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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济结构对策

ISBN:4190·189

出版日期:1984-01

页数: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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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3.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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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简介

孙尚清

首先,简单地说明一下这个题目在我们整个经济工作中的地位(请参阅图1)。这张图左面的“国情与社会经济发展规律”是我们制定经济发展战略,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以及制定有关经济、技术和社会政策的基础。这就是说,无论是战略还是计划和政策都要依据我们的国情,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并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要求,依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能否把国情与经济规律很好地统一起来,是我们经济工作成败的关键问题。在我们有计划的社会主义经济中必须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计划,这样把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结合起来的计划在中国从“六五”开始第一次编制。我们以前执行的五个五年计划都是单纯的或比较单纯的经济发展计划。从第六个五年计划开始,根据以往执行五个五年计划的经验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本质要求,我们编制的计划已不再局限于国民经济的发展计划,同时还和社会发展计划结合在一起了。这样,我们在执行计划时,不仅使经济要按计划发展,同时使我们社会的各个方面也都能得到相应的协调发展。因此,第六个五年计划叫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五年计划”。这样的计划应当包括战略目标、战略步骤、战略重点、综合平衡、指标体系和控制数字等等。战略目标一旦确定下来,它就会上升为全社会各方面工作围绕的中心,并且都要为它的实现服务。因此,实现战略目标是同我们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一致的,而不是另外一码事。为了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计划,需要有经济政策,需要有技术经济政策,还需要有其它方面的社会政策。所有这些政策可以大体上区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的政策。微观方面的政策主要是那些企业范围内和一些局部性的政策,宏观经济政策指的是全社会从总体上考虑所制订的涉及全局的政策。无论是宏观的还是微观的,都是为实现战略目标或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服务的,因此,政策在这里表现为达到战略目标、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手段。

图1

我们在这里要讨论的主要是宏观经济对策。而宏观经济对策也包含许多方面,我只想概略地谈谈速度分布、能源结构、技术结构和重点建设与平衡发展等几个基本的对策。

十二大提出本世纪末的战略目标,要求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实现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这个目标提出后引起了外国经济学家的广泛注意和评论。大体上是三种看法。一种意见认为我们这个目标提得比较高,离我们实际的可能性比较远,因此很难达到;另一种意见认为我们的战略目标是宏伟的,实现这个战略目标有许多困难,但中国有完成这个目标的潜力,只要经过努力,政策对头,这个目标是可能实现的;第三种意见认为,没有充分的资料来判断能否实现,不敢作肯定或否定的评论。我们国内绝大多数经济学家普遍认为十二大提出的战略目标是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出发的,考虑到我们未来发展的可能性,这个目标既是宏伟的,又是经过努力可以实现的。实现这个战略目标的关键是,必须有正确的对策。没有正确的对策,战略目标就可能落空;有了正确的对策,经过努力就可能实现。

关于速度分布对策

我们的战略目标是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有些同志提出为什么选工农业年总产值这个指标?我们认为选用这个指标比较符合我国的现实情况。大家知道,社会产品千千万万,用实物指标来规划我们的发展目标,事实上是不可能的。不能开一张很长很长的单子,列出几十种、几百种,甚至成千上万种产品到本世纪末要达到的产量,即使这样做也不可能给人们一个总的概念。从理论上说,使用价值是千差万别的,加不起来。一个茶杯和一个暖水瓶怎么加总呢?只有根据价值,表现为货币额,才可以加起来,因此,中国和外国一样,在规划自己的发展目标时,一般都是采用价值指标而不是实物指标。比如,西方国家通常采用的国民生产总值就是一种价值指标。不过,我们的总产值指标虽属价值指标,但它实际上可以代表实物,用不变价格计算的总产值增长率能反映实物量的增长。由于我国的统计传统上就把工农业年总产值作为一个重要的指标,所以在这方面我们的统计基础比较好,统计数字也比较准确。当然,我们还可以考虑采用社会总产值指标,就是除工农业以外,把交通运输、。建筑、商业这几个物质生产部门也都加在一起,它们的产值合起来就成了社会总产值。但是,社会总产值从发展速度来看,根据统计经验,它与工农业总产值差不多。因为工业在几个物质生产部门中增长速度相对地最快,农业在五大物质生产部门中增长速度相对最慢,工农业又是国民经济中最重要的同时又是比重最大的两个部门,把发展最快的和最慢的两个部门合在一起,其增长速度与五大物质生产部门加在一起的增长速度大体上差不多。我们中国以及苏联和东欧国家的经验大体上都是如此。所以,采用工农业总产值指标,既考虑到我们以往计划指标的基础和习惯,又考虑到工农业是社会两个最基本最重要的物质生产部门。

下面,针对外国某些报道中把有关概念有时搞混的情况,作些解释。西方国家通常采用国民生产总值即GNP,用以表示经济的增长。这个国民生产总值与我国的工农业总产值的差别很大,它包括全社会各行各业的各种收入。既包括我们所说的物质生产部门的收入,也包括非物质生产部门的收入和从国外取得的纯收入,还包括国家公务人员和军警的收入,房主出租房子所得的房租和地主出租土地所得的地租也全包括其中。而我们的工农业总产值不仅局限于物质生产领域,而且在五大物质生产部门中也仅是工业与农业两个部门。所以,我们的工农业总产值不仅在范围上比国民生产总值小,而且其所代表的物质内容和国民生产总值也有很大差别。

外国的一些报道中有时把工农业总产值,与国民收入混为一谈,说中国的国民收入要翻两番。这也是概念上的混乱。我们知道,工农业总产值也不能等于国民收入。我们的国民收入是五大物质生产部门一年中新创造的价值之和,是社会物质生产部门总产品c+v+m中的v和m两个部分。社会总产品中物质消耗的部分,即价值转移的部分不包括在内。另外,它与西方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即从GNP中扣除从国外取得的各项纯收入,也是不同的。

关于翻两番,前一个时期外国报刊的报道也很乱,有的说是增长两倍,有的说是增长三倍,有的说是增长四倍。按照我们的习惯说法,翻两番就是增长三倍,就是增长到四倍,这也就是两个倍增。第一个倍增是在1980年的工农业总产值基础上增加一倍,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再来一个倍增。所以,翻两番、增长三倍、增长到四倍、两个倍增都是一个意思。

我们实现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不是单纯的量的增加,十二大报告中提出要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来实现这个目标。不断提高经济效益这个前提非常重要,这体现着我们是把速度和效益统一起来考虑的,为了避免单纯追求工农业总产值的增长速度,就必须把提高经济效益作为前提。

我们要从1980年工农业年总产值7,195亿元,到2000年增长到28,780亿元(均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请参阅图2)。

图2 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速度示意图

图2是理论的示意图,它表示到2000年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每年平均增长速度或者叫每年递增应当是7.2%。这是一种理论上的速度。下面我们要从实际出发,不断地加进一些因素来修正这个理论速度,用以说明速度分布的复杂性。

