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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發現古籍紙背明代黃冊文獻復原與研究

Restoration and Research on the Yellow Register Archives in the Ming Dynasty Which Newly Discovered on the Back of the Ancient Books Made of Official Paper

ISBN:978-7-5203-8052-2

出版日期:2020-03

页数:839

字数:861.0千字

点击量:11570次

定价:3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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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简介

本書是2015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標項目“上海圖書館藏明代古籍公文紙背文獻整理與研究”的研究性成果之一。

“上海圖書館藏明代古籍公文紙背文獻整理與研究”的整理研究對象是上海圖書館藏《論衡》(宋乾道三年紹興府刻元印公文紙本)、《後漢書》(宋紹興江南東路轉運司刻宋元遞修明初公文紙印本)、《魏書》(宋刻宋元遞修明初公文紙印本)、《羅昭諫詩集》(明公文紙抄本)、《選詩》(明嘉靖二十八年湯易刻明公文紙印本)、《酉陽雜俎》(明刻公文紙印本)、《陶朱新錄》(明嘉靖公文紙印本)、《毅庵奏議》(明萬曆孫成名刻公文紙藍印本)、《漢隸分韻》(明正德十一年刻公文紙印本)、《勸忍百箴考註》(明正統十四年周恂如刻公文紙印本)、《武安王靈簽》(明刻萬曆公文紙印本)、《胡廉一撫孤井柳錄》(明胡山刻公文紙印本)、《藝文類聚》(明嘉靖二十八年平陽府刻公文紙印本)、《張司業詩集》(清初公文紙影宋抄本)、《增修復古編》(明公文紙影明初抄本)、《徐僕射集》(明張溥刻漢魏六朝百三名家集明公文紙印本)、《崔豹古今註》(明嘉靖十二年陳釴刻公文紙印本)、《樂府詩集》(明末毛氏汲古閣刻公文紙印本)、《趙元哲詩集》(明萬曆十年朱應轂刻公文紙印本)、《負暄野錄》(明隆慶元年葉恭煥用嘉靖十八年公文紙抄本)、《歷代史纂左編》(明嘉靖四十年新安胡宗憲刻公文紙印本)和《梁昭明太子集》(明張溥刻公文紙印本)等22種公文紙本古籍的紙背文獻。這22種公文紙本古籍除《論衡》紙背文獻屬元代文書之外,其餘全部爲明代文書。

這些明代文書按照內容大致可分爲三類:第一類是行政類文書,包括各種公文,例如《羅昭諫詩集》紙背明天順三年(1459)爲覆勘錢沚之妻守節事浙江金華縣委官知縣蕭子楫呈文及鄰居保結狀等,《毅庵奏議》紙背明萬曆四年(1576)山東文武官員考語冊;第二類是軍事類文書,包括清勾軍士文冊、水軍餉銀文冊等,例如《勸忍百箴考註》紙背嘉靖三十年(1551)浙江杭州府仁和縣勾軍回答文冊,《武安王靈簽》紙背明萬曆十九年(1591)浙江台金嚴區水軍餉銀文冊;第三類是經濟類文書,包括黃冊類文書和藩王宗祿冊等,例如《藝文類聚》紙背爲萬曆時期交城王府、陽曲王府、西河王府和懷仁王府宗祿文書,《樂府詩集》紙背則爲多種明代賦役黃冊。

因“上海圖書館藏明代古籍公文紙背文獻整理與研究”屬於新出文獻的整理研究性課題,因此,本課題的最終成果也相應地分成了整理性成果和研究性成果兩類。整理性成果主要是刊發上述22種紙背文書的全部彩色掃描圖版和錄文,錄文整理同時加定名、題解、標點和校註等。該部分成果已經進入出版階段,目前正在加緊進行,預計不久就會面世。研究性成果主要是對紙背文書進行歷史學研究,這項工作幾乎與開始着手整理時同步進行,內容包括《武安王靈簽》紙背明萬曆年間浙江台金嚴區水軍餉銀文冊研究、《勸忍百箴考註》紙背嘉靖時期浙江杭州府仁和縣勾軍回答文冊研究、《論衡》紙背元延祐年間卷宗事目研究、《後漢書》紙背和《魏書》紙背明洪武三年(1370)處州府小黃冊研究、《樂府詩集》紙背多種明代賦役黃冊研究、《毅庵奏議》紙背明萬曆時期山東文武官員考語冊研究、《藝文類聚》紙背明萬曆時期交城王府、陽曲王府、西河王府和懷仁王府宗祿文書研究等,其中有些成果已經形成論文並發表。本書就是對這些研究成果中有關洪武三年(1370)小黃冊和明代其他各個時期賦役黃冊研究的專題討論和集中展示。

