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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一带一路”营商环境研究院揭牌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网
发布时间: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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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 陆航 通讯员 贾同乐)11月10日,西北政法大学“一带一路”营商环境研究院设立大会暨第一届“一带一路”营商环境研讨会在西安召开。陕西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师建平,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范九利共同为“一带一路”营商环境研究院揭牌。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张荣刚主持揭牌仪式。60余位专家学者围绕“‘一带一路’营商环境建设典型经验”“陕西省营商环境建设与优化”等议题进行交流座谈。

  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跟时代要求和人民意愿,遵循法治规律、坚持系统观念,以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为着力点推进涉外法治工作,不断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师建平提出,我们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的布局,深化涉外法律服务,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提高国际影响力,助力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共建“一带一路”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法治是营商环境的基础。西北政法大学“一带一路”营商环境研究院是为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完善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机制”重大决策,陕西省“贯彻二十大精神、深化‘三个年’活动、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等政策而设立。范九利表示,西北政法大学近年来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持续加强理论研究与人才培养建设,深化与实务部门合作共建,为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一带一路”营商环境研究院的设立,为各方搭建了合作交流平台,期待与会嘉宾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和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贡献智慧。

  各国参与“一带一路”有利于加强全球互联互通水平,促进国际贸易,加快工业化和经济增长。意大利经济和财政部前部长、罗马第二大学经济学名誉教授特里亚认为,西北政法大学“一带一路”营商环境研究院的成立可以促进理论研究和实务交流,为各类主体提供决策建议。这些研究工作不仅对陕西省营商环境的优化具有重要意义,也对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增进国际合作与全球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王贵国表示,西北政法大学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中取得了众多成果,西北政法大学“一带一路”营商环境研究院的成立体现了学校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理念以及为一流营商环境的营造提供智力贡献的担当。学界应当发现和理解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强调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性,发掘中华传统文化在营商环境研究中的重要价值。

  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建设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教授、中意法与罗马法研究所所长费安玲表示,一流营商环境的核心在于契约精神的养成,在于规则的制定和遵守,在于相互尊重和共同发展。她建议西北政法大学“一带一路”营商环境研究院应当积极开展社会合作实践,助力提升“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西北地区营商环境发展。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可以和“一带一路”营商环境研究院展开深入的合作。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一带一路”营商环境研究院院长王莹莹表示,研究院今后将致力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营商环境研究与服务团队建设,积极开展社会合作实践,向政府、法治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决策咨询和智库报告,助力提升“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西北地区营商环境发展,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贡献智识。“一带一路”营商环境研究院的设立,可以为政府机关、各类经营主体提供决策咨询和智库报告,有的放矢地应对现实问题。

  本次会议由西北政法大学主办,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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