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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华.黑格尔对历史终点的理解[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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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华.黑格尔对历史终点的理解.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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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华(1983).黑格尔对历史终点的理解.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黑格尔在《哲学全书纲要》最后几节对他的体系作了总结,阐述了他的总的世界观,他先把理念作为本原,把逻辑的东西界说为普遍性的东西。这种普遍是具体的普遍,因而是有内容的,有其现实性的,它必然显现出来,进行分化或“判断”,于是就导致进一步的发展。接着黑格尔就根据他这种理念论和泛逻辑主义,把理念和逻辑的东西的现象过程或发展过程描述成三个“推论”。第一个推论是逻辑理念——自然——精神;第二个推论是自然——精神——逻辑理念;第三个推论是精神——逻辑理念——自然。在讲第三个推论时,黑格尔对理念分化发展过程作了概括,他说:“理念自我判断成为两种现象(§575/6),将其规定为它的(认知自身的理性的)表现,而其中又结合着两环:事情的本性、概念正是使自身连续向前运动和发展的,并且这一运动同样又是认识的活动。永恒的自在自为地存在着的理念,永恒地作为绝对精神实现自己,产生自己和享受自己。”这是黑格尔《哲学全书纲要》最后一节的最后一句话,通常所谓的黑格尔哲学体系就是用这句话收尾的。人们经常谈论黑格尔的体系,却很少引证这句话,甚至竟然完全不谈这句话的内容,这真令人不解。这句话包含着丰富的内容,分析这句话,分析《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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