第一个因素,我们应考虑到十二大规定的战略步骤。实现战略目标的二十年划分为两个十年,要求在前十年打好基础,准备好条件,因此前十年的增长速度不能太高,要扎扎实实地把我们的经济进一步调整好,以便为后十年的经济振兴打好基础,作好准备。后十年我国的国民经济要出现一个新的飞跃。为此,前十年的速度一般应低于理论上的平均速度(7.2%);后十年的增长速度就应快于前十年。我们假定,前十年每年递增6.4%,那么,相应地后十年每年就必须递增8%。这就是说,引进两个战略步骤的因素,理论上的速度就不能不作出修正,这实际上是逐步具体化。

第二个因素,我们还要考虑到工农业两个部门的特点。工业和农业是不同的两个物质生产部门。农业直接向自然界索取财富,因此它受自然力的影响就比工业大得多。天气变化、气候是否正常对农业有决定性意义。一片麦子丰收在望,一场天灾就可以化为乌有。而工业相对地说抵御自然影响的能力要强得多,因而受自然力的影响就小。一般说,工业有厂房,天气不好对生产影响不大。当然特别大的自然灾害如泥石流、洪水或大地震对工业也有很大影响;受自然力影响大小是相对而言的。农业的增长速度不仅在中国,外国也一样,一般都要低于工业。假定我国农业前十年以5%的速度递增,那么后十年就要高一些,但也不能太高,不妨假定达到5.5%的平均增长率。这种假设并不是毫无根据和随意的,而是考虑到了我们的经验和实际的各种可能性。我国从1953年到1980年这28年中,农业每年的平均增长速度是3.4%。第六个五年计划规定的农业增长速度是“保四争五”即4%—5%的速度。“六五”计划规定的速度和我们假定的增长率,都超过了我们过去28年中农业的平均增长速度,所以,上述假定的农业增长速度就不能说很低了。大家知道,1982年我国农业的增长速度曾达到11%,但它是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使农村中蕴藏的潜力得到很大发挥的结果。我们制订长期计划,不能仅仅以一两年的情况作为根据。过去,我们对农业生产关系的处理有“左”的毛病,压抑了农民的积极性,使农业生产力发展迟缓。三中全会以后,由于陆续实行了各种形式的责任制,农民的积极性提高了,农业生产力有一个飞跃,这是正常的。近两年农业的发展情况是令人鼓舞的,但我们制订长期计划不应以一两年的情况为根据,而必须考虑多方面的情况和各种各样的可能性,不能以个别年份突然增高的增长率为基础。另外,现在我国统计上农业总产值内还包括队办工业,社办工业已划到工业产值里去了,队办工业还一直属于农业产值。因此,队办工业的发展也会使农业总产值增大。但严格说来,农业总产值只能包括那些农产品的初级加工和那些与农业有紧密联系的工业。从理论上讲,工业的产值应当是工业产品的产值,农业的产值就是农产品(广义的)的产值。但是在统计上一下子变过来还很困难,我们现在的统计基本上还是手工方式,基层的统计人员有许多未经过专业训练,把统计口径一下改变,事实上也很难做到。现在,生产队搞的什么自行车链条加工厂,什么城镇工业需要的零部件生产,什么玩具的生产,统统算作农业的产值,实在不大科学,因为它与农业毫无关系。

再看看工业方面。如果我国的农业假定前十年每年递增5%,后十年递增5.5%,那么工业在20年内每年就应当递增7.9%,而不是7.2%了。考虑到战略步骤,假定工业前十年按6%的递增率,那么后十年就要有9.8%的递增率。这样,工业才能达到7.9%的平均增长率。如果把后十年再分为两步,第一步1991—1995年,即第八个五年计划期间,假定工业是9.5%的年增长率,那么第九个五年计划(1996—2000年)则应是9.9%的年增长率。这样的工业增长率是否保守?我国1953—1980年期间工业的平均增长速度是10.8%,上述设想的速度略低于这个速度。为什么我们要按略低于这个速度来设想呢?主要是过去我们工业发展速度虽快,但经济效益不高。十二大的战略目标要求我们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实现翻两番,因此我们必须把效益和速度统一起来考虑。根据我们以往的经验,工业的增长速度如果订得过高,势必使企业拼命地赶速度,从而影响或降低效益。同时,还应考虑到在我国现行的经济管理体制下,搞速度比较容易,而提高效益却难得多,我们把速度订得低一点是比较有利的。虽然从目前的情况看,比如1982年我国工业总产值增长7.7%,工农业总产值增长9.2%,这个速度大大超过了我们计划规定的“保四争五”。但在调整时期,出现这种情况要比订高指标完不成计划的情况好得多,因为这就使我们有可能在提高效益上下功夫。在考虑长远发展速度时,我们也不要因为个别年份大大高于计划的速度就轻易改变计划。正因如此,中央还是重申“六五”期间的计划速度不变。从实践上看,我们有些企业还是习惯于搞产值,也就是搞速度。其实在某些条件下,速度搞得那么高也未必都是好事,生产出来的东西卖不出去,压在仓库里,或者质量不好,消耗很高,即使卖出去社会效益也不能提高,这就是所谓速度中的“水分”。据估计,1982年的这种水分不小于1%的速度。我们要提高效益,就要消灭速度中的水分。以上是说,我们从工农业两个部门的特点来考虑,也必须对理论上的速度做出相应的修正。

第三个考虑是工农业内部各个行业和产品结构的差异。比如,我们在上面是把农业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速度的,实际上农业中有种植业、林业、渔业、牧业、副业和队办工业;在种植业中又有各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等等。它们的发展不可能按照一个速度来进行。又比如,工业中有重工业,重工业中又有机械工业、钢铁工业、化学工业、电子工业、石油工业、煤炭工业等等,这些重工业行业也不能齐步走,发展的速度不可能都一样。工业还包括轻工业,其中又有自行车、手表、造纸、纺织、塑料制品、日用陶瓷等等,它们的增长率也不可能都一样。以上的说明实际上还是相当笼统的,还未说到产品结构问题。例如机械工业包括各种各样的机械制造业,汽车还包括各种载重车和乘用车等等。为了使社会经济平衡发展,取得较大效益,速度的分布将具体地变成一幅错综复杂的图画,而不会象(图2)那样整齐了,就是说,把实际情况考虑进去后,速度分布的图形就不象理论示意图那样简明了。

速度分布对策,就是要求从宏观上把主要产品、主要行业和主要部门的增长速度作一个合理的分布。资本主义国家做不到这一点,我们应当而且可以做到,因为我们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公有制在本质上就要求计划性。我们只有科学地规定各主要部门、行业和各种主要产品合理的增长速度,才能使我们在实现战略目标的同时,使经济结构逐步合理化,经济效益不断提高。

在讲速度分布对策时,我抛开了非物质生产部门,事实上,不能设想物质生产部门的发展可以离开非物质生产部门的相应发展。社会发展中在各方面都有一种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关系。例如,随着经济的发展,要求人材有计划地培养和供给,科学(包括社会科学)也要发展,卫生、体育也都要相应发展,为生产服务和为生活服务的各种服务行业也要发展。

