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故事
图书简介
施咸荣
美国的短篇小说有它的优良传统,文学史上也曾出现过像华盛顿·欧文、爱伦·坡、霍桑、亨利·詹姆斯、马克·吐温、杰克·伦敦、安德森、欧亨利等有杰出成就的短篇小说家,但短篇小说集占领出版阵地,成为畅销书,在读书界产生巨大影响,却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五、六十年代最畅销的短篇小说集是:塞林格的《九故事》(1953)、马拉默德的《魔桶》(1958)、冯尼格的《欢迎来到猴房》(1968)、约翰·巴思的《迷失在开心馆中》等。《九故事》一出版,立即受到评论界和读书界的重视,固然与作者的代表作《麦田里的守望者》(1951)的成功有关,但这部小说集确有自己的特色。美国文学评论家威廉·皮顿(Wi—lliam peden)在他的专著《美国短篇小说,1940—1975》中称《九故事》和塞林格写格拉斯家族的四个中篇小说为“现代经典”,说它们“始终是当代中短篇小说中流传最广、最获好评的作品之一。格拉斯家族,像福克纳笔下的斯诺普斯家族或康普森家族、海明威笔下的尼克·亚当斯以及塞林格自己笔下的霍尔顿·考菲尔德一样,已经成了美国神话的一部分。我在讲授现代美国中短篇小说课程时,每次读到塞林格的故事,总有新的感受,尽管二十多年来我们的社会起了巨大变化,这些小说却始终未失去它们的特色、新鲜感和往往带有的辛辣味。”
塞林格从一九四〇年在《小说》杂志上发表他的处女作起,到一九五三年出版《九故事》止,十余年中共发表了二十多个短篇小说,有些还是在《老爷》、《纽约人》等著名刊物上发表的。但在他出版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举成名之后,尽管他的每一个短篇小说都受到好评,他收辑成集出版的却只包括九个短篇小说,说明作者对自己的要求是很严格的。
《九故事》中最佳之作是三篇描写战争的故事:《香蕉鱼的好日子》、《康涅狄格州的维格利大叔》和《献给爱斯美的故事——怀着爱与凄楚》。作者描写战争的手法有其特点——不是正面描绘战争的恐怖与残酷,而是侧重于战争在人们精神上留下的创伤。例如第一篇故事的主人公西摩为什么自杀?作者只在字里行间流露出主人公曾因精神失常住过陆军医院,此后一直同充满伪君子的资本主义社会格格不入,终于开枪自杀。《献给爱斯美的故事》含意深刻,叙述生动,是选家必选之作,学校教师常把它列为塞林格的代表作向学生讲授。
整个说来,《九故事》反映资本主义社会的精神危机,除了少数像爱斯美那样纯真的儿童尚能以真正的爱感化人之外,人们要摆脱精神上的空虚、苦闷,只有两条路:一条是像西摩那样自杀,另一条则是通过东方的宗教哲学(尤其是佛教的禅宗)求得大彻大悟,像本书中的德·杜米埃·史密斯和泰迪那样。《泰迪》被认为是反映塞林格哲学思想的重要作品,这种只有看破红尘才能彻底摆脱人世间的烦恼的佛教哲学思想在作者后期的创作中越来越占主导地位。
从艺术技巧看,各篇的形式都很完美,内容紧凑,绷得象弦那样紧紧的,富于诗情画意。对话生动传神,尤其是人物一个个血肉丰满,栩栩如生,甚至一些未出场的人物(如《来到小船上》中小孩的父亲),以及寥寥数笔的速写(如泰迪的父亲、爱斯美的弟弟等),也都刻画得入木三分,给人以难忘的印象。作者最擅长写青少年的心理,这种才能在《九故事》中已露端倪,在以后的成名作《麦田里的守望者》中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境地。
