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事作品结构分析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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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图书: 《叙述学研究》

出版日期:198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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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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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事作品结构分析导论

罗兰·巴特

张寅德 译

世界上叙事作品之多,不计其数;种类浩繁,题材各异。对人类来说,似乎任何材料都适宜于叙事:叙事承载物可以是口头或书面的有声语言、是固定的或活动的画面、是手势,以及所有这些材料的有机混合;叙事遍布于神话、传说、寓言、民间故事、小说、史诗、历史、悲剧、正剧、喜剧、哑剧、绘画(请想一想卡帕齐奥的《圣于絮尔》那幅画)、彩绘玻璃窗、电影、连环画、社会杂闻、会话。而且,以这些几乎无限的形式出现的叙事遍存于一切时代、一切地方、一切社会。叙事是与人类历史本身共同产生的;任何地方都不存在、也从来不曾存在过没有叙事的民族;所有阶级、所有人类集团,都有自己的叙事作品,而且这些叙事作品经常为具有不同的,乃至对立的文化素养的人[1]所共同享受。所以,叙事作品不分高尚和低劣文学,它超越国度、超越历史、超越文化,犹如生命那样永存着。

难道因为叙事具有这样的普遍性我们就应该断言它是毫无意义的吗?难道叙事已经普遍到我们除了象文学史研究有时所做的那样,对叙事的某些极其特殊的种类作有限地描写以外,就没有什么东西可说了吗?可是即便就是这些种类,我们又应该如何把握它们,如何建立区分它们、识别它们的法则呢?不参照一个共同的模式,怎么能够区分长篇小说与短篇小说、民间故事与神话、正剧与悲剧(人们如此做了千百次)呢?这一共同模式存在于一切言语的最具体、最历史的叙述形式里。因此,不是托词叙事是一个普遍现象,因而放弃雄心对之闭口不谈,而是(自亚里斯多德起)定期地关心叙述形式,这是合乎情理的。叙述的形式,新生的结构主义将其作为自己的首要课题之一,这也是正常的。结构主义不正是通过成功地描写“语言”——言语来自语言,我们又能借语言再生言语——来驾驭无限的言语的吗?面对无限的叙事作品以及人们能够讨论叙事作品的众多的观点(历史的、心理学的、社会学的、人种学的以及美学的等等),分析家几乎身临与索绪尔同样的情景,因为索绪尔在纷繁的语言现象面前,试图从表面杂乱无章的信息中找出一条分类原则和一个描写焦点。仅现阶段而言,俄罗斯形式主义派,普罗普、列维—斯特劳斯教我们掌握了以下二难推理:或者叙事作品只不过是一堆事件的絮叨,要研究叙事作品只有信赖叙述人(作者)的艺术、才能或天资——所有偶然性的神话的形式[2]——,或者叙事作品与其他叙事作品拥有一个可资分析的共同结构,不管陈述这一结构需要有多大耐心。因为在最复杂的胡编和最简单的组合之间存在着一道鸿沟。如果不参照一个具有单位和规则的潜在系统,谁也不能够组织成(生产出)一部叙事作品。

那末到何处去寻找叙事作品的结构呢?当然到叙事作品中去找。是所有叙事作品吗?许多评论家虽然接受叙述结构这一概念,却并不同意使文学分析摆脱实验科学的模式,他们固执地要求人们在叙述方面使用一种纯粹的归纳性的方法,要求人们首先研究某种体裁、某一时期、某一社会的所有叙事作品,然后才逐步拟订一个总的模式。这一出于良知的看法是一种空想。语言学本身虽然只需要研究大约三千种语言,却还无法做到这一点。它明智地改用演绎法,然而就是从那天起,语言学才真正形成,并且以巨大的步伐向前迈进,甚至于能够预见以前未曾发现的事实[3]。而叙述的分析面临着数以百万计的叙事作品,还更有什么可言呢?叙述的分析注定要采用演绎的方法;它不得不首先假设一个描写模式(美国语言学家称之为“理论”),然后从这一模式出发,逐渐潜降到与之既有联系又有差距的各种类型:由此具备了统一的描写工具的叙述分析只有在这些联系和差距中才能发现叙事作品的多样性及其历史、地理和文化的不同性[4]

因此为了对无穷无尽的叙事作品进行描写和分类,必须要有一种“理论”(就我们刚才所讲的实用意义来说),当务之急就是去寻找,去创建。如果我们在入手时就遵循一个提供给我们首批术语和原理的模式,就会使这一理论的建立工作得到许多方便。按照研究的现状把语言学本身作为叙事作品结构分析的基本模式似乎是适宜的[5]

一、叙事作品的语言

1.超越句子

众所周知,语言学研究以句子为限。语言学家认为这是它有权过问的最终单位;事实上,句子是一个序次而不是一个系列,不能与构成句子的词的总和混为一谈,它由此形成一个独立的单位;语句不同,语句不是别的,它正是构成语句的句子系列。所以从语言学的观点来看,话语中的任何因素都可以在句子里找到。马丁内指出:“句子是能够全面而完整地反映话语的最小切分成分。”[6]因此语言学的研究对象不能超越句子,因为句子范围之外,只不过是另外一些句子而已。植物学家在描写了花朵以后,不可能去描写花束。

不过显而易见,话语本身,(作为句子总体)是有组织的,而且话语经过这样组织显出是高于语言学家语言[7]的另一种语言的信息。话语有自己的单位、规则和“语法”。话语虽然完全是由句子组成的,但是由于超越句子范围,所以自然应该是一种第二语言学的研究对象。这种话语语言学在长时期中曾经有过一个光荣的名称,叫修辞学。但是由于复杂的历史原因,修辞学走到了美文学一边,而美文学又与语言研究分道扬镳,所以最近又需要重新审视这一问题。新的话语语言学虽然还不发达,但是毕竟是语言学家们自己提出来的[8]。这一事实并不是无足轻重的。话语虽然构成一个独立的研究对象,但是其研究必须从语言学出发。如果必须先向一个任务巨大、材料无限的分析提供一个工作设想的话,那么,最为理智的做法是假设句子和话语之间具有对等关系,因为同一个形式组织似乎支配着所有符号学体系,不管其内容如何之多,其规模如何之大。话语可能是一个大“句子”(其单位并不一定非是句子),正如句子就某些特性来说是一个小的“话语”。这一假设与目前人类学的某些主张是完全一致的。雅各布森和列维-斯特劳斯曾经指出,人类可以用其创造第二系统、即“减速系统”(用于制造其他工具的工具、言语的双重分节、导致家族分室的乱伦禁忌)的能力来给自己下定义。苏联语言学家伊凡诺夫也认为,学会自然语言以后才能学会人工语言。对于人类来说,重要的是能够使用多种意义系统,所以自然语言就有助于制造人工语言。因此假设句子和话语之间具有一种“第二”关系,——为了尊重对应的纯形式的特性,我们将称之为对等关系,——是合乎情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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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寅德.叙述学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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