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社会大分工理论”与中国历史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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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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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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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三次社会大分工理论”与中国历史实际

在谈到历史上最早的人类文明产生的过程及其物质基础和从分工的角度来看阶级产生的途径时,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提出的三次社会大分工理论,是著名的,一度在我国学术界还比较流行。三次社会大分工的第一次分工讲的是亚洲上古时期牧畜业早于农业。恩格斯说:“在东大陆,野蛮时代的中级阶段是从驯养供给乳和肉的动物开始的,而植物的种植,在这里似乎直到这一时期的晚期还不为人所知。”[1]又说:由于牲畜的蓄养,“游牧部落从其余的野蛮人群中分离出来——这是第一次社会大分工”[2]。“从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中,也就产生了第一次社会大分裂,分裂为两个阶级:主人和奴隶、剥削者和被剥削者”[3]。然而,根据20世纪50年代以来西亚和我国近几十年的考古成果,这一说法显然是需要修正的。考古学已证明,无论是西亚还是中国,农业的起源可以上溯到一万年前,农业的起源早于游牧,在农业中可以包含有家畜饲养,而以游牧经济为特色的游牧民族,则出现得较晚。至于游牧民族是否转变为农业民族,则视其本身的和外部的各种条件为转移,并不是人类文明产生和发展的必然规律。所以,农业的起源和农耕聚落形态的出现,才是世界各大文明古国最初走向文明社会的共同基础,共同起点[4]。为此,田昌五先生说,三次社会大分工说中的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理论,只能看作是当时的科学假说,并没有充分的事实根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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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震中.中国古代国家的起源与王权的形成[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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