在制订速度分布对策时,我们认为应当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第一,实现目标的原则。这就是说速度的分布一定要有目的,到本世纪末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这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目标。这个目标的提出是经过各方面比较充分的论证和计算的,所以说是比较切合我国实际,经过努力有可能实现的。速度分布就要体现这个目标的要求。第二,提高效益的原则。“十二大”文件上已说得清清楚楚,我们要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实现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因此,我们不能把实现目标当作前提,然后“兼顾”效益,而应当把效益和速度统一起来。当效益和速度发生矛盾时,应该是速度服从效益,而不是相反。贯彻这个原则是与我们过去三十年的习惯格格不入的。所以,不仅在管理制度上,而且在我们的思想上,要有一个变革和提高。我们过去惯于以速度为主,只要达到某种速度就报喜,当效益和速度发生矛盾时,很少把效益放在首位,所以说重效益是三中全会后经济发展新道路的核心问题。第三,综合平衡的原则。综合平衡是我们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经济发展无论是在宏观上还是在微观上都应当保持平衡,否则经济效益就不可能提高,因为各部门各行业的各种产品在客观上存在一种相互制约的关系,要求保持适当的比例。这种比例有的决定于经济发展的要求,有的取决于技术,如炼多少钢需要多少焦炭,随着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这个比例也会变。但在一定的经济技术水平下,这种比例是一定的。如果我们不能自觉地保持社会生产的基本比例关系,生产很多没有需要或需要很少的产品,而有些需要很多的产品却生产很少,这样当然就不会有什么经济效益。翻两番本身是一个速度指标,这就容易把人们的注意力吸引到速度上来。我们要防止丢掉效益这个“前提”,也要防止丢掉“基础”,即保持综合平衡。

“文革”前理论界曾热烈讨论过速度和比例的相互关系问题,实质上是谁服从谁的问题。今天看来,这个问题提得不太高明。那时提出这个问题主要是因为在指导思想上强调高速度,要求比例服从速度。这种“左”的影响现在还在我们某些同志的头脑中不同程度地残留着。这种思想影响不端正过来,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以提高效益为前提来实现翻两番的目标就难以实现。此外,过去有些文章还提出“积极平衡”和“消极平衡”的问题。其实平衡就是平衡,没有什么积极与消极之分。那时提出这个概念是为了从理论上打破“消极平衡”,提倡按照长线平衡,搞留有很大缺口的“积极平衡”计划。这与现在某些同志在思想上把速度与效益对立起来是有某种联系的。虽然现在这些问题在理论上已经解决了,但它在思想上的影响并不因为讨论的停止和理论上的解决而一下子消失干净。当前,某些企业还在不顾效益地尽量把产值搞上去,把速度搞快,用以报成绩,这在本质上是一种“左”的思想影响,不符合十二大提出的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争取速度的精神,也不符合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提出的、全国人民一致拥护的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发展经济的新路子。过去我们片面地提“高速度”、片面地发展重工业、特别是搞“以钢为纲”,这些做法给国民经济带来了严重的后果。三中全会以后,通过总结经验,我们对此认识得越来越深刻了。这就使我们现在解决这种思想问题有了一个很好的政治思想基础和条件。

上述速度分布应贯彻的三原则,即实现目标、提高效益、综合平衡是统一的,而不是各自孤立的。因为,实现目标的原则表示目标所要求的增长,这实际上是速度要求,而第二个原则是前提,第三个原则是基础。一个是速度,一个是这个速度必须在什么样的前提下实现,一个是在一定前提下实现目标必须建立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因此,不能把三个原则孤立起来,应该联系起来,统一起来加以考虑。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的速度分布对策,必须是从实际出发的、实事求是的,而不应是简单地一刀切。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决不意味着各种产品,各个企业、行业、部门和地区都不分青红皂白一律翻两番。十二大提出战略目标以后,有的地区曾提出这样的口号:“全国翻两番,我们这个地方怎么办?”意思是我们这里也要翻两番。这种口号还是1958年那种口号的延续。这种口号在我看来没有积极意义,弄不好就会造成混乱。全国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要有一个科学的速度分布。各个地区、部门、行业和各种产品增长多少都应当有一个科学的规定,而不能是大呼隆,什么都要翻两番,因为受到各种主观、客观条件的限制,比如,在重工业中,石油、煤炭、钢铁、有色金属这样的行业,我看就不可能翻两番,这不仅有资源条件的限制,还有资金和技术等方面的限制。农业也不可能翻两番,尽管把队办工业也算在农业产值里,队办工业可能还有很大的发展,但也不可能翻两番。轻工业中的纺织和造纸能翻两番吗?考虑主、客观条件,看来也难以翻两番。各个地区、各个部门、各个企业、各种产品,怎么翻,情况是千差万别的,有的不可能翻两番,有的可以翻两番,有的可以翻两番以上,甚至增长十几倍、几十倍。如有些原来落后的,然而发展前途和潜力很大的行业,象电子工业、石油化工、一些新兴的原材料工业,还有食品加工工业等等,很可能翻两番以上。某些长线产品就不是翻两番、翻一番或翻半番的问题,而是要减少产量;那些很落后的产品,现在都没有人要了,只能淘汰。

可见,速度分布只有最后落实到主要产品上来,才能够有全国的综合平衡,才能够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取得效益。科学的速度分布必须正确体现我们社会主义经济有计划发展的客观要求。这是一项十分细致、十分复杂的工作。

关于能源结构对策

能源对策问题提出的背景是,经过初步计算,到本世纪末我国的一次能源不可能翻两番,只能翻一番或稍多一点。于是出现了一个问题,即怎样用一次能源翻一番来支持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的问题。可能不可能?怎么办?这就需要研究实现战略目标的能源对策。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在二十年内用能源翻一番支持工业翻两番,是史无前例的,还没有一个国家做到过。那么在中国的条件下,在二十年内用一次能源翻一番支持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行不行?

为了探讨能源对策问题,首先我们要看到,中国的能源资源是良好的。先说煤炭的情况,我国煤炭的总储量五万亿吨,在世界上居第二位;可预测储量是1.4万亿吨,居世界第三位;已探明储量即可供近期建井使用的约400亿吨,大体上可以保证20年开采的需要。再说水利资源,我国可以开发的水利资源近4亿千瓦;已经开发的部分还不到水利资源的5%,而发达国家的水利资源一般都已开发40%以上,可见我国开发水利资源的潜力是很大的。从石油来看,我国现有600亿吨以上的地质储量,这个储量还没有包括海底的部分。另外,我国原子能发电的资源条件也是良好的,铀有相当的储量和相当的产量。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我国能源资源的分布是不平衡的。例如煤炭的储量虽然较丰富,可是基本上在山西、内蒙即偏西偏北地区。最近贵州虽然也发现了比较好的煤矿苗头,这对将来建设西南地区火电站有重要意义,但还不能根本改变资源分布不平衡的状况。水利资源却主要分布在西南地区,如长江上游主要支流和三峡以及正在兴建水电站的红水河等等,都处在偏西偏南地区。由于资源分布的不平衡,给我们开发和利用能源也带来一些不利条件,如煤炭的运输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在西南建设大水电站,输电问题也是个复杂问题。