上圖有關明代黃冊的紙背文獻主要集中於9種公文紙本古籍,其中《後漢書》《魏書》紙背爲明洪武三年(1370)處州府小黃冊;《樂府詩集》紙背文獻包含20餘種不同時期、不同地域攢造的明代賦役黃冊;《梁昭明太子集》紙背文獻包含3種不同時期、不同地域攢造的明代賦役黃冊;《張司業詩集》紙背爲明永樂二十年(1422)某里賦役黃冊;《增修復古編》紙背文獻爲明天順六年(1462)某縣壹都壹圖賦役黃冊;《徐僕射集》紙背包含8種不同時期、不同地域攢造的明代賦役黃冊;《崔豹古今註》紙背爲明嘉靖十一年(1532)浙江衢州府龍游縣賦役黃冊;《趙元哲詩集》紙背爲明萬曆十年(1582)山東兗州府東平州東阿縣賦役黃冊。由此可見,上述黃冊文獻主要分爲兩類,洪武三年小黃冊和明代其他各個時期的賦役黃冊。

黃冊又稱戶籍黃冊或賦役黃冊,是一項明王朝用於控制人口和賦役徵派並堅持推行的重要制度。據史籍記載,明朝曾於洪武三年(1370)在部分地區試行小黃冊圖之法,洪武十四年(1381)開始在全國推行賦役黃冊制度。按照十年一大造的規定,據目前所知,有明一朝共計攢造小黃冊1次(僅部分地區試行)、賦役黃冊27次(除西南邊疆少數地區,明王朝在直隸府、州、縣及十四布政司均推行了賦役黃冊制度)。其作爲明王朝行政管理的一項基本制度,一直頗受學界重視。黃冊制度及其相關的明代里甲制度研究論著極爲豐碩,其中代表性論著主要有:

(一)小黃冊研究論著:

1962年3月,小山正明在日本東洋文庫“實政錄研究會”上口頭發表了《關於里甲制設置的年代》一文,首次公佈了《永樂大典》中保存的“小黃冊圖之法”材料。7337086之後,中日學界相繼展開了關於明初小黃冊之法的研究,如藤井宏《明初に於ける均工夫と稅糧との関係》7337087、鶴見尚弘《明代の畸零戸について》7337088、山根幸夫《明代徭役制度の展開》7337089、唐文基《明代賦役制度史》7337090、欒成顯《明代黃冊制度起源考》7337091《明代黃冊研究》7337092,夏維中、羅侖《關於洪武三年湖州府小黃冊圖之法的幾點考辨》7337093、夏維中《洪武初期江南農村基層組織的演進》7337094等文,先後就小黃冊里甲人戶數及編排原則、小黃冊與賦役黃冊的演變關係等問題展開了熱烈探討。據已有研究,目前可確定曾實行小黃冊的地區包括湖州府、嘉興府、徽州府、蘇州府、處州府等地。

(二)賦役黃冊研究論著:

學界關於明代賦役黃冊的研究,興起於20世紀30年代。1935年,日本學者清水泰次先生發表《江南經濟史方面的考察》7337095《明代の戶口冊(黃冊)の研究》7337096等文,對賦役黃冊與魚鱗圖冊關係及黃冊登載田土信息進行了論述。之後,1936年梁方仲先生發表《明代的黃冊》7337097一文,1950年又發表《明代黃冊考》7337098一文。此兩文中,梁先生對賦役黃冊的編造內容與格式、管理官員早期歷史與由來、賦役黃冊與魚鱗圖冊的關係及後湖黃冊庫的管理制度等問題進行了全面論述。二位先生關於黃冊的分析和研究,奠定了後來明代黃冊研究的重要基礎。1961年,韋慶遠先生出版《明代黃冊制度》7337099一書,是學界全面論述明代黃冊制度的第一本專著,該書突出特點是堅持以黃冊制度爲中心,對其他相關制度,諸如里甲制度、軍戶世襲制度等也進行了充分論述,史料豐富、史論結合,附錄和附圖尤有價值。這一時期的研究特點是,學者所依據史料大都爲傳世史籍記載,對黃冊原件的涉及利用極少。

