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文
×GB/T 7714-2015 格式引文
逻辑与语言研究会.逻辑与语言研究(2)[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
MLA 格式引文
逻辑与语言研究会.逻辑与语言研究(2).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E-book.
APA 格式引文
逻辑与语言研究会(1982).逻辑与语言研究(2).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一什么是思维形式?顾名思义,凡是藏纳、表现思维具体内容的形式都是思维形式。我们说概念、判断、推理是思维形式,就是因为思维的具体内容常常通过概念的形式、判断的形式、推理的形式被表现出来。我个人认为,论证也是一种思维形式,因为,具体的思维内容就常常通过论证的形式被表现出来。恩格斯说过:黑格尔“最大的功绩,就是恢复了辩证法这一最高的思维形式。”恩格斯所以称辩证法为思维形式,就是因为,辩证思维的具体内容是通过辩证法的形式被表现出来的。思维内容和思维形式是思维这个对立统一体中的两个对立面,但是,思维内容与思维形式的差别并非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可以说,思维内容只是各个具体思维中的具体内容,它是各个思维中的特殊性(各个思维的千差万别就在于它的思维具体内容不同),而思维形式则是各个具体思维中的一般内容,它是各个思维中的一般性。譬如:各个概念是不同的,但是,它们都有一种共性,即都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有的书上说是“特有属性”)。这样,我们就说,各个概念都是通过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形式而存在的,或者说,概念就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同样的,各个判断是千差万别的,但是,它们都有一个共性,即对事物有所断定...
豆瓣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