为了保证战略目标的实现,我们应当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切实可行的能源结构对策,建立合理的能源生产结构和消费结构。我国能源的生产结构和消费结构,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只能是以煤炭为主,即能源的生产以煤炭为主,消费也是以煤炭为主。有的同志提出,我国的水利资源目前才开发不到5%,潜力很大,为什么不能搞以水电为主的能源结构呢?这个问题虽然提得有一定道理,但在事实上做不到。因为我国目前水电在整个能源生产和消费中只占4%多一点,即使我们大力建设水电站,水电在一次能源中的比重会有所提高,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也不可能上升为主要能源。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生产结构和消费结构是一种现实,我们要承认这个现实,坚持这个实际。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可以忽视水利资源和其他能源的开发。还有的同志提出,能不能考虑搞以石油为主的能源结构?这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也办不到。目前我国大陆每年只能保持一亿多吨的产量。因为还未发现新的象大庆油田那样的新构造,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维持一亿吨的产量,每年必须新增800万吨到1000万吨的石油生产能力。因为老油井的产量有递减的趋势,地层的压力随着采油的持续而下降以后,油井喷的油就由多变少,这就要往地下高压注水以维持油层的压力,而注水就要用电。这样,生产石油耗费的能源增加了,石油的成本也大幅度提高了。因此,我国“六五”计划的石油年产量保持一亿吨并不是消极的,在努力勘探新油田的同时,还要不断有接替的油井投入使用。近几年在南疆和别的地方也陆续发现一些陆地储油构造,但是就目前情况看,还不具备迅速大量增加陆地石油产量的条件。至于海底石油,现在苗头是好的,但是开采海底石油要用很多钱,我们受技术和资金等条件的限制,目前只能与外资合作开发,现在已经打出一些探井,离大量生产和利用还要有一个很长的过程。所以在“六五”期间,我们不能指望海底石油。看来到“七五”后期,也许到后十年,才有可能生产几千万吨。因此,从石油生产的实际情况看,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石油也不可能成为我国的主要能源。

有的同志提出,我们国家能不能学日本的办法,能源结构也不一定建立在本国资源的基础上。日本国内没有什么能源资源,靠大量进口石油来发展工业特别是石油化学工业。这样的看法未免失之于天真!我国是个人口众多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革命和建设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都证明,必须坚持自力更生为主的原则,才能顺利发展。我们在探讨实现战略目标的能源结构对策时,也必须把立足点放在自力更生上。况且我们现在也没有那么多外汇进口石油,短期内也没有可能引进和建设更多的石油化工设备来有效地利用进口石油。因此,想走以石油为主的能源结构的道路,在我国目前情况下和相当长的时期内都是不现实的。对于近两年国际石油价格下跌也应有科学的清醒的认识。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在这里不需要展开分析,我只想概略地提出一个基本看法。由于一些非石油输出国组织的产油国如英国、苏联、墨西哥、印尼等石油产量的增加,由于七十年代初石油价格暴涨刺激起来的节约用油和节油技术的发展,替代能源的开发,以及由于石油输出国组织成员国面临的经济问题及其相互间的矛盾,石油输出国组织已不能有效地保持石油垄断价格的局面,因此,国际石油价格由暴涨转到了反面。但是,石油毕竟是现有的、资源有限的、高级的、使用广泛的能源。从长远来看,今后国际石油价格既不可能象过去“石油危机”年代那样出现暴涨的局面,也不会继续下跌,很可能是稳定中略有回升。如果这种看法是对的,那么就更没有理由说我国今后可以充分利用“日益价廉”的国际石油了。

以上是想说明我们在目前和今后一个长时期里应当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实行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生产结构和消费结构。

下面要讨论的是能源对策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即到本世纪末我国一次能源产量由6亿吨标准煤只能增加到12亿吨标准煤或稍多一点,如何用以保证工农业年总产值由1980年的7,195亿元增长到2000年的28,780亿元的具体对策问题。除了选定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之外,还必须采取一种“双管齐下”的对策,这就是一方面,我们要尽可能地努力开发新的能源,但这在任何时候都要受自然资源条件、经济技术水平和当时财力、物力的限制。国家决定在“六五”期间要建设几个大水电站、几个大煤矿,以后还要建设核电站。这是开发一次能源的重大措施。另一方面要大力节约能源,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在这方面,我们既要杜绝“跑冒滴漏”的现象,加强科学管理;又要大搞技术革新,积极开发和推广节能新技术,以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通过以上两个方面的切实努力,我们就可以指望翻两番的一半左右靠新增产的能源保证,而另一半左右则靠应用节能新技术节约能源和提高高附加价值产品的比重来保证。

应当指出,属于管理不善所造成的能源浪费固然值得我们重视,属于技术设备陈旧落后所造成的能源浪费更值得我们重视。就我国目前情况与工业发达国家比较,后者的差距更大,潜力也更大。当然,在任何时候改善管理都是节能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当管理水平有一个大的提高以后,节能的主要方面势必越来越转向依靠新技术。我国目前运行中的大约一百万辆解放牌汽车,油耗比先进的同类型汽车多20%左右,一年大概多耗油近100万吨。我们这两年从技术上改造了22万辆解放牌B型车,节油率为10%,一年就可节油13万多吨,如达到先进水平,节油20%,就能节油20多万吨。国务院已经发布命令,立即停止使用那些热效率只有30%到40%的旧式锅炉。我国约有六万台这种老式锅炉,与热效率为百分之七、八十的锅炉相比,一年就多耗煤四百万吨。现在全国有锅炉近二十万台,平均热效率为55%左右,如全部进行技术改造,热效率提高20~30%,每年即可节约煤炭四千万吨。所以能源的节约,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不能离开节能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当然,随着节能技术的发展,对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我们强调节能技术并不是忽视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的必要性。例如尽管使用最先进的汽车,如果管理不善,货源组织不好,车辆调度不好,经常跑空车,也很难真正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更不要说节能新设备的科学管理和养护了。

采取上述双管齐下的对策,我们就有可能用一次能源增长一倍来支持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应当看到,要把这种可能性变成现实性,是十分艰巨的。因为我们的起点太低,即跟发达国家比较,我国的能源利用效率太低了。例如我国能源消耗量占世界第3位,而单位国民生产总值的能耗却占113位,不仅落后于工业发达国家,而且比印度还高2.6倍。据计算,1亿美元产值的能耗(折合成标准煤),我国是21万吨,苏联是12万吨,美国是9.1万吨,日本是3.7万吨。我国一年消耗六亿吨标准煤,同日本几乎相等,但是用同样多的能源所带来的国民生产总值,我国只有日本的四分之一,国民收入也只有日本的三分之一。尽管有若干不可比因素如价格、能源质量、经济结构等的差异,但毕竟还可以反映出我国能源利用效率较低的情况。在这里,我们也看到了我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潜力是很大的。所以,我们说靠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来支持我们工农业总产值翻一番,决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如意算盘,而是根据我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潜力非常巨大这样一个实际所得出的结论。