20世紀80年代起,學者們開始逐步利用各大圖書館、博物館新發現的黃冊文書開展研究,通過對黃冊實物的分析和探討,極大推動了黃冊研究的深入。如,鶴見尚弘《關於明代永樂年間的戶籍殘篇——中國歷史博物館藏徽州文書》7337100一文指出:中國歷史博物館藏明萬曆九年(1581)丈量歙縣十六都商字號魚鱗冊,裱紙部分是永樂二十年(1422)攢造的徽州府歙縣十七都五圖賦役黃冊相關之物;趙金敏《館藏明代戶帖、清冊供單和黃冊殘稿》7337101和《明代黃冊的發現與考略》7337102二文對中國歷史博物館藏“洪武四年(1371)徽州府祁門縣江壽戶帖”、“天啟元年(1621)休寧縣許威美供單”、“永樂黃冊殘稿”、“明徽州府休寧縣由山東鄉十八都十圖十甲黃冊”、“明徽州府休寧縣由山西鄉二十四都一圖五甲黃冊”和“明徽州府休寧縣由山西鄉二十五都三圖二甲黃冊底籍”等黃冊文書的攢造時間、所屬地點進行了詳細考證和史料分析。這時期最爲重要的研究成果是欒成顯先生利用徽州文書並結合其他文書資料發表的一系列文章,包括:《明初地主制經濟之一考察——兼敘明初的戶帖與黃冊制度》7337103《明代黃冊底籍的發現及其研究價值》7337104《明代黃冊制度起源考》7337105《明代黃冊人口登載事項考略》7337106《論明代甲首戶》7337107《明代戶丁考釋》7337108《賦役黃冊與明代等級身份》7337109和《明代黃冊歸戶底籍二種》7337110等。其研究成果最終彙集成《明代黃冊研究》7337111一書,書中欒先生對自己搜集到的12種黃冊遺存文書及3種黃冊相關文書進行了深入整理分析,並據此對明代黃冊種類、明初小黃冊實行、里甲編排、甲首戶數量等問題作了細緻考證,進而在宏觀上對明代地主制和明初人口爭論兩個明史學界的重要問題提出了自己的觀點,可稱是目前學界代表該領域最高研究水準的專題論著。2000年,岩井茂樹先生發表《〈嘉靖四十一年浙江嚴州府遂安縣十八都下一圖賦役黃冊殘本〉 考》7337112一文,經過詳細考證指出欒先生《明代黃冊研究》書中提及的12種黃冊遺存文書中衹有4種爲黃冊原本,並對嘉靖四十一年(1562)浙江嚴州府遂安縣十八都下一圖賦役黃冊殘本內容及黃冊與實徵冊的關係作了分析和探討。

(三)里甲問題研究論著

明代里甲制度是黃冊攢造的根基,與黃冊制度關係密切,因而對黃冊的研究基本均會涉及里甲制度,代表性研究成果主要有:松本善海《明代里甲的設置》7337113一文認爲明代里甲制是爲了徵取稅役而按戶數單位編成的村落組織;山根幸夫《關於明代里長職責的考察》7337114一文,對明代里長的職責和任期做了相關探討;鶴見尚弘《論明代的畸零戶》7337115一文則通過對畸零戶的分析,認爲里甲制並非所謂的行政村落,而是屬於承認鄉村的現實階級關係,以村落共同體機能爲前提而建立起來的基層組織;梁方仲《論明代里甲法和均徭法的關係》7337116一文對明代里甲制中的甲首人數、應役方式和二者關係作了探討分析,但因所見黃冊原件較少,結論頗多可商榷之處。關於里甲輪役方式,梁方仲、銜微、山根幸夫、松本善海、奧崎裕司、川勝守、李曉路、欒成顯、唐文基、小山正明、劉志偉、李新峰等學者均曾先後發表論著,對相關問題進行闡述,提出自己的觀點。7337117李新峰先生曾對學界已有研究進行過詳細評述,指出對應着《明實錄》與《明史》,學界關於明初里甲制度的運作方式大體存在四種理解:梁氏(梁方仲)認爲每甲由常設一甲首和普通人戶組成,即每里十個甲首戶;以欒氏(欒成顯)爲代表的大多數則認爲每甲由十戶甲首組成;李氏(李曉路)認爲每甲設固定甲首輪應里長;以奥崎裕司爲代表的少數則認爲每年由各甲出一戶應役。李新峰先生則認爲明代里甲制度最初奉行各甲出一戶輪役的方式或設計理念,到洪武後期第二次修造黃冊時,各甲出一戶輪役的方式,開始迅速讓位於按甲輪差的方式。7337118

