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情理法”这一符号为切入点,在论证“情理法”作为一个独立概念的可能性与必要性的前提下,指出了裁判合理性的建构是“情理法”作为一个独立概念的内核。在此基础上,选择了四部刑部诉讼档案作为分析对象,以实证的方法透视清代乾隆朝的司法实践。同时在立足于情理法这一概念的基础上结合对当代个案进行分析,从而展现情理法这一传统概念在当代司法实践中依然具有的生命力。本书重新思考中国古代司法实践中“情理法关系”的表征,以及社会主义法治进程中“情理法融通”的价值与实现,既有助于现实法律纠纷的直接解决,也可以借助理论观察来探究法律治理的实践难题,具有重大理论与现实意义。
暂无简介
用户未登录无权限查看参考文献
作者:米瑟斯
社会主义
作者:孙国华
公平正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作者:隆英强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与藏族法律文化的...
作者:〔捷克〕奥塔·锡克
社会主义的计划和市场
作者:杨方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建设史论
作者:刘本炬
论实践社会主义
作者:朱雪微
社会主义:柯亨与马克思
作者:W·布鲁斯
社会主义的政治与经济
余额不足,请先充值或选择其他支付方式
账户:admin,可用余额 元
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请使用手机登录默认注册账号
已有账号,返回登录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