我们这样说,丝毫没有轻视实现能源对策艰巨性的意思。在这方面,请参阅表1。

表1 20年工业翻两番与能源消费增长的关系

在20年内一次能源翻一番支持工业翻两番多是史无前例的。苏联在1950—1970年间,工业翻了两番多,一次能源也差不多翻了两番;1960—1979年间,工业近于翻两番,一次能源翻了一番多。日本1960—1979年间,工业翻两番半,一次能源翻两番。我国要实现自己的对策,能源弹性系数只有0.48,这个数字大大低于苏联和日本七十年代的比例水平。大家知道,日本是节能的能手,节能技术比较发达,我们要在1981—2000年间平均的能源弹性系数达到0.48的水平,低于日本目前的水平,这确实是不容易的。有的同志说,这两年我国能源弹性系数不是很低吗?是的,近几年我国能源弹性系数曾经达到0.33以下,比本世纪末预计的还要低。但这是因为我国在能源供应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为了调整经济,也调整了产品结构,使能耗很多的某些产品大幅度减产,同时大大增加了能耗少的轻工产品的生产,所以这几年能源消费的弹性系数下降带有临时性。我们不能用前几年由于大量地压缩能耗高的产品产量、增加能耗低的产品产量的办法所取得的较低的能源弹性系数来作为规划我们到本世纪末能源需求量的根据。从国内外长期统计数字来看,能源弹性系数,在过去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大致在1左右变动;只是近20多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能源弹性系数才出现略小于1的趋势。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用0.48的能源弹性系数来规划我们的发展,既有可能,又必须做出艰巨的努力。

应当说明,以上讲的能源是指的一次能源,如果讲到电力,其中水电、核电属于一次能源,而火电则是二次能源。在一次能源翻一番的情况下,如果电力也只翻一番,那就可以肯定无法保证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目标的实现。因此,我们说一次能源翻一番,并不是说电力的生产也只翻一番,即从现在的3千亿度增长到本世纪末的6千亿度。这是因为各国工业发展经验和我国工业发展经验都表明:电力弹性系数一般都大于或等于1,从长期来看很难低于1。根据这样的经验,我们就不能把电力弹性系数凭空地规划在1以下。因此,我们要想方设法使电力的生产翻两番,最好再多一点,从现在的3千亿度增加到本世纪末的12,000亿度以上。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国民经济发展与电力发展相互关系的规律性,即单位工业产值所占有的能源有减少的趋势,而其中的电力却有增加的趋势。这是伴随机械化、自动化发展的必然结果。特别是在我国,目前电力生产还很落后,工业用电、农业用电都在急剧地增加,家用电器的普及已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也在迅速增长。到2000年,我国的电力生产实现翻两番也不能说是宽裕的。由此可见,到本世纪末我国能源结构在以煤炭为主这一点上虽然不会改变,但发电用一次能源的比重将有显著的上升。

我们发展电力必须有计划地建设几个大型水力枢纽工程,同时也必须搞小水电,这对我国广大有条件的农村解决自己用电问题是十分必要、十分有效的。但是要很好地规划,特别应注意水利资源的综合开发,不能只顾发电不顾航运和其它。我们还要建设火电站,也要建设核电站。目前,有关核能发电技术我国已经基本上掌握了,但是由于我们没有搞过,缺乏必要的经验,某些设备的制造还有技术和材质等方面的困难,目前建设核电站还需要引进外国的成熟技术,包括对于核废料的处理,这是必须认真严肃对待的问题。

总之,我们要想方设法多发电,水电、火电、核电,还有其他发电技术,都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搞。这样,电力翻两番的目标就有可能实现。

在坚持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生产结构和消费结构时,必须注意解决好环境污染问题,从根本上说要走煤炭液化和气化的道路。煤炭的液化和气化,既有利于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还有利于解决煤炭运输问题。这项技术目前国外正在积极研究试验,我国也和日本合作搞了一个小型的每天只能处理200斤煤炭的试验性装置。应当看到,在以煤炭为主要能源的国家,如果在技术上不解决这个问题,环境就会被严重破坏。千家万户冒煤烟,工厂烟囱林立,浓烟冲天,就会损害我们的子孙后代。所以,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也要求我们在煤炭的利用方面逐步实行技术革命。

关于技术结构对策

赵紫阳同志在全国科技发奖大会上指出:“不靠技术进步,这个目标(指战略目标)就有落空的危险;依靠技术进步,这个目标就有实现的把握。”这就不仅把实现战略目标与技术的发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而且把技术进步视为实现战略目标的一个关键问题。

为什么把技术进步问题提得这样高?这首先需要从社会生产发展三种基本形式的作用上来分析。(一)单纯依靠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增加,在技术水平不变的情况下也可以增产。(二)把现有的生产力诸要素进行合理的组织,在技术水平和生产资料、劳动力不变的情况下也可以增产。但这两种形式对于增加生产都是有限的。(三)依靠科学技术的进步。只有这种形式对于增加生产所起的作用才是无限的,因为科学技术的发展本身就是无限的。所以,我们应当把实现战略目标寄希望于技术进步上,争取逐步地把发达国家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的技术,到本世纪末在我国普及起来。

再从技术进步对劳动生产率提高所起的作用来看。根据外国的有关统计,在整个工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中,依靠技术进步所取得的部分在迅速地增长。本世纪初,大约占有5~20%,到了本世纪中叶,技术进步的比重上升到40%,七十年代进一步上升到60%以上。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已达到70—80%,即在劳动生产率提高额中有70—80%是靠技术进步取得的。

还可以从若干国家经济翻两番所需时间上看。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使许多国家的经济增长速度大大加快。二次世界大战前技术相对落后,那时一些国家经济上翻两番,用的时间也相当长。例如英国和法国都用60年以上的时间,德国用了52年的时间,美国也用了30年的时间。到了战后,苏联和东欧的一些国家以及日本、西德等都用不到20年的时间翻过两番,象希腊这样的国家也用20年翻了两番(请参阅表2)。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及其在生产中应用大为加快了。处在八十年代,科学技术已经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我们理所当然地要依靠科学技术进步来实现翻两番的目标。

我国作为技术上的后进国,在采用先进技术方面有一些便利的条件,就是说我们可以少走弯路,花钱也少些。先驱国的许多技术是开发性的,要反复试验,有时难免走一段回头路。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引进一些现成的,当然要适合我国条件的先进技术。但是也有不利的方面,那就是由于我国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水平总的来说比较低,在学习、掌握和管理先进技术上就自然出现一系列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先进技术拿来后,也不一定马上就能充分发挥它的效益,充分取得它应带来的好处。这就要求我们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提高我国人民群众的文化科学水平,以便从根本上克服这方面的困难。

表4 若干国家在20年内经济翻两番的情况

在我们从根本上发展科学教育的同时,还应当采取一系列的对策,以体现实现战略目标必须依靠技术进步的原则。

首先,今后扩大再生产的主要手段应当由建设新企业转变为原有企业的技术改造。这就是走以内涵为主的发展生产的道路。过去我们是走以外延为主发展生产的道路,花钱多,见效慢,效果差,而且已建成企业的技术改造被忽视了。但这决不是说今后就不要新建一些企业了。我国工业还有一些空白部门,新技术在迅速发展,薄弱的部门亟待加强,我们必须不断地有计划地新建企业。提高技术水平,既靠老企业技术改造,同时也要有一批新建的采用新技术的企业。这就是说,我们今后发展生产的主要手段是老企业的技术改造,同时也还需要建设采用新技术的企业。这两个方面主次分明地相互配合,才能把我国国民经济的物质技术基础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上来。