另外,在研究明代人口和宗族的部分論著中,也往往存在涉及明代賦役黃冊的內容,如王其榘《明初全國人口考》7337119一文提到明代黃冊登載的人口數字不包括婦女在內;王育民《〈明初全國人口考〉 質疑》7337120則認爲明代戶籍制度並非“女口不預”,否定了明代黃冊所載人口數字不包括婦女在內的說法;葛劍雄《明初全國戶口總數並非“丁”數——與王其榘先生商榷》7337121一文也主要是批駁明代黃冊所載人口不包括婦女之論斷;周紹泉《中國明代人口統計的經緯與現存黃冊底籍》7337122一文主要利用現存黃冊資料中的人口數來恢復明代人口的統計方式;周紹泉、落合惠美子和侯楊方《明代黃冊底籍中的人口與家庭——以萬曆徽州黃冊底籍爲中心》7337123及黃忠鑫《明清徽州圖甲絕戶承繼與宗族發展——以祁門瀛洲黃氏爲中心的考察》7337124等論著也有與賦役黃冊有關的明代人戶問題論述,此處不再一一贅述。

總體而言,當前學界關於明代黃冊制度研究已達相當深度和廣度,但仍存在着相對薄弱之處。例如,關於明初“小黃冊”的研究,學者討論基本均是依據20世紀60年代初期日本學者在《永樂大典》引《吳興續志·役法》中發現的唯一一段史料,但該段史料並非是小黃冊原件,且本身即存在前後抵牾之處,導致學界爭議頗多。又如,之前學界已知的明代賦役黃冊文書僅12種,數量較少,又均非黃冊正本,所屬區域也以徽州一地爲主,較爲集中,不利於對全國性或其他地區問題的討論。因而,明代黃冊研究仍有較大的推進空間。

筆者及課題組成員在上海圖書館藏9種公文紙本古籍紙背新發現了明洪武三年(1370)處州府1府4個以上縣15個左右都的小黃冊原件及明代不同時期、不同地域的賦役黃冊35種以上。另外,在整理相關紙背文獻過程中,還發現中國科學院國家科學圖書館藏《沈侍中集》紙背永樂二十年(1422)上海縣長人鄉賦役黃冊1種,哈佛大學燕京圖書館藏《重刊併音連聲韻學集成》《直音篇》紙背明代嘉靖、隆慶年間揚州府賦役黃冊1種,嘉德拍賣會曾拍賣《漢隸字源》紙背正德、嘉靖時期廬州府六安州永和鄉賦役黃冊1種,總計新發現明代黃冊文獻40餘種,其中主要以上圖藏公文紙本古籍紙背黃冊爲主。

上圖藏古籍紙背包括小黃冊和賦役黃冊在內的明代黃冊文獻具有重要的史料價值和學術價值,撮其要則不外乎兩點:一、明洪武三年(1370)小黃冊構成了上圖藏古籍紙背黃冊文獻的最大特色,也是上圖黃冊文獻的最大價值所在;二、賦役黃冊進呈本構成了上圖藏古籍紙背黃冊文獻的第二大特色,也是上圖藏古籍紙背黃冊文獻中僅次於小黃冊的第二個亮點所在。

