维克多·赛林斯基的香港犹太人为其驻香港名誉总领事。
梅厄哈夫和希霍把1979—1984年称之为“耕耘”阶段。此期间香港成为了中以之间进行非官方间接接触的主要地点,双方的接触也只限于农业、防务武器和科学技术等领域。梅厄哈夫和希霍认为,之所以能开展这些有限的接触,是因为毛泽东于1976年9月去世,随后激进的“四人帮”被捕,以及“以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为基础,可概括为四个现代化的中国新时期”的到来。对以色列最有意义的则是1984年12月中国和英国签署《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它规定香港于1997年7月1日回归中国,“与中国未建立正式外交关系的国家的领事或其他正式机构可继续保留,或转为正式官方机构”。由于以色列在香港已有一个以名誉领事形式的立足点,外交部长伊扎克·沙米尔派梅厄哈夫前往香港,对有关前景进行评估。
1985—1991年为“播种”阶段,开始于1985年5—6月梅厄哈夫赴港进行的试探任务。作为名誉总领事助理,梅厄哈夫制定了将名誉领事升格的计划,还制定了以色列对华长期政策的基本思路。1985年8月梅厄哈夫作为具有大使衔及权限的总领事返回香港,开始实施上述计划,这一提升也清楚地表明香港已被作为以中联系的主要地点。直到1992年为止,香港一直是以色列观察和倾听中国主要的前哨站,这同1933年美国与苏联建交前为美国情报机构服务的拉托维亚的里加颇为相像。此外,香港还是以色列采取重大经济行动,即成立由政府资助的科培科(COPECO)公司的地点。科培科原只是一个以首字母组成的含义模糊、活动不多的“空壳”公司,梅厄哈夫接手后对其任务进行了重新界定。科培科公司是作为对应中国的华泰(HUA TAI)公司而建立的。两公司的目标是,在中以未建立正式外交关系的情况下,“促进经济合作、扩大开放、加强中以有关组织之间的联系、选择潜在的合作伙伴和市场、参加交易会和展览会以及安排以色列商人访问中国”。
梅厄哈夫的外交活动进行到1992年中以全面建立外交关系时为止,此即“收割”阶段。梅厄哈夫利用中国出现的新形势,当时中国对其东南部与香港毗邻、较为发达的沿边省份授予了更多的权力。他认为,以色列应采取的政策是“巧妙、耐心、逐步地,最重要的是不声张地遵循中国游戏规则”的政策。
关于中以在香港,以及同时在北京、纽约、罗马和以色列进行接触的细节,详见于梅厄哈夫与希霍所写的第六章以及由泽夫·苏赋特所写的第七章,以及苏赋特出版的日记(即《中国日记:中以走向建立外交关系》)。
梅厄哈夫、希霍及苏赋特都认为,就如同以色列设在北京的学术联络处一样,中国国际旅行社特拉维夫办事处成了一个准领事馆,并成了未来大使馆的内核。香港完成了它的任务。正如当初设想的一样,随着1997年7月香港回归中国,以色列驻港机构显然不可能变为其在中国的正式代表,但它却对1992年中以建交做出了实质性的贡献。到1998年,以色列驻港总领馆仍然继续履行其经济与领事的职能,服务于中国经济上最为重要、发展最快的地区。后在上海也设立了以色列领事馆。到1997年7月,以色列驻港总领事也停止了为以色列—台湾关系提供有关服务的职能,而此前它一直承担着处理双方间不固定和非官方的联系,正式联系则通过东京进行。到1998年,以色列驻港领事馆还继续处理以色列与葡属澳门之间的关系,而澳门主权则将于1999年12月移交中国。
1992年中以建交是怎样影响以色列与东亚其他地区、与东南亚及与南亚关系的呢?以色列外交部1991—1992年负责上述地区事务的副司长摩西·伊加尔及希伯来大学杜鲁门研究院研究员P.R.库玛拉斯瓦米分别在第八章及第九章中对这一问题作了更广泛的探讨。伊加尔自20世纪60年代早期就开始从事东南亚外交工作。他总结了过去40年来以色列与东亚、与东南亚及与南亚关系的各个方面,然后讨论了中以建交是如何对“越南、柬埔寨和老挝产生影响的,使这些国家纷纷仿效,与以色列实现关系正常化”。他也注意到,中以建交对以色列与东南亚的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穆斯林占主导地位的国家的影响甚微,双方仍然不相往来。伊加尔还谈到了南亚的情况:印度在中以建交四天后就与以色列建立外交关系,而“中、印带头这样做却未能使孟加拉国、斯里兰卡及巴基斯坦仿而效之,更不用提阿富汗、不丹及马尔代夫等国家了”。库玛拉斯瓦米是一位南亚问题专家,而不是东南亚专家,他更深入地讨论了以色列在南亚所处的困境。