其次,社会的技术结构要有一个合理的控制。需要说明,社会技术结构可以用多种指标来表示,如各种技术装备的劳动者人数;各种技术所生产的产品(产值)在社会总产品(总产值)中的比重;同类产品在各种技术间的生产量;各种技术装备(固定资产)价值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总值中的比重等等。我们在这里主要是探讨为了实现战略目标如何正确控制社会各种技术的变化,这实际上是与劳动就业问题紧密相联的,因此我们采用各种技术装备的劳动者人数指标,其他几个指标就略而不论了。请参见图3。它是社会技术结构的图形,这是按各种技术装备的劳动者人数绘制的,如按其他指标,图形也就不是这样了。

图3 社会技术结构示意图形

三个形状中的五个格表示不同的技术种类。这五种类别的划分,是世界上通常采用的划分方法。到2000年我们实现战略目标的时候,三角形的技术结构应当变成梯形。由于我国人口多,技术水平低,手工劳动仍将是大量的,这是技术结构的大底盘。但是图形上端和中段的自动化、半自动化、机械化的技术却相对地扩大了,这预示我国社会技术水平有一个显著的提高。这种图形实际上是表示到本世纪末在我国可以普及发达国家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的生产技术,并形成具有我国特色的技术体系。再过三十年以后,即到2030年,我们预计,比较合理的技术结构应是啤酒桶的形状,两头稍细、中间稍粗。到那时手工劳动会相对减少,但也不可能减少到底部小上部大的程度。因为除了我国劳动力多以外,还要考虑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商业、饮食业和各种服务业必将有一个大的发展,而这些行业一般都是手工劳动;此外,还有传统的手工业也要发展。这种图形实际上是表示到那时我国在应用科学技术方面可以赶上发达国家。还应当说明的是,这些图形中的五种技术的内容也不是固定不变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它们的内容都在发生变化,三个表示不同时期技术结构的图形,虽然都是五个技术种类,但同类技术在不同时期是有明显区别的。

有的同志提出,提高劳动生产率主要靠技术进步,而我国人口多,又要多安排就业,这两者有没有矛盾?这个矛盾是很明显的。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有些企业不一定用那么多人,为了安排青年就业,劳动部门分配一些人来,就是这个矛盾的具体表现。但是,从理论上说,提高劳动生产率与多安排就业在根本上又是统一的。当前是有矛盾的,以后也不能说就没有矛盾,但是在指导思想上既要看到矛盾的一面,更要看到在根本上是统一的一面。因为要真正广开就业门路,就要寄希望于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这个道理很简单,只有物质生产领域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了,生产出来的物质产品可以养活更多的人了,我们才能够大量地发展物质生产部门和非物质生产领域的各个部门,才能大量发展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从而这些部门才能吸收更多的人员就业。物质生产领域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就业也要扩大。这不仅在我国这样的生产水平较低的国家是如此,即使象美国那样生产水平较高的国家也是如此。根据美国《经济影响》季刊1983年发表的资料,美国自五十年代初到八十年代初这三十年中,技术进步很快,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但各个行业的就业人数除农业以外非但没有减少,反而有所增加。从矿业、运输、服务、政府机构等八大行业来看,三十年来就业人数增长了一倍多。该文认为,科学技术的进步,不会使就业人数减少,而只会引起就业结构的变化。这个资料表明,只要经济在增长,为提高生产率而采用各种新技术与劳动就业人数的增加并不是水火不相容的。但是,整个社会就业人员在各部门的比重却要发生新的变化,物质生产部门就业人员所占比重有减少的趋势。

因此,我们如果一味迁就当前的就业压力,牺牲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硬往工厂里塞人,使劳动生产率下降,从长远看这就会堵塞就业门路。这样说并不排斥当前我们应当设法尽量多安排待业人员,这是社会主义国家的责任,也是保持社会安定的需要。但是,我们在制定战略性对策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只有大幅度地提高劳动生产率,才真正能够广开就业门路,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到本世纪末十二亿人口这个大国的就业问题。

现代经济的发展,从事物质生产的劳动者占整个就业者的比重,呈减少的趋势。请参阅表3和表4。

在“第三次产业”中就业者的比例越来越大是个规律,我国也不能违背这个规律。我国在“第三次产业”中就业者的比重为什么变化不大?从根本上说是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生产率提高不多。同时也应看到,在我国属于“第三次产业”的一些服务行业有相当一部分,约有450万—500万人被算到“第二次产业”里去了,因为我们的企业大而全、小而全,许多服务业没有独立化和社会化。

说来说去还应当回到当前的现实矛盾上来,待业青年目前的就业门路必须妥善处理。我们认为,除了在城镇合理发展集体经营和个人经营的生产、商业和服务业外,还可以想一些别的门路,如组织一些修路队和植林队等。祖国大好河山需要保护和开发,用人的地方很多。不过现在有些年轻人不愿离开城市,需要做好思想动员工作。当然,企业为了保持职工的正常的技术和年龄结构,对新进厂的工人在文化水平和数量上都应有合理的规定。新建企业总还需要一批批的新工人。大家知道,今后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对新就业者的文化科学知识的要求会越来越高。为了适应这个趋势,我们的教育和培训工作都要改革,劳动就业方面的一些制度也必须改革。

表3 美国、日本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的变化

表4 我国就业结构(按一、二、三次产业计算,以便与外国对比)

重点建设和平衡发展对策

实现战略目标需要正确认识和处理重点建设与国民经济平衡发展的关系。我们知道,国民经济是个有机联系的整体,随着战略目标的逐步实现,工农业以外的其他物质生产部门即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和商业,以及非物质生产部门都要有一个相应的发展,因此需要我们从宏观方面有计划地保持整个社会各部门各行业发展中的平衡,以求它们之间相互适应,相互促进,增大效益,并且使我国经济有一个良好的不断发展的基础。在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中,旧的比例关系不可能永远不变,因为科学技术在不断进步,各部门、行业本身又有自己的特点,在发展中总会出现某些薄弱环节,也会出现某些超前发展的客观需要。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自觉地保持国民经济发展中的综合平衡,就需要处理好重点建设与平衡发展的关系,使比例关系合理化。

重点建设的选择,只能根据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重点建设只能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进行。因为平衡发展不仅不排斥、反而恰恰要求一定时期有一定的发展重点,只有重点建设搞好了,才能使国民经济在不断发展中保持综合平衡。重点建设与平衡发展就是这样一种辩证的矛盾统一关系。因此,那种把二者截然对立起来,认为讲重点建设就是不要平衡发展,或者为了平衡发展就不能强调重点建设的观点,都是不对的。那种认为强调重点建设就必然导致只要速度不顾比例的观点,也是没有科学根据的。

生产力的发展规律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生产力在发展中保持各部门之间的平衡是一种客观要求。违背这个平衡要求,就要受到惩罚。我们在这方面是有深刻教训的。所以,应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按照生产力发展的规律,选择好一定时期的建设的重点,这是经济领导工作和经济计划工作的一个很高的艺术。经济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若要维持某种固定不变的比例关系来保持平衡,这在客观上就会导致平衡的破坏。只有从我国具体经济情况出发,按照经济规律的要求和科学发展的趋势,有预见性地选择不同时期的重点建设,以解决平衡发展中必然出现的新矛盾,才能使国民经济不断向新的更高的水平前进。我们过去在这方面出现的毛病主要是,从“不平衡是绝对的”这个哲学上的一般原理出发,引出国民经济发展也永远处于不平衡状态,因而计划可以留缺口的结论。这个教训我们应当牢牢记住。但是这同目前我们讲的重点建设完全是两码事。当前国家的重点建设既是有效克服国民经济薄弱环节的迫切需要,同时又是迅速改变发展中出现的不平衡状态,保持国民经济平衡发展从而取得更大经济效益的需要。