有關明初小黃冊的記載,傳世史籍中僅見於《永樂大典》卷二二七七引《吳興續志·役法》中唯一一段“湖州府小黃冊圖之法”的記載,於20世紀60年代初由日本學者小山正明首先發現公佈,之後引起中日學界的極高關注。但《吳興續志·役法》發現的還衹是與小黃冊有關的史料,並不是小黃冊本身。小黃冊原本資料的發現者是日本學者竺沙雅章,他於1973年發表《漢籍紙背文書の研究》一文公佈了靜嘉堂文庫藏《漢書》紙背所見的8葉小黃冊文書。7337125但由於研究領域的不同,竺沙先生的發現並未引起明史學界的關注。此後,有關小黃冊原本的信息再次趨於沉寂。筆者及課題組成員近年在上海圖書館發現的古籍紙背小黃冊數量驚人,位於《後漢書》紙背的明洪武三年處州府小黃冊多達365葉,位於《魏書》紙背的明洪武三年處州府小黃冊有247葉。如果再加上我們在四川圖書館發現的另一冊《魏書》紙背22葉,則小黃冊原本總葉數可達634葉,超過《漢籍紙背文書の研究》一文公佈數量的幾十倍,堪稱一宗數量可觀的小黃冊新文獻再發現。由此也足見小黃冊堪稱上圖藏古籍紙背黃冊文獻的最大特色。

本書第二章用相當大的篇幅介紹了小黃冊的基本情況,第三章則用整章的篇幅對有關小黃冊的若干問題進行了專題研究,例如小黃冊的歸屬地考證、浙江處州府某縣某都第四里小黃冊的綴合復原、處州府“小黃冊”書式復原與考釋、小黃冊所見明初里甲編排原則考略、明初小黃冊中帶管戶和畸零戶探析、明初小黃冊中寄莊戶分析等。其中最主要的一個亮點即是公佈了一批復原的小黃冊原本。所以,無論是小黃冊數量還是小黃冊復原的完整度以及小黃冊所占篇幅比重,其均足以稱是本書的最大特色。

如何衡量、判定小黃冊在黃冊文獻中所具有的資料價值和文獻意義,我們認爲應主要把握三個基本要素:一是數量關係要素,二是結構關係要素,三是供求關係要素。所謂數量關係實質就是某類文獻的總量,所謂結構關係是某處文獻占同類文獻總量的比例,所謂供求關係是某類文獻相對具體王朝傳世文獻的稀缺程度以及研究主體對該類文獻的需求程度。數量關係體現的是文獻的絕對供應量,結構關係體現的是文獻的相對供應量,供求關係體現的是文獻的有效供應量,這三個量分別代表了文獻的絕對值、相對值和有效值。上圖藏古籍紙背小黃冊在黃冊文獻中所具有的資料價值和文獻意義,主要是相對於賦役黃冊而言,相對於它處小黃冊而言,相對於明史學界對黃冊類文獻的需求程度而言。就文獻的數量關係而言,上圖藏古籍紙背小黃冊的目前已知數量不如學術界現在已知的賦役黃冊數量大,也不如上圖藏古籍紙背的賦役黃冊數量大,文獻的絕對值不如賦役黃冊大。但就文獻的結構關係而言,上圖藏古籍紙背小黃冊的擁有數量遠遠大於四川圖書館和日本靜嘉堂文庫的數量,上圖古籍紙背小黃冊文獻的相對供應量最大,文獻的相對值最高。就文獻的供求關係而言,小黃冊相關記載衹見於傳世史籍《永樂大典》一處,小黃冊原本文獻不見於任何傳世典籍,因此,上圖藏古籍紙背小黃冊與四川圖書館和靜嘉堂文庫藏古籍紙背小黃冊屬於完整意義上的史料新發現,也屬於明史研究領域極度稀缺的新史料,對於明代賦役黃冊制度研究領域有着極高的需求度。總之,小黃冊儘管絕對值不高,但相對值最高,有效值最大,這就是我們稱之爲古籍紙背黃冊文獻最大價值所在的基本原因。

