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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罕默德

Muhammad

ISBN:7-5004-0653-3

出版日期:1990-06

页数:172

字数:76.0千字

丛书名:《外国著名思想家译丛》

点击量:9666次

定价:1.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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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简介

——译者序

近几十年来,世界政治形势的发展,使得各国的舆论对于伊斯兰世界、伊斯兰教、以及这一宗教的创立者日益重视起来。法国的一个图书俱乐部计划出版一套伟人传记,事先在读者中作了一次民意测验,询问他们所希望列入这套丛书的伟人姓名及其排列顺序。出乎预料,在大多数选票上赫然名列榜首的竟是穆罕默德。美国的历史学家迈克尔·哈特对于这一选择作了理论回答。在其所著的《历史上一百位影响最大的人物及其排列顺序》中,他经过反复深入的比较研究,最后确认穆罕默德是历史上第一位影响最大的人物。列在穆罕默德之后的26位人物是:牛顿、耶稣、释迦牟尼、孔子、圣保罗、蔡伦、古腾堡、哥伦布、爱因斯坦、马克思、巴斯德、伽利略、亚里士多德、列宁、摩西、达尔文、秦始皇、奥古斯都·凯撒、毛泽东、成吉思汗、欧几里德、马丁·路德、哥白尼、瓦特、君士坦丁、华盛顿。他说:“我选择穆罕默德作为世界历史上第一个最有影响的人物,可能会使一些读者感到惊奇,也会使另外一些读者发生疑问;但他确实是历史上在宗教和世俗两方面都取得了卓越成就的唯一人物”。迈克尔·哈特作出这个判断,有两个主要的原因:

第一,穆罕默德在伊斯兰教的创立发展中所起的重大作用,远远超过耶稣在基督教的发展中所起的作用。虽然在伦理道德方面,基督教(与犹太教有所不同的)主要训诫是耶稣制定的,但基督教神学的主要发展者和传播者,以及《新约》大部分内容的作者,却是保罗。可是,穆罕默德却亲自创立了伊斯兰教神学和伦理道德的主要原则。此外,他还在传播新的信仰和建立伊斯兰教的宗教制度方面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他又是伊斯兰教经典《古兰经》的作者。这是一部穆罕默德的思想言论集;他认为是安拉对他的直接启示……而耶稣的教诲却没有如此详尽完备地编纂和保存下来。因为《古兰经》对于穆斯林来说,至少和《圣经》之于基督徒具有同等的重要性,所以,穆罕默德通过《古兰经》所产生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穆罕默德对伊斯兰教所产生的相对影响,可能比耶稣和圣保罗对基督教的影响总和还要大些。

第二,穆罕默德与耶稣不同,他不仅是一位宗教领袖,而且也是一位世俗领袖。事实上,他作为阿拉伯人征服运动的推动者,在人类历史上堪称影响最大的政治领袖……我们看到,公元7世纪的这场阿拉伯征服运动,直至今天,一直在人类历史上发生重要作用。正是这种世俗和宗教影响无与伦比的结合,才使得穆罕默德当之无愧地被评为人类历史上影响最大的独一无二的人物。

无独有偶,美国国际新闻杂志十几年前曾向一批有身份的读者征询答案:“怎样才是一名伟大的领袖?综观历史,谁能当此重任?”美国精神分析学家尤里斯·马塞曼作了与上面类似的回答。他说:“一位领袖必须起到三种重大作用:第一,为被领导者谋求福利;第二,建一个令人们在其中能有安全感的社会组织;第三,提出一套使人们真诚信仰的思想体系……综观全部历史,能完全起到以上三种作用的领袖,只有穆罕默德一人。他或许就是一切时代最伟大的领袖。”

以上的评价若是出于穆斯林之口,倒也不足为怪。穆斯林的传统观点从来就是如此。如我国回族学者刘智,在其所著《天方至圣实录》序言中,就赞誉“穆罕默德为天下古今至贵之一人也”。但是,对于穆罕默德的“世界第一伟人”的评价,出自传统信奉基督教的国家,就不能不引起我们深思了。我们固然大可不必苟同他们的观点,但对于这样一位历史人物必须有我们自己的认识。