《麦田里的守望者》只是个十几万字的中篇小说,却在美国社会和文坛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一般青少年尤其欢迎此书,认为它道出了自己的心声,一时大、中学校的校园里到处有人模仿小说主人公霍尔顿的言语行动——身穿风衣,倒戴着鸭舌帽,开口“混账”,闭口“他妈的”。甚至在小说出版十余年后,外国学者只要跟美国学生一谈到当代文学,学生们都会立即提到《麦田里的守望者》。此书从出版之日起,不同的评论家,不同的教师、家长和不同的青年,都从各自的不同角度对它作出不同的评价,有些意见还是针锋相对的。那些过分吹捧此书的,把它说得天花乱坠,说什么青少年阅读此书后可以增加对生活的认识,使自己对丑恶的现实提高警惕,并促使自己去选择一条自爱的道路,而成人们也能通过本书增加对青少年心理的了解。另一些严厉批评此书的,则把它看作洪水猛兽,说什么小说主人公满嘴脏话,读书不用功,还抽烟、酗酒、搞女人,简直可以说道德败坏,将会给青少年带来无法估计的坏影响;有些家长还要求学校和图书馆把此书列为禁书。结果发生了这样的怪现象:少数学校不准学生阅读此书,个别图书馆如加利福尼亚州桑胡斯城的中学图书馆果真把它列为禁书;而大多数中学和高等学校却把它列为必读的课外读物,许多公共学校还把它当作教材,美国的著名社会学家大卫·瑞斯曼(Davi d Ri esman)在哈佛大学开设的社会学课程《美国的社会结构和性质》中甚至指定该书为必修读物。这部小说出版迄今已三十余年,其影响历久不衰,销售总额已超过千万册,有过好几种版本,如平装的班登(Bantam)版已印至第五十三版。它在当代美国文学中的地位也越来越牢固,受到文学史家的重视。
《麦田里的守望者》情节平淡。一个名叫霍尔顿的十六岁男学生第四次被开除后,在接近圣诞节的某天夜里离开了他住宿的中学,又不敢贸然回家,就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都市纽约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栈,逛夜总会,想嫖妓女而又下不了手,他看不惯周围的人物与世道,厌恶黑暗的现实,甚至梦想逃离这个丑恶的社会,到穷乡僻壤去装作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事实上他对资本主义的花花世界又十分留恋,小小年纪已学会抽烟、酗酒、搞女人。因此霍尔顿生活在矛盾之中,例如他这一辈子最痛恨电影,但百无聊赖时又不得不去电影院消磨时间;他厌恶没有爱情的性关系,却又在寂寞中叫来了妓女;他不爱庸俗的女友萨丽,却又迷恋她的美色,身不由己地与她搂搂抱抱地胡搞。因此他虽然看不惯资本主义的世道,却只能苦闷、徬徨,用种种不切实际的幻想自欺欺人,到头来还是与环境妥协。总之,从本质上看,霍尔顿这个人物的性格具有明显的存在主义特征:精神上是“叛逆”,行动上是小丑。五、六十年代存在主义哲学思潮在西方泛滥,青年学生受其影响很大。美国由于在战争中发了横财,战后又取得西方世界的霸主地位,国内物质生产发展很快,生活水平迅速提高,中产阶级人数也激增,但群众的精神生活却越来越贫乏、空虚。五十年代初美国政府奉行遏制共产主义的杜鲁门主义和麦卡锡主义,国际上加剧冷战,国内镇压进步力量,有些人粉饰太平,过着浑浑噩噩的日子;另有些人看不惯虚伪、庸俗、黑暗的社会,又缺乏光辉的理想,只好保持沉默,因此美国当代史家有把美国的五十年代称作“静寂的五十年代”或“怯懦的五十年代”的。