我們稱賦役黃冊進呈本構成上圖藏古籍紙背黃冊文獻的第二大特色是相比較於小黃冊而言,如果僅僅就賦役黃冊而言,它在全國範圍內則又是獨一無二的。

對明代賦役黃冊研究卓有成就的欒成顯先生曾在《明代黃冊研究》一書中指出,此前已知的黃冊遺存文書衹有12種:一、明永樂至宣德徽州府祁門縣李務本戶黃冊抄底;二、永樂徽州府歙縣胡成祖等戶黃冊抄底;三、成化嘉興府嘉興縣清冊供單殘件;四、嘉靖四十一年嚴州府遂安縣十八都下一圖六甲黃冊原本;五、萬曆徽州府休寧縣二十七都五圖黃冊底籍;六、萬曆二十年嚴州府遂安縣十都上一圖五甲黃冊殘件;七、天啟二年徽州府休寧縣二十四都一圖五甲黃冊草冊;八、崇禎五年徽州府休寧縣十八都九圖黃冊殘篇;九、崇禎十五年徽州府休寧縣二十五都三圖二甲黃冊底籍;十、天啟元年徽州府休寧縣二十四都一圖六甲許威美供單;十一、崇禎十四年祁門縣洪公壽戶清冊供單;十二、黃冊歸戶底籍:萬曆徽州府祁門縣吳自祥戶黃冊歸戶冊底、嘉靖徽州府歙縣程立信黃冊析戶冊底。7337126對於上述欒先生所列12種黃冊遺存文書的性質,學界有着不同看法。日本學者岩井茂樹先生《〈嘉靖四十一年浙江嚴州府遂安縣十八都下一圖賦役黃冊殘本〉 考》7337127一文對上述黃冊遺存文書進行了考訂,並細分爲供單類文書、抄底底籍類文書和黃冊原本類文書三種。他認爲供單類文書包括上列的第三、十、十一這三種,屬於編造黃冊過程中各戶申報的文書;抄底、底籍類文書包括上列的第一、二、五、九、十二這五種,其中“抄底”屬於依據黃冊而謄寫部分內容的簿冊,“底籍”是明代里甲保存的作爲賦役徵調依據的黃冊底冊,“歸戶底籍”是依據官府正式黃冊所載而編立的私家冊籍,這五種文書並非官府的正規冊籍,與黃冊原本格式有所不同;黃冊原本類文書衹包括上列的第四、六、七、八這四種。按照欒成顯先生比較寬泛的標準,現今存世的黃冊原本不過12種,按照岩井茂樹先生比較嚴格的劃分和標準,欒先生所列12種黃冊類文獻中衹有第四、六、七、八這四種才屬於黃冊原本。無論是欒先生的寬泛標準還是岩井先生的嚴格標準,已知傳世的黃冊原本都非常之少。

我們知道,明代賦役黃冊以里爲單位攢造,匯總成冊後一式四份上解縣、府、省(布政司)和朝廷戶部各一份。上述欒先生和岩井先生均認可的四種黃冊原本屬於縣、府、省(布政司)和戶部哪一級官衙收貯的黃冊呢?岩井茂樹認爲第六種(即萬曆二十年嚴州府遂安縣十都上一圖五甲黃冊殘件)不屬於州縣之類官府保存的正式文本,而是里甲之下保存的底冊;第七種(即天啟二年徽州府休寧縣二十四都一圖五甲黃冊草冊)屬於爲編造正式黃冊而作的草稿(草冊);第八種(即崇禎五年徽州府休寧縣十八都九圖黃冊殘篇)也不是休寧縣的正式簿冊,而是後來據“原本”謄寫或改造的有關黃冊的文書;第四種(嘉靖四十一年嚴州府遂安縣十八都下一圖六甲黃冊原本)屬於嘉靖四十一年(1562)大造過程中造冊的“原本”,但與第七種休寧縣“黃冊草冊”性質類似,也不是遂安縣收貯的正冊。總之,岩井茂樹認爲8種供單類文書、抄底底籍類文書並非黃冊原本,4種黃冊類原本比較接近真正的黃冊正本,但又都屬於“草冊”“底冊”之類,亦即認爲4種黃冊原本均非縣、府、省(布政司)和戶部四級官衙收貯的黃冊正本。所以他感歎後湖黃冊正本“今天我們已不能找出一冊一葉”。

然而我們在上圖藏古籍紙背新發現的大量賦役黃冊文獻就大都屬於各地解貯南京戶部後湖黃冊庫的進呈本,是真正的後湖黃冊正本。《樂府詩集》第十三冊紙背文書有這樣一葉黃冊殘葉:

該葉黃冊殘葉內容分爲上下兩部分,下半部分內容與普通賦役黃冊無異,上半部分內容有5行49字:“一戶郭迪,原駁少田地壹拾叄畆伍分,米陸斗伍升壹合陸勺。回稱實在的該田地壹拾伍畆捌分肆厘,米柒斗叄升柒合玖勺。”文字之上鈐有一方篆文朱印,印文爲“管理後湖黃冊關防”。該葉上半部文字和印章實際上是後湖黃冊庫在駁查補造環節形成的查冊記錄、工作用語和印章確認,也是《樂府詩集》紙背黃冊文獻出自南京後湖黃冊庫的最確鑿證據。上圖藏古籍紙背賦役黃冊文獻主體部分是各地進呈後湖黃冊庫的正本可以無疑。這也是我們將賦役黃冊進呈本作爲上圖古籍紙背黃冊文獻的第二大特色、僅次於小黃冊的第二個亮點的基本原因。

當然,上圖古籍紙背黃冊文獻的價值是多方面的,以上概括的兩個方面衹是撮要而論,其它方面還可以舉出更多。例如《永樂大典》所引《吳興續志·役法》中發現有關小黃冊史料後,學術界對小黃冊之法實施地區的範圍曾經有過討論,欒成顯先生曾據徽州文書《嘉靖四十五年歙縣吳善塋經理總簿》(藏於臺灣“國立中央”圖書館)有明代黃冊始於洪武四年“黃冊底籍”的記載和《大明律·戶律》有關資料,推斷小黃冊之法洪武初期“不局限於湖州地區,至少是在浙北等江南相當一部分地區實行過。”7337128上圖藏古籍紙背處州府小黃冊的發現完全證實了欒成顯先生的這一推斷。至於處州府小黃冊的發現爲研究明代里甲制度的創立、賦役黃冊登載形式的來源、里甲輪役方式等問題所顯示的史料價值,更無需贅言。

又如以往知道的賦役黃冊總數不過10多種,以攢造時間而言衹有永樂至宣德、成化、嘉靖、萬曆、天啟、崇禎等幾個時期,以地域而言則衹有徽州府祁門縣、歙縣、休寧縣及嘉興府嘉興縣、嚴州府遂安縣等地。而上圖藏古籍紙背明代黃冊文獻多達30餘種,攢造時間包括洪武三年、永樂二十年、天順六年、成化八年、弘治五年、正德七年、嘉靖三十一年、嘉靖四十一年、隆慶六年、萬曆十年等,正可與已知黃冊構成一個完整的時間鏈條;涉及地域則包括處州府龍泉、青田、遂昌等縣,浙江金華府永康縣、嘉興府桐鄉縣、衢州府龍遊縣、台州府臨海縣,直隸揚州府泰州,直隸蘇州府昆山縣、吳縣、長洲縣、嘉定縣;直隸松江府華亭縣;直隸常州府武進縣;直隸寧國府寧國縣;直隸應天府上元縣;山東東昌府茌平縣、兗州府東平州東阿縣;山西汾州、太原府代州崞縣、大同府應州;福建汀州府永定縣、興化府莆田縣;湖廣衡州府衡陽縣等27個州縣。這既大幅增加了明代黃冊文獻資源的數量種類,又極大豐富了明代黃冊文獻資源的地區分佈情況,尤其是其中山東、山西、福建、湖廣等地的黃冊,均爲首次發現,史料價值更爲珍貴。

本書除前言和附錄之外,主體章節爲四章,每章又各含專題研究論文多篇:

前言旨在介紹本書的來龍去脈,要旨在凸顯上圖藏古籍紙背明代黃冊文獻的核心史料價值和主要學術意義。

第一章“公文紙本古籍紙背文獻綜論”爲全書的背景性論述。因本書主要復原研究對象爲新發現於古籍紙背的明代黃冊,而古籍紙背文獻又屬於一個相對比較新的概念,故本書首先對“公文紙本古籍紙背文獻”相關概念、存世數量、概念內涵與外延及其價值意義等問題進行了論述,以便於學者了解該批新發現明代黃冊文獻的相關背景。

第二章“公文紙本古籍紙背所見明代黃冊文獻概述”主要是對目前已知的古籍紙背明代黃冊文獻進行了詳細梳理和概述介紹,主要介紹了新發現於各種公文紙本古籍紙背的39種明代黃冊。

