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全有
于全有(1962— ),男,辽宁丹东人,锦州师范学院中文系文学学士(汉语言文学),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文学硕士(主攻语法修辞),吉林大学哲社学院哲学博士(主攻语言哲学)。现为沈阳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国际教育等专业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现代汉语、社会语言学、语言哲学等教学与研究工作。
曾任沈阳师范学院中文系副主任、沈阳师范大学文学院副院长、辽宁省语言学会副会长、辽宁省语言文字工作者协会副会长、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语文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辽宁社会科学院中国民俗语言文化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大连外国语大学兼职研究生导师等职。著有《语言本质理论的哲学重建》《语言理论与应用研究》《普通话概论》《现代汉语专题研究》等著作多部,主编《中国语言学研究》《语言学概论学习指要》等,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曾获辽宁省优秀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辽宁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教育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辽宁省语言文字先进工作者、沈阳市优秀教师、曾宪梓奖教基金奖、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等荣誉及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