穆罕默德及其领导的宗教革命是阿拉比亚5085985从部落到民族和国家的历史进程的产物。穆罕默德及伊斯兰教形成初期的基本特征,都是由这一历史条件决定的。

伊斯兰教以前的一个多世纪(5世纪末至7世纪初),阿拉伯社会的基本特征是连绵不绝的部落战争。这一时期发生在部落之间的血族仇杀,据学者统计,大大小小约有一千七百多次。这些大多发生在同宗部落之间的战争,极大地削弱了血缘联系,加速了氏族制度和部落宗教的解体,同时也阻碍了生产和贸易的发展,给广大部落民带来了深重的苦难。麦地那是这一社会的缩影,那里提出的社会需要无疑具有普遍性。这个穆斯林史所说的“蒙昧时期”,就是进入阶级社会所必经的野蛮时期。私有制是这一时期的新要素,经过延续数百年的劫掠和争夺,这一要素逐渐为向国家过渡作好了准备。历史已经走到了文明社会的门槛前面,迈出这艰难而又关键的一步,正是穆罕默德所担负的历史使命。

同时,拜占廷与波斯萨珊两大帝国为控制东西贸易商路和争夺势力范围的激烈冲突,使阿拉比亚成为军事和宗教冲突的焦点,促进了阿拉伯人的民族觉醒。公元604—611年,阿拉伯人的伯克尔部落在祖卡尔击败一支波斯军队,当消息传到麦加时,据圣训记载,年近四十的穆罕默德非常兴奋,大声宣布说:“这是阿拉伯人第一次在波斯人面前扬眉吐气;正是通过我,安拉帮助了他们。”如果这是信史,那就鲜明地显示了穆罕默德的民族意识。冯·格鲁尼鲍姆说:“散见于贝杜因人中的‘民族’感情已变得十分强烈,在某种程度上清楚地显现在与美索不达米亚农田的波斯领主的冲突中……到目前为止,在普遍承认半岛说阿拉伯语居民(或许除掉阿拉比亚南部)源自同一祖先的假设中,已经找到了这种民族感的主要表述,并由此产生了与非阿拉伯人和野蛮人区分的意识。对伊斯兰教的信奉,既凝结又升华了这种阿拉伯人统一的模糊感情”。(《伊斯兰教——论一种文化传统的性质和发展》)的确,部落融合为统一民族的前景当时已经依稀可见,“以明白的阿拉伯语”启示的伊斯兰教体现了这一前景。

但是,由于游牧社会经济条件的限制,氏族制度及其观念的顽强生命力,仍在顽强阻碍由部落向国家的过渡。穆罕默德正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顺应历史发展的进程,借助于犹太教和基督教的一神教传统资料,通过对部落宗教的改革,首先在意识形态领域取得了突破。伊斯兰教所规定的教胞关系,向部落民提供了一种远比血缘关系更为稳固和广泛的社会纽带,有可能成为建立统一的民族国家的基础。穆罕默德所提出的严格的一神观念,全面禁止部落战争和一切穆斯林不分部落氏族都是兄弟的号召,在客观上符合社会发展的趋势和人民群众的愿望,因此能产生巨大的反响。这种统一的观念一经提出,对深受传统束缚的部落民确有振聋发聩的作用。在社会改革和军事征服的推动下,十年之内统一就成了众望所归、大势所趋的潮流。边缘部落在“代表团之年”5085986从千里之外纷纷归附的空前盛况,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穆罕默德的教诲,在一百多种规模大小不一、处于互相仇杀不止的众多部落中,创立了一个民族。以一位共同的领袖统率的共同宗教的观念,把不同的部落统一在一个政治组织之内,并惊人地迅速发展了它的世俗特征。在异教的阿拉比亚,现在只有一种伟大的意识才能产生这一结果,即民族生活的原则。氏族制度因此第一次——如果不是完全解体的话(那是不可能的)——也从属于宗教统一的感情”(冯·克来麦尔:《伊斯兰教正统观念发展史》)。