第三章“新發現公文紙本古籍紙背洪武三年處州府小黃冊復原與研究”,是對新發現上圖藏古籍紙背明洪武三年處州府小黃冊的復原與專題研究,主要包括小黃冊攢造縣都考證、處州府某縣某都第四里小黃冊復原、小黃冊書式復原、登載格式起源、明初里甲輪役編排原則及外役、畸零、寄莊等特殊民戶的考證等。

第四章“新發現上海圖書館藏古籍紙背明代賦役黃冊復原與研究”,則是對新發現的上圖藏古籍紙背各種明代賦役黃冊的復原與專題研究,主要包括正德七年(1512)揚州府泰州寧海鄉賦役黃冊戶頭散葉綴合復原,古籍紙背明代福建莆田縣、永定縣及山西汾、應二州賦役黃冊考釋,古籍紙背帶墨戳賦役黃冊考釋及古籍紙背賦役黃冊所見州縣軍戶和田土買賣問題考證等內容。

本書的附錄,主要包括三部分內容:

(一)“洪武三年處州府小黃冊綴合復原”。本書在研究過程中,已經完成了對新發現上圖及川圖藏古籍紙背所包含的處州府4個以上縣、15個以上都、34里、900餘戶人丁和田產信息的小黃冊全部綴合復原工作,鑒於小黃冊的稀缺程度及重要學術、史料價值,本擬多公佈一些資料,但限於篇幅,最後僅選取了3個里的復原小黃冊收入:一種是收於本書第三章的“處州府某縣某都第四里”小黃冊復原,另外两種即收入了本附錄的“青田縣四都某里”和“龍泉縣二都某里”小黃冊復原。其他復原小黃冊,待有機會,將盡快公佈。

(二)“新發現古籍紙背明代賦役黃冊示例”主要選錄了“永樂二十年(1422)浙江金華府永康縣義豐鄉壹都陸里賦役黃冊”、“成化八年(1472)山東東昌府茌平縣叄鄉第壹圖賦役黃冊”、“弘治五年(1492)浙江台州府臨海縣貳拾玖都貳圖賦役黃冊”、“正德七年(1512)直隸蘇州府昆山縣全吳鄉第陸保第拾圖賦役黃冊”、“嘉靖四十一年(1562)山西汾州南郭西厢關厢第拾壹圖賦役黃冊”、“萬曆十年(1582)山東兗州府東平州東阿縣賦役黃冊(稿)”、“某年湖廣衡州府衡陽縣賦役黃冊”等7種新發現的不同時期、不同地域的賦役黃冊部分內容和圖版。這些新發現黃冊均位於古籍紙背,而古籍本身又大都屬於善本書籍,借閱查看頗爲不便,故而本書附錄部分內容,以提供給學界使用。但同樣因限於篇幅,每種僅能選取內容相對完整的幾葉散葉進行示例。

(三)“哈佛藏《韻學集成》《直音篇》紙背明代黃冊綴合與研究”主要對哈佛藏《韻學集成》《直音篇》兩書紙背明代揚州府賦役黃冊進行了簡要介紹,並復原出了14件相對完整的黃冊散葉。因其不屬於本書復原研究的主體——上圖藏古籍紙背文獻,但同屬新發現古籍紙背明代黃冊文獻,爲保證體例的統一和內容的完整,將其放入附錄部分,一併公佈。

最後特別說明,本書書名使用的“黃冊文獻”概念包括小黃冊和賦役黃冊兩種。我們在行文中對“小黃冊”盡量使用全稱,對“賦役黃冊”則在使用頻次較高的時候可能會以“黃冊”簡稱。另外,本書各章所收均爲專題性研究論文,這些文章當中既有已經公開發表的舊作,也有首次刊布的新論,由於形成時間不同,有些行文用語並不一致,有些內容也不免重復,在收入本書的時候,我們除做了一些必要的內容增刪修飾和文字統一處理之外,還盡量保持原文的面貌,以反映筆者對文書認識和研究的歷程。以上兩點希望讀者注意並予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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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繼民,宋坤.新發現古籍紙背明代黃冊文獻復原與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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