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群学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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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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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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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论群学形态

——群学从元典到制度化的演进

一 引言

“中国学术有经世致用的传统”这个说法,已经成为学术界的“口头禅”。但是说来容易,真要理解,却不见得。就笔者而言,过去一直以为,“经世致用”不过是重在强调实用。近年来,在研究群学的过程中,才领悟到“经世致用”反过来还影响学术的存在和绵延形式。

我们在《中国社会学:起源与绵延》[1]一书中梳理出了群学概念体系,在《中国社会学史》(第一卷)[2]中又建构了群学元典的命题体系,从而证明了群学的历史存在性。那么,群学在战国末期诞生至今已逾2200年,它是否得以传承?其传承机制和绵延形式是什么?中国古代的知识分类和分科模式与西方不同,因而自秦汉以降,未见哪一位学者自称“群学家”;宋代以后更有人否定荀子、批评群学。有人据此轻易得出结论:荀学沉寂了,甚至认为群学湮没了、中绝了。但也有一些人确信荀学并没有湮没:清代汪中就指出,两汉经学皆出于荀学;[3]谭嗣同也认为,两千年来之学,荀学也。[4]不然的话,“托古改制”的康有为从哪里找来了1891年在万木草堂讲授的群学,梁启超为何能理直气壮地称荀子为“社会学之巨擘”?[5]而严复、蔡元培等人则有群学专论[6],钱锺书使用了“群学家”专称。[7]显然,他们认为群学自战国末期诞生以来是一直存在的。[8]诚如钱穆所言:“中国学术思想,自秦以后,仍然继续,并未中断。只是时代变了,思想也跟着变。从前可谓诸子百家的分裂时期,而现在(指秦汉以来——引者注)则要求调和融通而归统一。”[9]这一论断,当然也适用于群学。那么,群学是怎样跟着时代变化的,是怎样延续的,其机制是什么?个中原委极为复杂,而“经世致用”可以引导我们找到正确答案。

二 群学演进的开启

(一)荀子游秦及其对秦国制度建设的影响

“经世”一词初见于《庄子》“春秋经世,先王之志”[10],“致用”则见于《周易》“精义入神,以致用也”[11]。可见,中国学术从根源上说就强调经世致用,儒家尤甚。孔子周游列国,孟子也游说多国,无非希望自己的学说能够付诸实践。可是,大儒们尽管热衷于在诸国之间游走,企图一展抱负,却都拒赴秦国,称遵行法家的秦国为“暴秦”,视为虎狼,甚至以赴秦为耻。然而,到了战国末期,情况发生了改变,作为东方精神领袖的儒学大师荀子带头游历了秦国。荀子入秦,是在秦昭襄王时期,大约公元前269年至前262年,此时的秦国已基本具备了一统天下的实力。历史文献上记载,荀子入秦境后沿途观察,并会见了秦昭襄王和秦相应侯范雎,但未被任用。于是,不少研究者据此就简单地用“未见用”三个字,否定了荀子对秦国制度建设可能发生的影响。加之这个问题曾被所谓“儒法斗争”等思潮所搅乱,确实难以厘清,今天从群学研究的视角,应该对此作何理解?

第一,就儒法关系而言,如果绝对地将秦国归于法家一边,将“六国”[12]归于儒家和道家、阴阳家等各家一边,岂不是简单地将秦统一六国与拒秦统一的斗争同所谓“儒法斗争”画了等号?这个问题不搞清楚,难免落入“文化大革命”中“四人帮”所谓“尊法批儒”的一套——法家是推动统一大业的,是符合历史潮流的,因而是进步的;儒家是抗拒统一的,是崇古复古的,因而是反动的。实际上,对于秦国强盛贡献最大的昭襄王和秦始皇虽然重用法家,但是作为实践家,他们并没有“纯法”的标签,而是怎么有利于富国强兵他们就怎么干。如果他们不勤政爱民,能得民心吗?如果不礼贤下士,能招揽天下英才吗?即便是征讨六国,也要声称“兴仁义之师”,否则岂不“师出无名”?确实,《荀子》书中记载,在回答秦相应侯范雎所问时,荀子指出秦国的“所短”是“无儒”。[13]但这不等于秦国在什么时候都没有儒者。昭襄王时期可能儒者有也不多,吕不韦执政和秦始皇时期是不乏儒者的。司马迁在《史记》中说秦始皇时有博士七十人,其中多为儒者,且可在朝进言。[14]据王国维考证,秦代博士有姓名可考的有7人,其中至少确知伏生、叔孙通、羊子等为儒生。[15]而在函谷关外的东方六国一边,并非没有法家,正是法家的头号代表人物韩非实为联合抗秦的主要策划者。足见“抗秦或助秦=儒法之争=反动与进步”这一套贴标签的做法是站不住脚的。

因为秦相李斯提议“焚书坑儒”,被后世儒家所唾骂,李斯就被说成纯粹法家的实践家;秦始皇重用李斯,好像就纯粹实行法家之权术势。这样一来,不就等于把秦之所以能灭六国,顺应历史大势,实现中国统一大业的功劳,完全归之于法家之一派?法家之外包括儒家在内的诸家之学岂不都站到了中华统一大业的对立面?这符合历史事实吗?至于历史事实,诚如任继愈所说:“孔、墨、老、庄、申、韩,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希望天下(中国——引者注)统一,建立一个有秩序的社会。他们从不同角度,代表不同的人群,为后来秦汉大一统提供蓝图作思想探索。”[16]显然,尤其是对于战国末期人物,非要贴上“纯儒”“纯法”的标签,把所谓“儒法之争”绝对化,对历史没有什么解释力,对后世更没有什么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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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天魁,高和荣,王处辉,刘少杰,杨善民,邓万春,何健.中国社会学史.第二卷,群学制度化:全2册[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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