一些青年人——大多是象霍尔顿那样出身于富裕中产阶级的青年人——不安于现状,尤其受不了精神生活的枯燥贫乏,就通过酗酒、吸毒、群居等颓废的生活方式表示对现实的反抗,史家称之为“垮掉的一代”或“垮掉分子”。塞林格和他笔下的人物霍尔顿,实际上也是垮掉分子,只是垮得还不像后来的垮掉一代及“嬉皮士”那么厉害,没有到吸毒、群居的程度,而且内心深处还在追求理想,憧憬美好的未来。例如霍尔顿,他带着孩子气的天真追求爱情理想和公平的世道,向往东方哲学,幻想自己长大成人后去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个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责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儿。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这种理想显然十分幼稚可笑,但说明作者像鲁迅在《狂人日记》里提出来的那样,尚有“救救孩子”的想法。霍尔顿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出现的反英雄形象之一,他的性格比较复杂,既有在资本主义恶浊社会耳濡目染的丑恶一面,也有反抗不合理现象、追求美好理想的纯洁一面。譬如说,他之所以不肯用功读书,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学校里的老师和他的家长逼他读书乃是为了将来可以“出人头地,好有钱买辆凯迪拉克高级轿车”。而学校里“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女人、酒和性;再说人人还在搞下流的小集团……”。这就是霍尔顿所生活的世界。他不愿意同流合污,自然也就无法好好念书,因此他的不用功,实质上也是对美国现行教育制度的一种反抗。再说,在他的那种生活环境里,他又怎能找到可贵的精神寄托或崇高的生活理想呢?老师们大多是势利的伪君子,连他所敬佩的唯一的一位老师,后来他发现很可能是个搞同性爱的,而这位老师谆谆教导他的,也只是资产阶级的利己主义信条:“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从这一点看,社会主义制度就显出无比的优越性。我国的青少年从小受到党、团和少先队组织的亲切关怀,既能有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又过着丰富多采、朝气蓬勃的精神生活,物质生活或许差些,但一个人活着决不是单纯追求个人生活享受,要不然像霍尔顿这样在一天两夜就差不多“花掉国王的收入”的阔少爷,为什么还要苦闷徬徨,甘愿逃到西部去自食其力,装作一个又聋又哑的人?这里,通过解剖美国社会的结构,作者倒是形象地指出了建设精神文明的重要性。
在艺术上,《麦田里的守望者》用第一人称以青少年口吻刻画主人公的内向性格,心理描写细致入微,可以说开当代美国文学中心理现实主义的先河。从表面上看,霍尔顿不求上进,又抽烟、喝酒、乱搞女人,简直是个糟糕透顶的“坏孩子”。如果光看这些表面的不良倾向,就无法真正理解像霍尔顿这样的孩子。但有多少当家长的成年人,却往往用简单、粗暴、主观的态度和思想方法去对待青少年,从而造成两代人的隔阂,起不到真正帮助和教育青少年的作用。塞林格以犀利的洞察力解剖孩子的复杂心理,透过现象反映精神实质,逼真地描绘了霍尔顿精神世界的各个方面,揭示出青春变化期青少年的特点,无怪乎在西方社会里能引起广大青少年的巨大反响,同时也引起成年人的注意,把该书当作理解年轻一代的钥匙。