下面,我想进一步从几个方面谈谈重点建设的科学根据。

第一,社会生产两大部类的发展关系要求在一定时期有的部门、有的产品必须优先增长。近几年来,我国理论界在对生产资料生产优先增长问题的讨论中,许多同志认为,在用机器代替手工劳动为特征的技术进步条件下实现扩大再生产,生产资料优先增长这一趋势是存在的。但是,过去我们对这一趋势的理解有两个片面性,一个是把生产资料优先增长简单地归结为重工业的优先发展,而重工业的优先发展又简单地归结为“以钢为纲”。另一个是把生产资料优先增长的趋势简单地归结为不论任何时期、任何年份都要绝对地优先发展。这样做的结果,给我们的经济生活带来很大的危害,于是人们就对生产资料优先增长这一规律是否存在产生了怀疑。其实,从马克思到列宁,他们都是把生产资料优先增长当作社会扩大再生产条件下的一种趋势来表述的,并没有说过可以把它归结为钢铁优先,也没有说过生产资料优先增长必须是年年如斯。他们强调的恰恰是在扩大再生产条件下两大部类之间要保持相互适应的关系。马克思甚至没有明确提出生产资料优先增长的规律。只是后来列宁把技术进步的因素引进扩大再生产的公式中,才明确指出了这个规律。因此我们既不应对生产资料优先增长作片面的理解,也不要因为我们过去在这方面有片面性和绝对化的错误,就否认生产资料优先增长在技术进步型的扩大再生产条件下作为一种趋势的存在。这一趋势显示出两大部类在平衡发展中、在相互适应中要有优先发展的部门,因此,重点建设只要合乎两大部类发展中的客观要求,就是完全必要的。

第二,采用先进技术的过程总是有先有后、有主有次,有轻重缓急之分的。任何一种先进技术,在全社会推广和普及都要经历一个过程,而不可能在一天早晨一声令下就被普遍采用。我国现有工业企业37万个,加上交通运输企业将近40万个。这样多的企业都有技术改造的任务,它们采用新技术不可能象军队操练那样齐步走。如此众多的部门和企业,在生产技术水平上永远也不可能整齐划一。这在任何国家都是一样的。这就要求我们根据经济规律和科学技术发展规律,安排好轻重缓急,有计划地抓好重点,带动一般。因此,从这方面看,重点建设也是客观经济技术发展过程本身的一种要求。

第三,社会生产各部门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薄弱环节。这种薄弱环节有时可能是由我们某些政策的失误造成的,也可能是经济本身运动的结果。经济这种极其复杂的客观事物在其发展运动过程中,总会有些情况是我们事先无法预测的。当出现薄弱环节,并且这种薄弱环节已经构成或即将构成经济平衡发展的严重障碍时,我们就应当采取有力措施把它们当作重点,使之迅速得到加强,以利于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实现。否则,国民经济势必被这些薄弱环节拖住后腿,整个经济的平衡发展也就不可能了。例如我国当前能源和交通这两个突出的薄弱环节的出现,既有投资结构政策失误的长期积累,又有我们事先没有预见到的复杂情况。科学、教育也是一个薄弱环节,这是我们长期以来偏重物质生产,忽视智力开发造成的。这些薄弱环节必须当作重点来抓。

第四,中外各国经济发展的过程和经验表明,任何国家,在经济发展的一定时期,在客观上都存在某些能带动全局发展的部门或技术,必须将它们当作重点来建设和开发,才能带动整个国民经济顺利发展。这也可以说是一个规律,即在经济发展中会有一种向更高水平过渡的带头产业或技术。这无论是在社会主义国家还是在资本主义国家都是一样的,因为这是一个生产力规律问题,而不是生产关系规律问题。例如美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一个长时期的经济发展中,曾重点发展钢铁业、建筑业和汽车工业,使之成为支持美国经济发展的“三大支柱”。战后,重点又逐渐转移到大型电子计算机工业、飞机制造业、航天技术和大型石油化工设备方面,通过这些部门带动美国经济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日本在战后五十年代中期以前的经济情况同当时我国差不多,当然由于日本国民的文化教育水平较高,因此,整个社会生产的技术水平也比我们高一些,但也高不多。他们从五十年代中期开始重点发展钢铁工业和化学工业;当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收入增加之后,又开始重点发展家用电器;接着又重点发展汽车工业;现在日本正在重点发展机器人的生产。这就是说,资本主义国家在经济发展中也有自己的重点,用重点带动全局。虽然它们是靠私人投资,但政府也可以发挥一些指导作用,特别是通过立法和金融手段来支持选定的重点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是实行计划经济的,我们有更优越的条件做好这一工作。

第五,生产力的合理布局,经济区的合理划分,城乡差别的逐步缩小,我们社会的长远发展利益,也要求我们有步骤地进行重点建设。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就宣布,将来要消灭城乡差别。在我们为当前纲领奋斗的时候,时刻都不应忘记我们的最高纲领。在我们当前的实际经济生活中,工业的合理布局从长远来看也是同缩小城乡差别有联系的。这个问题我们进行过多年的理论和实际的研究,为什么在工业密集的地方很难迁走一个应当迁走的工厂?为什么在一个合理的地方很难建设一个工厂,即使建起来也难以稳定和发展?当然,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设施的建设没有先行。如果在一个空地上要建一个工厂,那里一无水、二无电、三无气、四无道路,怎么能建得起来呢?即使建起来也难以进行生产和提高经济效益。而在工业密集的地方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就比较完备和方便。我国的工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也未必对拥挤不堪、环境污染严重的城市有什么天然的留恋,工业合理布局进展迟缓的主要原因恰恰在于应当先行的设施我们没有预先建设起来。而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由各企业自己去搞是很不划算的,这些必须由政府统一规划进行建设。当然城乡差别不只是工业合理分布问题,还有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差别。但这些差别又都与工业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事业的建设密切相关。处在我国目前的经济水平下,想过急过快地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建设显然是不切实际的。但根据目前的情况,我们必须有重点地进行,抓晚了就不利了。城乡差别,主要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差别。即使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城乡差别也可以逐渐缩小。城市里有资本家,乡村里也有资本家;城市里有被剥削的劳动者,乡村里也同样有,这一点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是不可能改变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我们有更为有利的条件来发展生产力,有重点地进行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建设,自觉地逐步地缩小城乡差别。

我们作为社会主义中国的人民,应该有志气,不能在生产力水平上永远甘居资本主义国家之下。在社会制度上我们比资本主义先进,在生产力方面我们比那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落后,这是我们不能不承认的一个现实。但我们要有赶超的信念。我们现在不提多少年赶上超过哪个资本主义国家的口号,但我们有决心向全世界显示,中国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大国是能够在一个历史时期内在生产力和科学技术方面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要让我们的子孙知道,他们的先辈经过努力,运用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经济上赶上并超过了资本主义国家。这也要求我们在为实现战略目标的奋斗中,把重点建设与平衡发展的关系处理好,使我国生产力有一个新的飞跃。