“国家是文明社会的概括”。在麦地那,掠夺土地和财富的血族仇杀所造成的灾难性后果,产生了对超越部落之上的权威需要。为了“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在对氏族制度和部落宗教没有指望时,苦难深重的人民只有期望正在产生的国家,而在政治观念和组织形式包含在宗教中这一历史条件下,这种期望必然转向宗教领域。正是适应这种期望,穆罕默德在麦地那建立了以信仰为基础的统一社团(乌玛)。由于团结其成员的社会纽带不是体现在氏族制度中的血缘关系,而是隐蔽在共同信仰中的地域关系,乌玛就成了阿拉比亚第一个突破氏族制外壳的新型社团,由此产生了对阿拉伯社会结构的最重大的改革。在社团中,宗教权力首先是作为政治力量出现的。顺从安拉及其使者的启示,确立了超部落的政治权威。穆罕默德以安拉的名义实际行使的权力,通过满足社会的现实需要而演变成凌驾一切的政治统治权。安拉就是国家最高权力在天上的投影。穆罕默德建立的麦地那社团作为穆斯林国家的雏型,为日后的哈里发帝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社会领域内穆罕默德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麦地那政权的建立,揭开了文明社会的帷幕,标志着由氏族社会到阶级社会的革命转变。穆罕默德在“《古兰经》的立法”形式下对社会结构的改革,是这一转变的起点。其中关于财产继承和婚姻制度的改革,最为重要。首先穆罕默德通过遗嘱制度确认了个人支配私有财产的权利,否决了氏族的所有权;同时改革了父系男亲属分配遗产的惯例,肯定了直系血亲(包括女性)的继承权。由于私有观念的发展,各个部落内氏族集体财产的管理权早已向家族和个人的所有权转化。氏族首领可以利用集体财产牟取私利;弱小成员常常受到监护人的欺诈和侵吞,妇女和儿童则被剥夺了继承权。穆罕默德为死者的男女近亲规定了以个人身份继承遗产的份额。一方面,通过承认财产为个人私有顺应了社会发展的趋向,另一方面,也为一些近亲保留了部分权利,反映了氏族观念的残余。这些规定本身说明,个人、家庭和社团(国家)正在取代氏族和部落而成为社会的基本单位。与此有关的是对婚姻制度的改革。《古兰经》关于一夫多妻制的规定,并非通常认为的是对漫无限制的多妻制的限制,而是对于旧的婚姻形态的改革。对于当时阿拉伯人多妻的推断几乎肯定是不真实的。事实上,当时流行的是对偶婚,两性的结合比较松散,夫妻不是独占的同居。穆罕默德用“天启”禁止“蒙昧时期”的旧俗,严厉谴责“陷于奸淫”的“恶劣”男女,鼓励建立稳定的一夫制家庭。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一项改革,是规定妇女或寡妇改嫁前的“待婚期”,以确定是否有孕。非常清楚,这一规定的目的,显然是要辨明亲生子女确凿无疑的身份,以保证将来以亲生子女的继承人资格继承遗产。穆罕默德通过这种方式,积极顺应建立稳定的父系家庭的社会要求,并且确实在短期内扫除了旧的婚姻形态,为阿拉伯社会以后的迅速发展打下了社会基础。《古兰经》的种种立法,后来成为伊斯兰教法的核心,对伊斯兰教的发展,特别是以教法为中心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在宗教作为几乎是唯一的上层建筑要素的历史时期,政治的表现和组织都必定采取宗教的形式,因为不存在其他的独立形式。穆罕默德不得不从宗教幻觉中构思新社会的轮廓,因为这些轮廓在旧的社会本身中还没有普遍地明显表现出来;他之所以限于为自己的新体系的基本特征向宗教求助,正是因为他不能求助于同时代的历史。他所创立的伊斯兰教,以“天地间唯一最高的神”统一了原有的芜杂繁多的神灵世界,成为自觉维护人间“秩序”的统治者和立法者,并通过《古兰经》赋予人们可以认识的确定内容,提出了适应社会需要的行为规范,从而排除了解体中的原始巫术和自然崇拜。

正是上述这些特征,恩格斯把穆罕默德的活动视为“历史上的伟大转折点有宗教变迁相伴随”的特例,称之为“伊斯兰教革命”或“穆罕默德的宗教革命”。

穆罕默德作为世界历史上影响最大的人物之一,曾经得到过各种不同的评价。历史上不论是基督徒的攻击,还是穆斯林的膜拜,都用浓重的宗教迷雾遮盖了历史人物的真相。而且,在以安拉名义登上历史舞台的穆罕默德身上,宗教幻觉与现实要求,天启戒律与社会改革,一神信仰与政治统一的复杂结合,宗教创始人与民族领袖,先知与政治家,传道者和立法家的多重身份,使得对他的评价十分困难。在历史上,“从来没有任何宗教以如此迅速和直接的方式,实现如伊斯兰教那样的世界性影响和变化。而且,从来没有一位新宗教的传播者,作为他那个时代和民族的宗教领袖,像穆罕默德那样完美。……穆罕默德的个性和他的启示,他的启示和政治,他的政治和他的民族的文化发展,作为一个整体是如此紧密地结合在伊斯兰教的大厦里,以致必须统筹考虑它们相互交替的影响。就是现在,如果我们不依据伊斯兰教借以产生和取得统治地位的社会背景,也不可能正确说明穆罕默德的历史作用以及对当时社会经济所产生的影响。