在语言的运用上,《麦田里的守望者》确有独创的风格,这一风格后来为不少西方作家所模仿。全书用青少年的口语平铺直叙,使用了大量的俚语和口语,生动活泼,读时如闻其声,如见其人。用这样的语言写作,确能增加小说的生活气息。
塞林格嗣后出版的两部中篇小说集主要描写格拉斯一家的生活片断,刻画了格拉斯家年轻一代的形象。有些评论家认为,从格拉斯家年轻一代的精神生活中,可以解开“霍尔顿以后怎样了?”这个最为塞林格迷们所关心的谜。
所谓格拉斯家,是塞林格虚构出来的一个富裕的上层中产阶级家庭,父亲是犹太人,母亲是爱尔兰人,生有子女七人,西摩是长子,弗兰妮是最小的女儿,卓埃是第六个孩子,弗兰妮的哥哥。西摩是塞林格描写格拉斯家的一系列作品中的理想人物,最早出现在短篇小说《香蕉鱼的好日子》中,这一形象后来又在中篇小说《弗兰妮》与《卓埃》中出现,但这时他在他弟妹们的眼里已是死后的圣者了。
《弗兰妮》的故事主要写某个星期六下午弗兰妮赴男朋友兰的约会时,两人在餐桌上的一席谈话。弗兰妮与兰交往,很希望自己能爱上他,可是与兰谈话时,却越来越发觉兰是个自命不凡、虚情假意的伪君子,他只对自己的事感兴趣,也不顾弗兰妮爱听不爱听,只是滔滔不绝地大谈他在学校里写的一篇关于法国古典作家福楼拜的学年论文。弗兰妮本来心里就很不痛快,总觉得自己在生活里找不到出路和理想,一方面固然看出她所生活的世界里一切都腐朽丑恶,很想逃避这个世界,退隐到自己个人的小天地里去,但另一方面又迫切希望自己能成为这个世界中一个有机部分,成为一个有用的人。她想解脱精神上的苦闷,追求“崇高的生活”,正在研究东方的神学和耶稣的主祷文。弗兰妮在饭桌上听着兰的无聊谈话,心里不由得更加苦闷,就情不自禁地跟兰谈起主祷文来,谁知兰连听都不想听。弗兰妮站起身来,想到女盥洗室去,走到半路上一阵昏迷,晕倒在地。她醒来时候,嘴里正在喃喃地念着主祷文,故事也就在这里结束。
《卓埃》的故事紧接《弗兰妮》,内容主要写卓埃与他母亲蓓西在浴室里谈关于弗兰妮的事。弗兰妮那次赴男友之约回家后,心里苦闷不堪,独自一人躺在卧榻上,不饮不食,不与人说话,偶尔还哭一阵。卓埃反对他母亲去请精神分析学家,因为他深知精神分析学家治不了他妹妹的病,除非他有本领先医治好她所生活的那个世界。其实在电视台当演员的卓埃也有他自己的问题,心境并不比弗兰妮好多少。他俩的问题都差不多,就是一方面痛恨这世界和世上的一切,一方面却又感到自己有必要属于他们所痛恨的这个世界,因此内心十分痛苦和矛盾,找不到一条出路。卓埃后来进房去劝他妹妹,但没任何结果,于是他走到他死去的哥哥西摩的房里,用一方手帕盖在自己头上,静静地坐了一个钟头。最后他忽有所悟,就在西摩房里模仿西摩的声音打了个电话给弗兰妮,告诉她他已领悟到西摩过去常说的“胖太太”究竟是谁。从前他们还很小的时候,每次出去参加电台的智力测验之前,西摩总要他的弟妹们为“胖太太”擦亮皮鞋,他们每次也总是照着做了。这时卓埃告诉弗兰妮说,“胖太太”不是别人,就是耶酥自己;还说:“艺术家只关心一件事,就是寻求某种完美,但各自按照自己的标准,而不按照任何别人的标准。”弗兰妮听着听着,脸上露出笑容,渐渐安详地睡着了。
