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纠错 引文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五条研究

ISBN:978-7-5203-1156-4

出版日期:2017-10

页数:173

字数:121.0千字

点击量:6938次

定价:48.00元

中图法分类:
出版单位:
关键词:

图书简介

获赠授业恩师李慎明先生的新著《人为什么活着?》之后,手不释卷,当日便读至深夜,直到视觉疲倦不堪而倒头睡去;次日晨起,顾不得洗漱,又捧起续读,一口气读完。读毕掩卷,心绪久久难以平静。的确,“人为什么活着?怎样活着才更有意义?”是人生的大命题,如何回答,兹事体大,对当代青年学子和学者而言,尤其如此。对此,李先生给出的答案是,每个人都应当去谱就大写的人生。要谱就大写的人生,其要旨有三:弄清历史的大规律、做人的大道理和人生的大幸福。

大写的人生,需要弄清历史的大规律。

李先生认为,每个人的人生与历史的发展休戚相关,因为每个人的人生都是历史之下、之中的人生。要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必须掌握历史发展的规律,尤其是大规律。古往今来,唯一能够揭示人类历史发展的根本规律和最终归宿的便是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诞生于亿万人民群众的实践之中,以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意愿、意志和力量为创造历史的真正动力。因此,信仰马克思主义,便是信仰人民,人民就是共产党人心目中的“上帝”。马克思主义教导人民去追求现实的幸福,教导人民通过实践和变革,运用客观物质力量及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改变不合理现实,最终实现美好的共产主义社会。

李先生还特别提到,一小部分人认为马克思主义已经过时了的观点是错误的,是没有真正学懂弄通马克思主义的后果。他认为,对马克思主义不仅应放到一定的时空中去看,还应当放到一定的时段甚至是历史的长河中历史地去看。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基本观点,都是直接或间接地揭示和诠释几百甚至上千上万年的人类历史发展的规律,我们决不能仅凭个人眼前利益,仅凭数十年短暂的时间来评判其正确与否或功过是非。一句话,它是长远的,它绝非某些人所认为的那样已经过时。

马克思主义所教导的人民创造历史并最终步入美好的共产主义社会,便是历史的大规律。只有弄懂了历史的大规律,才能弄懂各行业、领域或部门的中规律、小规律,才能够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有所贡献,乃至是有重大的贡献,才能够谱就大写的人生。

大写的人生,需要弄清做人的大道理。

李先生认为,空间无边无际,时间无始无终。在空间和时间的交叉点上,人类诞生于地球,这是历史的必然;然而具体到我们每个人,能够出生于地球之上,却又是历史的偶然。偶然的人生,于每个人又不过百年而已,这很值得庆幸、骄傲和珍惜。因此,对于活着的每一个人,都应该去弄清人为什么活着、怎样活着。回答这一问题,因人生观、价值观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制约或决定人生观、价值观的,又是人的世界观。因此,要弄清做人的大道理,必须以弄清历史发展的大规律为前提。既然马克思主义所教导的人民创造历史并最终步入美好的共产主义社会是历史发展的大规律,做人的大道理便是以此为出发点去展开、丰富自己的人生。

李先生建议说,从历史的大规律出发,做人的大道理是依靠绝大数人、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简单地讲就是“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服务”中的“人”是指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而不是指一切人,更不是其中的少数人。绝大多数的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完全一致的,而极少数人的根本利益则是与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相对立的。如果以极少数人的根本利益为本,就必然会牺牲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李先生还特别提醒说,在阶级和有阶级的社会里,想一切以人为本,为一切人谋利益,这至少是想办法超越社会形态的事,是幼稚的乌托邦,或是用动人的词句骗人,实质上确为少数人谋利益。

大写的人生,需要弄清人生的大幸福。

既然弄清楚了马克思主义所教导的人民创造历史并最终步入美好的共产主义社会是历史的大规律,弄清楚了为人民服务是做人的大道理,那么弄清楚人生的大幸福就不是什么难事了。李先生借古人名言说,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历史是公正的。凡是个人理想信念行动与历史进步方向相一致,他的生命就融进了历史,获得了永生;凡是个人的理想信念行动与历史相仿相悖,这就是历史的歧路。

所谓人生的大幸福,在李先生看来,就是不囿于小我,不囿于去精心构建自己的小人生、小家庭和小幸福,而是以正确的方向、远大的志向、广阔的胸襟,为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和命运而工作、学习和生活;就是坚定地信仰马克思主义,信仰人民,为伟大的共产主义理想的实现而工作、学习和生活!

李先生在题记中说“学者今天的所言所著,如同领导干部的所作所为,必将接受历史和人民的诉说”;李先生又在“前言”中说“若在离开这个世界之时,笔者扪心自问,能够说一句,我的毕生都是努力在做一名真正的共产党人,我就心满意足了”。如此对人生的大写,对青年学子和学者来说,恰是学习的风标、践行的方向,正所谓“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

展开

作者简介

展开

图书目录

本书视频 参考文献 本书图表

相关词

请支付
×
提示:您即将购买的内容资源仅支持在线阅读,不支持下载!
您所在的机构:暂无该资源访问权限! 请联系服务电话:010-84083679 开通权限,或者直接付费购买。

当前账户可用余额

余额不足,请先充值或选择其他支付方式

请选择感兴趣的分类
选好了,开始浏览
×
推荐购买
×
手机注册 邮箱注册

已有账号,返回登录

×
账号登录 一键登录

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
手机找回 邮箱找回

返回登录

引文

×
GB/T 7714-2015 格式引文
迟方旭.《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五条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
复制
MLA 格式引文
迟方旭.《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五条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E-book.
复制
APA 格式引文
迟方旭(2017).《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五条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复制
×
错误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