库玛拉斯瓦米将讨论的焦点放在南亚次大陆。他的结论是,自1992年1月起,中国、以色列、印度与巴基斯坦之间形成了“一个复杂的四边关系”。这种复杂关系的历史渊源是在20世纪50年代。以色列外长果尔达·梅厄当时曾悲叹道,“我们的邻居……都不愿与我们发生任何关系……尽管我们是联合国的‘长子’,但是却受到像不被欢迎的‘继子’一样对待”。
库玛拉斯瓦米把印度和巴基斯坦对以色列的态度进行了对比。1992年,印度占人口绝对多数的印度教徒与力量强大的穆斯林少数派及伊斯兰国家巴基斯坦对峙。还在1992年1月(中以建交四天后)拉奥总理实现印以关系正常化之前,印度公众舆论就显示印度教徒支持印以建立外交关系。而另一方面,巴基斯坦公众与媒体却把以印关系斥之为“阴谋家之间的关系”。可能就是这种情绪,使得巴基斯坦历任领导人在发展对以关系问题上裹足不前。(现已可以解密的是,多年以来以色列一直保留其在巴基斯坦的“非官方”存在,与巴保持着“非官方”交往。)库玛拉斯瓦米得出结论,“即使不是和平协议,以叙和谈的任何进展都会迫使巴基斯坦采取重要措施,迈向巴以关系正常化”。库玛拉斯瓦米认为在军事方面,巴基斯坦可从中以关系中获得不少利益,它为巴基斯坦提供了“一条隐蔽的和没有争议的获取以色列军事技术的渠道”。即使巴基斯坦要承认以色列,它也很可能采取中国道路,而不会采取直接同以色列进行军事合作。这样做不需要付出什么“政治代价”,如不会激起国内伊斯兰好斗分子的强烈反应。
哈里斯、夏伊、梅厄哈夫、希霍和高斯坦在第一章中都简略地谈到以色列对台湾地区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器出口问题。伊扎克·希霍在第十章中则深入研究了武器回流的问题,即军事技术从中国流向中东穆斯林国家的问题。他探讨了这种流动对以色列安全的影响。希霍强调,中国在毛泽东时代向中东,特别是向佐法尔和巴勒斯坦解放组织运送的轻武器,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伴有大量革命宣传的象征性礼物。而另一方面,后毛泽东时代中国对伊斯兰国家武器出口的规模则要大得多。它们是中国非常具有商业头脑的军事工业的销售,而非革命“圣父”的赠与。
但是,希霍提出了对中国近年来大规模军售是否改变了中东与以色列安全平衡的问题。无论这些军售对中国经济多么重要,但是与俄罗斯、法国、英国对中东穆斯林国家及美国对以色列的军售相比,其规模仍然很小。希霍的结论是,“决不能指责中国‘武装’了中东”。再者,中国20世纪90年代出口中东的武器“与西方国家和其他东方国家相比,其质量仍很落后”(或许蚕式导弹是一个例外——主编)。正是意识到这种情况,中东买主们“在实战中就尽量不用中国武器”。
希霍进一步指出,即使是20世纪80年代在两伊战争中使用过或卖给沙特的那种中国导弹,“也决不至于影响以色列的安全……而且以色列也从未为此对北京有过抱怨”。希霍也不担心中国向中东输入核反应堆或化学武器的前景。希霍援引中国向1990年代访华的多个以色列代表团就此问题所作的保证加以说明。希霍得出结论,“尽管中国20世纪80年代在中东军售中异军突起,但进入90年代初后势头便逐渐减弱,它对中东安全均衡的影响至多是一个潜在的因素,而非一个现实的存在,更说不上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
本书叙述以色列、中国、台湾地区三方间数十年摇摆不定的关系,以及从90年代初到1998年间虽无过分“亲密”但却稳定的关系。从更广阔的历史空间看,它是犹太国家诞生史的一个组成部分。从更开阔的视野和观点看,它是大屠杀中600万生灵惨遭涂炭与犹太人历史暗无天日之际的亮点。推动中以关系发展的几个主角一直活到亲眼目睹工程竣工。这些主角有沙约尔·艾森伯格、伊赛·列布勒、伊萨多尔·马吉德、鲁文·梅厄哈夫、钱其琛、伊扎克·希霍、泽夫·苏赋特及摩西·伊加尔等。他们中的马吉德、梅厄哈夫、希霍、苏赋特及伊加尔五人都为本书撰稿。正如本书所要表达的那样,中以建交是许多人前仆后继、共同努力、历经数十年才完成的工作。在早年的先驱者中有像加拿大人莫里斯·科恩这样富有魅力的人物,还有像沃尔特·埃坦、N.E.B.以斯拉、列维·杰希维奇、伊斯莱尔·高斯坦拉比(与本书作者同姓)、戴维·哈科汉、亚伯拉罕·考夫曼和摩西·夏里特等诸位知识渊博的人物,更不用说孙科及孙中山先生了。要是这些先驱者活到亲眼目睹这一工程竣工的话,那么我们可以想象他们会感到多么的自豪。他们的子孙后代和受益者是以色列人民和中国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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