中篇小说集《木匠们,把屋梁升高;以及西摩:一个介绍》(Raise High the Roof Beam,Carpenters,and Seymour:An Introduction)出版于一九六三年。《木匠们,把屋梁升高》由西摩的当作家的弟弟布迪叙述,描绘一九四二年西摩结婚时的情景。宾客们都已到齐,等候举行婚礼,却找不到新郎新娘。原来西摩对这一套繁文褥节厌恶透了,终于说服未婚妻摩里尔与他一起临阵脱逃。布迪带了几个主要亲友乘出租汽车到他与西摩同住的寓所去寻找西摩,未见他的踪影,最后接到西摩的一个电话,才知道事情真相。女傧相大骂西摩,布迪却拿了西摩的日记躲到浴室里阅读,对西摩的精神世界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西摩:一个介绍》很象是布迪写的日记,通过不连贯的片断描绘了布迪本人所经历的精神危机,因此这故事实际上也是对布迪的介绍。书中记载了弟妹们对西摩的种种回忆,西摩在这里是以一个圣人、一个大诗人形象出现的,他是个头脑最清醒、意志最坚强的人,他的所作所为几乎十全十美。
塞林格的最后一篇发表在《纽约人》上的近三万字的小说《哈普华兹十六,一九二四》描写七岁的西摩从夏令营寄回家一封长信,信中透露了他早熟的智慧和对夏令营一位女辅导员的爱慕之情,此外还以较多的篇幅侈谈上帝。
总的说来,塞林格后期的作品确实描绘了像霍尔顿这样的中产阶级子弟成年后精神上、思想上所面临的困境。他们企图将东方的佛教禅宗和西方的基督精神结合起来,企图用宗教思想来摆脱困境,克服内心矛盾,但看来这条路也是走不通的。”正因为这个缘故,塞林格的写作道路显得越来越狭窄,再也写不出像《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样较深刻地反映现实、具有现实主义熠熠光辉的作品。美国一位有眼力的评论家斯丹莱·爱德伽·海曼(Stante y Edgar Hyman)作了形象的比喻,说塞林格的创作道路从康庄大道转入泥土小路,从小路进入车辙,又从车辙沿着松鼠出没的线路爬到了树上,他现在该从树上下来了。塞林格是个有才能、有思想的严肃作家,他大概有自知之明,看出自己写作才能的枯竭,因而不肯将自己后来写的作品公诸于世。
塞林格可以说是目前西方文坛的一怪。他成名后不久,既隐居到新罕布什尔州乡间,在河边小山附近买了九十多英亩土地,只在山顶上筑一小屋,周围种上许多树木,外面拦上六英尺半高的铁丝网,网上装有警报器。《麦田里的守望者》的主人公霍尔顿想遁迹世外,装作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作者本人竟也依样画葫芦,平时躲在家里,深居简出,如有人登门造访,都得先传递信件或便条;塞林格从来不接见生客,甚至连答复都不给。他也很少在公共场所露面,偶尔乘吉普车到镇上购买书刊杂物,也极少跟人交谈,万一有人在街上招呼他,他会马上拔腿逃跑。他只有一部早期作品(短篇小说《康涅狄克州的维格利大叔》,1949)被好莱坞摄制成电影,此后他始终拒绝将自己作品的拍摄权出售给电影制片商。他的相片只在《麦田里的守望者》头三版的封面上刊登过,后来因他本人的坚决反对而撤去,此后要弄到他的一张近照就十分困难,因此还闹出一个笑话:法国某家报纸在介绍他时,竟错把当时白宫新闻秘书塞林格的照片登上去了。
关于塞林格的生平、生活和写作近况,不仅他本人讳莫如深,就是与他比较接近的亲友也都守口如瓶,有关他的情况只字不吐。有的西方评论家如美国的哈维·史威多斯(H-arvey Swados)倒是一言道破,说“塞林格的声誉有一部分是基于他故弄玄虚,不让人接近。”但也有不少人疑神疑鬼,纷纷猜测,终日打听关于塞林格的“秘密”。有些人甚至用他小说里人物的名字给自己的孩子命名。有些新闻记者和学位论文作者往往根据一些极渺茫的线索到处寻找他小说主人公的“原型”,妄想借此成名。由于塞林格本人难以接近,有关他的言行无从打听,他本人的思想更是难以窥测,因而一些所谓的“塞林格迷”们只好满足于钻研他的作品,从他的小说里去琢磨和猜测作者的思想意图,这也说明为什么塞林格的新作——哪怕是一个短篇或中篇——一经发表或出版,就会引起轰动。例如他的中篇小说《弗兰妮》(Franny)与《卓埃》(Zooey),尽管都在《纽约人》杂志上发表过,但当利特尔·布朗出版公司在一九六一年首次把两个中篇收辑成册以单行本发行时,据《时代》杂志(1961年9月15日出版)报道,它“不仅在美国文学界是一件大事,而且在无数塞林格迷的眼里,简直是神的出现”。书尚未出版,塞林格迷们已纷纷打听它的出版日期,到售书之日,他们都一早去书店排队,很快把该书抢购一空。
