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师范:澳门师范教育的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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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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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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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百年师范:澳门师范教育的轨迹

一 中国师范教育的发轫

中国的师范教育始于清末,盛宣怀于光绪二十三年(1897)奏请在上海设置南洋公学,在校内设置四院,其中之一即为“师范院”[1];孙家鼐于翌年奏请筹备京师大学堂,章程总纲第四节为设立“师范斋以养教习之才”[2],但1898年正是戊戌政变,一切新政戛然而止。1902年张百熙具奏的《钦定学堂章程》(壬寅学制)规定,京师大学堂有“师范馆”之设,省会高等学堂设“师范学堂以造就各处中学堂教员”,府治中学堂设“师范学堂以造成小学堂教习之才”[3]。张百熙、荣庆、张之洞于翌年重订章程,是为《奏定学堂章程》(癸卯学制),其对师范教育有更详备的计划。章程中师范教育分初级和优级,前者由州县设立,修业期5年,后者由京师和省城设立,修业期3年;另实业学堂内亦设实业教员讲习所,毕业年限则视乎学科,一至三年不等。初级师范学堂培养小学教师,除完全科及简易科外并添设预备科和小学师范讲习所,优级师范学堂为培养初级师范学堂及中学堂教员,实业教员讲习科用作培养各实业学堂、实业补习普通学堂和艺徒学堂教员。[4]宣统年间,师范教育又曾略有变动。至于女子师范,初只见于“家庭教育法章程”,1906年天津设立北洋女子师范学堂,次年学部拟定《女子师范学堂章程》,其中限定各州县必须设立一所女子师范学堂,对象为高等小学堂毕业的女生,修业期4年。学部又曾致电各省督抚,要求全力增加各省城师范名额,要求至少“设一年卒业之初级简易科生五百人,以养成小学教习。并设两年卒业之优级选科生二百人;选科中分四类,一历史地理,二理化,三博物,四算学;每类学生五十人,以养成府立师范学堂、中学堂教习。并须附设五个月卒业之体操专修科,授以体操、游戏、教育、生理教授等法,名额百人,以养成小学体操教习”[5],学部并计划于五个月内派视学官分省巡视。光绪三十四年(1908)广东的师范学堂和学生人数见表7-1。[6]

表7-1 1908年广东的师范学堂和学生人数

这些学校大概就是两广优级师范学堂、教忠师范学堂、坤维女子师范学堂、洁芳女子师范学堂等。[7]民国元年公布《师范教育令》(1912.9),又先后颁布《师范学校规程》(1912.12)、《高等师范学校规程》(1913.2)和《师范学校课程标准》(1913.3)等,初级师范学堂改称师范学校,优级师范学堂改称高等师范学校,并将全国划分为六个“国立”高等师范区,其中有广东区由教育部直接管辖。截至1916年年底,广东或有九所师范学校,总在学人数为617名,毕业生人数为231名。[8]

二 师范制度确立前后澳门的教育改良

清朝的洋务运动持续了三十多年,从同治元年(1862)到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所开设的学校,前贤已大致将该时期的学校分为三类。一为京师同文馆、上海和广州的广方言馆,以及湖北自强学堂之类的专门学习外国语言文字的学校;二为福建的船政学堂、天津和广东的水师学堂这一类专门造就造船和驾驶人才的学校;三为天津的武备学堂、广东的陆师学堂、湖北的武备学堂和南京的陆军学堂之类的造就陆军官弁的学校。[9]澳门在这期间的人口本就不多,而华人办理的学校仍以传统的私塾为主。虽然1878年的记录是70所男校,3所女校,但平均就读的人数极少。[10]至于政府和教会办理的西式学校也不多,1899年的记录是两所初学义塾(即公局义学,即男子中心学校和女子中心学校),澳门通商义学、华童学习西洋文义学、若瑟堂书院、啰唦唎嘛女书院,以及利宵学校。[11]

洋务运动未能让大清强盛的原因固然是多样的,而教学就是其中之一。梁启超主张维新变法,在《时务报》上就曾发表过系列的论文,其中有《论师范》一文。梁启超看到日本的成功,所以一开始便是“善矣哉,日人之兴学也”。洋务派兴办教育的成效不彰,梁启超归因于学堂教习多用西人,并提出同文馆和水师学堂等聘用西人充当教习有“五不相宜”,中国有四万万之大众却缺乏人才充任教习,慨叹:“天下事之可伤可耻,孰过此矣?”梁启超提出欲革旧习、兴智学,必以立师范学堂为变法的第一义,而他提出的正是日本寻常师范学校的制度。梁启超认为变法应该由基层做起,也就是从小学堂开始,而不是立刻建设大学堂。梁启超建议“师范学校,与小学并立。小学校之教习,即师范学校之生徒也”,“以师范学堂之生徒,为小学之教习,而别设师范学堂之教习,使课之以教术,即以小学堂生徒之成就,验师范学堂生徒之成就,三年之后,其可以中教习之选者,每县必有一人,于是荟而大试之,择其尤异者为大学堂中学堂总教习,其稍次者为分教习,或小学堂教习”[12]。以师范学校的学生作为小学教师,当师范学校的学生水平提升后又可以选拔为中学和大学的教师,自是开创性的主张。晚清的师范学堂便是设有附属学校,民国的《师范教育令》第十条规定,师范学校应设附属小学校,高等师范学校应设附属小学校、中学校,女子师范学校于附属小学校外应设蒙养园,女子高等师范学校于附属小学校外应设附属女子中学,并设蒙养园。[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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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振伟.百年树人:清末以来的澳门教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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