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浮华”案再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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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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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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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浮华”案再探讨

关于曹魏太和“浮华”问题,前贤时哲多有关注,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说法有两种。其一是贺昌群先生的看法,他认为“浮华一词,本汉人常语,魏晋之际,实指清谈而言”。[1]周一良则持另一种看法,“所谓浮华,非指生活上之浮华奢靡,而是从政治着眼,以才能互相标榜,结为朋党,标举名号如‘四窗’、‘八达’之类以自夸”。[2]二人分别从思想、政治两个维度来理解,对解决这一问题颇有启发,然而他们的观点都存在一定的问题。

周一良以结党来论“浮华”,乃是受陈寅恪先生政治集团分析范式的影响,从曹马之争的结果出发,通过倒推来解释历史进程,王伊同关于这一问题的解释其实也是沿着这一思路。这一思路实际上存在观念先行的危险,其主要证据也并不充分。贺昌群的观察点侧重在思想上,他指出当时“合党连群,互相褒叹”等社会风气的存在,但将原因归为清谈的新思想盛行。青木正儿与王晓毅先生都将太和“浮华”与正始玄学关联在一起,基本与贺氏的思路相近。贺氏的说法固有卓见,然而缺陷在于忽视了“浮华”的对立面,即魏明帝本身的思想,以致论析不够深入。近年来有些学者对这一问题又提出了新的看法,[3]但仍有进一步检讨的必要。

一 “浮华”案的发生及其过程

首先宜对“浮华”的性质加以考察。《三国志》卷九《曹爽传》载:

南阳何晏、邓飏、李胜、沛国丁谧、东平毕轨咸有声名,进趣于时,明帝以其浮华,皆抑黜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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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太和“浮华”案再探讨[C]//侯长林.梵净国学研究.第2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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