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锐敏
姚锐敏,祖籍湖北老河口,生于1956年8月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华中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主要进行法治政府、依法行政、乡村治理方向的研究
工作经历:
1989年华师硕士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
1996年晋升为副教授
2003年晋升为教授
主要讲授《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劳动法学》等课程。
承担项目:
199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违法行政责任研究”
1999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依法治国和村民自治背景下村级党组织领导研究”
200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谐社会视阈下乡镇政府行政法治化研究”
2009年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湖北省农村改革与发展背景下乡镇政府行政法治化研究”
2011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县级政府依法行政动力的优化与开发研究”
代表著作:
(1)《依法行政的理论与实践》,法律出版社2000年
(2)《违法行政责任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年
(3)《中国行政法通论》,武汉出版社2002年
(4)《乡村治理中的村级党组织领导》,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
(5)《行政下乡与依法行政》,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
发表论文:
(1)《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保证》,《重庆社会科学》1998/01
(2)《现代行政法控权理论的新思考》,《宁夏社会科学》2000/01
(3)《关于行政滥用职权的范围和性质的探讨》,《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0/05
(4)《简论行政侵权主体》,《学术论坛》2001/01
(5)《论强制履行法定职责》,《宁夏社会科学》2001/05
(6)《论行政失职》,《河北法学》2001/05
(7)《论完善我国行政处分的程序》,《中国法学》2001/03
(8)《论我国行政程序法律化的现状与发展》,《社会科学研究》2001/05
(9)《关于强制履行法定职责的若干问题的探讨》,《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1/05
(10)《走出“两委”关系困境的关键:村级党组织领导法治化探析》,《社会科学研究》2007/05
(11)《乡村行政机制转型:从政治支配到法律规制》,《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8/06
(13)《希望田野上的法治曙光——依法治国背景下乡村行政的法治走向分析》,《湖北社会科学》 2009/06
(14)《改革开放背景下乡村政治化行政机制的困境分析》,《江汉论坛》2010/01
(15)《全面推进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的民主进路》,《中州学刊》20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