美国《时代》杂志的文艺评论员杰克·斯柯(Jack Skow)也是个有名的塞林格迷。他费尽心机,经过数年努力,把收集到的各种材料写成长篇报道,发表在一九六一年九月十五日出版的那期《时代》上,文中对塞林格的生平、创作等都作了较为详细的描述。据该文报道,塞林格一九一九年生于美国纽约城;父亲是做干酪和火腿进口生意的犹太商人,家境相当富裕。塞林格十五岁时被父亲送到宾夕法尼亚州里的一所军事学校去住读,据说《麦田里的守望者》中关于寄宿学校的描写,很大部分是以那学校为背景的。一九三六年,塞林格在军校毕业,取得了他毕生的唯一一张文凭。一九三七年他随父去维也纳,旋即又被他父亲送往波兰的比得哥煦去学制造火腿。他在宰了两个月猪以后,又擅自回美国继续读书,先后进了三所学院,但都未毕业。一九四三年至一九四六年从军,经过一年多的反间谍训练后,于一九四四年赴欧洲大陆做反间谍工作。一九四六年复员回到纽约,专门从事写作。
塞林格早在军校读书时就已练习写短篇小说,嗣后好些年,无论在学校读书时期或从军期间,一直孜孜不倦地从事写作。他学习写作非常认真努力,在军校期间常常写到深夜,由于校中纪律很严,熄灯后有人值班巡逻,他就用毯子蒙住全身,照着手电筒偷偷写作。在从军期间,他随身带着打字机,有空就写。他的一个同僚后来回忆说,有一次敌人在猛攻他们的阵地,他却看见塞林格伏在桌子底下用打字机镇静地进行写作。
塞林格在从军期间曾与欧洲大陆上的一个女医生结婚,后来由于彼此在性格、脾气等各方面都不合,不久便离了婚。但塞林格始终坚持他们俩在精神上能“互相感应”,两人虽处身两地,心灵却常常息息相通,彼此能“以心传心”。塞林格复员回到纽约后,有一时期经常出没在夜总会和舞场里,跟一些女人厮混,据他自己说这是“体验生活,收集语汇”,同时在私下里学习和研究佛教的禅宗。一九五三年他在一次宴会上与年轻女学生克莱相识,有一时期两人过从甚密,据克莱告诉她父母说,塞林格当时“跟他母亲、他妹妹、十五个佛教和尚以及一个说话怪癖的瑜珈教徒住在一起”。但不久克莱突然与一个哈佛大学读商科的纨褥子弟结了婚,几个月后又突然离婚,回到塞林格居住的小镇上,一九五五年正式与塞林格结婚。
据说塞林格在他乡间小屋里特地为自己造了一个只有一扇天窗的水泥斗室作书房,每天早晨八点半就带了饭盒进去写作,到下午五点半才出来,家里任何人都不准进那间斗室打扰他;如有要事找他,只能打电话联系。他那样勤奋地写作,据说完成的作品已不少,但他不肯拿出来发表或出版。自从一九六五年在《纽约人》杂志上发表他最后一个短篇小说以后,他就一直拒绝发表或出版任何新作。他在七十年代曾屡次指控一些出版商未征得他的同意私自盗印他未收在集子里的短篇小说。他还一再宣称他之所以反对出版自己的新作,是因为“出版著作是对他个人私生活的可怕冒犯”。但塞林格今年已六十四岁了,不少出版商都在打他死后的主意,企图把他遗作的版权抢到手,借此发一笔横财。
1985年国庆前夕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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