穆罕默德所取得的历史成就是巨大的。“穆罕默德在短短的一生中,把向来散漫的阿拉比亚人团结起来,使他们成为一个坚强的民族;把一个仅仅是地理上的名称——阿拉比亚——改变成为一个有组织的国家;建立了一个伟大的宗教,在广大的地区,取代了犹太教和基督教,而现在仍有广大的人民群众信奉这个宗教;奠定了一个大国的基础,这个大国辽阔的版图,包括了中世纪时期文明世界上物产最丰富的地区”(希提:《阿拉伯通史》)。在这一伟大的历史转折中,穆罕默德显示了他的个人才能。“从条件说,时间和地点都有利于穆罕默德。各种各样的力量结合在一起,为他毕生的活动以及伊斯兰教随后的扩展提供了机遇。其中有麦加和麦地那的社会冲突,趋向一神教的运动,叙利亚和埃及对希腊文化的反动,波斯和拜占廷帝国的衰败,以及游牧的阿拉伯人日益意识到对周围定居地区进行劫掠的时机已到。然而,这些推动力,以及其他可以加上的类似因素,本身既不会是以伍麦叶哈里发王朝知名的帝国崛起的理由,也不会是伊斯兰教向世界宗教发展的原因。关于阿拉伯人扩张和伊斯兰社团发展不可避免和必然产生的因素是不存在的。若没有穆罕默德身上这些才能的奇妙结合,已有的进展可能就不会发生,而那些巨大的力量自己就会轻易地耗尽在对叙利亚和伊拉克的劫掠中,而不会留下任何影响持久的后果”(瓦特:《穆罕默德在麦地那》)。阿拉伯化一神教的创立,就是穆罕默德个人才能的最好说明。

当然,穆罕默德的创造性才能不会超越历史和社会的局限。他所处的时代是一个社会关系急剧变动的大变革时代。在当时,私有制和社会分化的产生,有其历史的进步性;但向往氏族社会,反对剥削和压迫,也有正当的合理性。当时的社会就是一个充满矛盾的新旧交替的社会。穆罕默德的思想体系就构筑在这样一种复杂矛盾的基础之上。他的身上充满着矛盾的性格和特征。他的杰出并不在于他能取消剥削和压迫,而在于他能够顺应时势,并在时代许可的范围内达到了他能达到的顶点。他的社会改革并没有彻底否定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氏族制度,只是在原有的基础上,以宗教形式表达意识形态上的自觉主张,对政治制度和社会结构作了改革,使之适应历史发展的需要;提出安拉作为最高的统治权力,要求各部落服从统一的民族国家,来打破氏族制的外壳。他的宗教伦理,在外在方面突出了氏族社会的民主和人道观念;强调平等和互助,反对赤裸裸的欺压和侵吞,主张建立温和的统治秩序;否认原罪观念和遁世隐修,肯定日常世俗生活的正当性,提倡积极入世的态度。因此,他的宗教不只是一种简单僵化的外在仪式,而对个人提出了社会性的义务和要求。与此相应的是,内在方面突出了个人人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安拉的前定”实际上破除了部落神灵和原始巫术的狭隘限制和繁琐禁律,承认了不可抗御的客观必然性。这在最初和一定限度内起到了把个人从部落宗教的束缚下解放出来的作用。新的束缚把政治统一的历史任务交给了每一个信徒,作为个人至高无上的目标和义务,自觉主动地去“为主道而奋斗”。它既是历史责任感,又是主体能动性;既是宗教义务,又是社会要求,今天看来虽然费解,但在当时确是切实可行的行为。“正是这些凌驾于简单的基本教义之上的准则,最初把各行其是的各阿拉伯部落凝聚为一支征服的力量,使民族上、文化上差异复杂的穆斯林世界在其全盛时期具有社会上的一致性,而且使穆斯林世界经过了几百年的衰落和遭人忽视以后,到今天还保持着一种统一的意识”(柯克:《中东简史》)。穆罕默德的教诲几乎渗透穆斯林世界的政治、法律、经济、文化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并对以后的社会发展产生全面而又持久的影响。

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任何一个历史人物都必然带有时代和阶级的局限。因此,我们判断历史人物的功绩,“不是根据历史活动家没有提供现代所要求的东西,而是根据他们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我们对穆罕默德也作如是观。

译者

198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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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M.库克,周燮藩.穆罕默德[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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