综上所述,任何国家在经济发展的不同水平上,在不同时期,都必然存在着重点。重点可以是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薄弱环节,也可以是能带动经济全局发展的行业或技术。重点是随着经济发展变动的,而不是固定不变的。既然如此,重点首先存在于国民经济发展总过程中,对重点的选定,就应当象陈云同志指出的,只能由中央根据全局的长远利益,经过综合平衡来确定。如果从一个局部、一个部门、一个企业的角度来选择全局的重点,那是十分困难的,不是站在对经济发展一览无遗的高度上,最多只能看到自己局部的重点,不可能看清全局的重点。因此,要搞好重点建设必须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当选定重点后组织重点建设时,也必须适当集中全国的力量,由中央统一规划兴办。重点建设项目一般是投资额大,有许多重点项目如修筑铁路、公路、电站、基础设施等带来的收益则通常很少。显然,由某个地方、某个部门、某些企业去兴办这些项目是不可能的。同时由国家统一安排兴办重点项目还可以避免各搞各的,因而连不成网络,造成浪费等情况的发生。

当前保证重点建设已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三中全会以来,“新八字方针”的贯彻,我国在经济建设上所取得的重大成就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感受到的。但是同时也应该看到,在良好的经济形势下当前出现了资金分散的问题。

这几年为了克服我国财经管理体制上统得过多过死的弊端,解决长期积累下来的一系列迫切的经济问题,较快地改善人民生活,增加了地方、企业的自有资金,这些都是完全必要的。但是由于某些措施步子迈得大了些,财政管理上有漏洞,一些地方、部门、企业乱上基本建设项目,随意涨价,滥发奖金等等,使资金过于分散了。这就使得“十二大”确定的重点难以按照预定的计划开展建设。

1978年到1982年,我国国民收入共增长了1,200多亿元,同期农民、职工和企业的所得也都有大幅度的增长。但是国家的财政收入却没有相应的增长,反而减少了70多亿元。这一时期国家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也连年下降,1978年是37.2%,1980年降到28.4%,到1981年又降到25.8%,去年继续下降到25.5%。与此同时,预算外资金却大幅度增加,由1978年的370亿元增加到1982年的650亿元,四年间增长75.7%。国家每年负担的农产品和其他价格补贴已达到320亿元,占国家预算收入的30%以上,这是国家财力无法承担的。资金严重分散使国家重点建设所需要的资金得不到保证。这几年,能源、交通运输这些最薄弱环节的基本建设投资,不但没有增加,反而逐年减少。国家在这方面的投资额1983年比1978年还少。1982年能源、交通方面新增的生产能力也比1978年有所减少。与此同时,部门、地方、企业却用自己掌握的资金大上基建,建设一些一般的加工工业,还有许多非生产性建设,这样使基本建设的总规模失去控制,增长过猛,而且,一般加工工业增长过快又使本来就很紧张的能源和某些原材料的供应更趋紧张。物资也相当分散,如1982年国内生产的物资由国家统一分配的部分,钢材、木材、煤炭只有一半稍多一点,水泥只占1/4。同时也出现了消费基金的增长失去控制的现象,今年1—5月,国营民用工业职工奖金的增长速度超出了同期产值增长速度的两倍,而企业上缴给国家的税利却比去年同期减少了10%。这种情况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六五”计划安排的续建和新建的大中型项目890个,以及“七五”期间还将兴建的一批重大项目,都难以按计划实现,这样我们在前十年就不可能为后十年的经济振兴打好基础。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适当扩大国家手里掌握的财力和物力,经过综合平衡,有计划地进行重点建设。

为了适当集中资金保证重点建设,最重要的是要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经济效益。这是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根本途径。同时,针对当前的情况,必须从宏观方面合理控制几个基本比例关系。

首先,要稳定合理的积累率。随着生产的发展,一方面要保证人民生活继续改善,另一方面还要保证扩大再生产顺利进行。过去我们在很长的时期内,积累率过高,影响了人民生活的提高。近几年我国的积累率已经由1980年以前一般在33%左右降到29%左右。看来在我国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国民收入还不能增长很快的情况下,今后一个时期积累率不宜再降低了。从国民收入增长速度和积累效果的预测以及几种积累率方案的比较来看,今后一个时期内应当稳定住目前的积累率。

其次,适当提高国家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过去国家财政集中过多,不利于发挥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不解决这个问题,就不能使经济很好地发展。但是在解决这个问题的过程中,发生了国家财政收入下降的问题。1979年到1982年这四年间,社会总产值增长33.6%,国民收入增长27.7%,而国家的财政收入却下降3.3%,这就发生一个尖锐的矛盾,即随着建设事业的发展,国家财政担负的开支不断增加,而财政收入却在下降,显然这是难以为继的一种极其不正常的情况。我们既要发挥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又要保证重点建设投资的需要,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应该适当提高。看来在目前25.5%基础上提高百分之三、四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

最后,适当提高基本建设投资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前几年我们大力压缩基本建设投资对经济调整起了关键性的作用,这是完全必要的。为了保证重点建设的需要,总结以往的经验,可以考虑把基本建设投资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从目前的26.8%酌情提高2—3%,只要把全国基建总规模控制住,把盲目的重复建设停下来,并合理调整生产性建设与非生产性建设的比例,就能够解决当前基本建设规模失控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当然,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大,建设周期长,需要多方面的配合。国家在适当集中财力物力兴办时,也要量力而行,保持一个合理的规模,使之与国力相适应。在科学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在我国经济发展已走上一条正确道路的情况下,一般不会再发生象过去那样只顾重点不顾其他的情况。今后,重点建设重点浪费的情况将竭力加以避免。同时重点建设项目必须经过严格的筛选和充分进行可行性研究,作好前期工作,实行严格的科学管理。

集中资金搞好重点建设,这是国家、集体、个人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之所在。它与发挥地方、部门、企业的积极性是辩证统一的,重点建设与平衡发展也是辩证统一的。为了在实践上把重点建设与平衡发展真正统一起来,我们必须坚决贯彻“大计划、小自由”,“大集中、小分散”的方针。过去我们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是靠这个方针解决的,现在和将来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也还要靠这个方针去解决。这也是我们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优越性。只要我们按照中央决定的这个正确方针去做,在理论上很好地论证,扫清各种思想障碍,集中资金保证重点建设的工作就能够顺利实现。

结语

全世界有19个国家和地区在20年内实现了经济翻两番。在这19个国家里,包括11个发展中国家,平均每年经济增长速度都超过了7.2%。从这方面看,我国今后7.2%的递增率并不是很高的。虽然在实现战略目标的征途上还有许多困难,但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有很大优越性,劳动力多,资源比较丰富,经济发展还有很大潜力,特别是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经济已开始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国际环境对我们也比较有利。只要我们按照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路子扎扎实实地干下去,制订出成套的而不是零碎的、互相衔接的而不是彼此孤立的正确的经济对策,一旦发现毛病就及时加以纠正,可以说实现本世纪末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完全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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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尚清.论经济结构对策[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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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尚清(1984).论经济结构对策.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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