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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审黑格尔实体观的思想渊源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发布时间:202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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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西方哲学史上,黑格尔首次提出,不仅要将真实的东西(真理、存在)理解为实体,还要将其理解为主体,这个观点被称之为“实体就是主体”。一般而言,哲学史上都会认为黑格尔的实体观源自斯宾诺莎。但是,如果仅仅认为黑格尔的实体概念来自斯宾诺莎,则显然没有看到黑格尔对斯宾诺莎这种前批判哲学的批判,甚至会导致人们误认为黑格尔同样陷入了康德批判的前批判哲学的逻辑中心主义困境之中。斯宾诺莎的实体建立在数学逻辑基础之上,这已经被康德和黑格尔判定为独断论。黑格尔的实体观显然还有其他的思想渊源。

  严格地说,黑格尔实际是在康德批判哲学的基础上,在回应或者克服康德批判的前批判哲学的基础上,借助斯宾诺莎的实体自因的观点,重新整合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和形而上学(存在论、实体论和神学),克服康德遗留下的在传统形式逻辑中无法解决的知性和理性的矛盾。海德格尔把西方传统形而上学的机制判定为存在的—神的—逻辑学机制,这个机制实际上在整个西方哲学史上都处于冲突之中,直到康德才真正意识到或者清楚地梳理出这个冲突中的逻辑矛盾,即知性和理性之间的冲突。康德揭示的这个矛盾,实际上就是哲学史上的逻辑学的实体和形而上学(存在论、实体论和神学)的实体之间的矛盾。黑格尔认为,知性和理性的区分是整个近代哲学的最大贡献,但是,康德并没有真正解决两者之间的冲突。黑格尔则在精神的自身运动、自身实现中,在逻辑的形而上学中,解决了知性和理性的冲突以及逻辑学的实体和形而上学的实体的冲突。黑格尔在《耶拿逻辑》中明确了自己的哲学任务是整合逻辑学和形而上学。黑格尔实体观的思想来源实际上包括亚里士多德的实体之逻辑意义和本体论意义的区分、康德的知性和理性的区分以及斯宾诺莎的实体自因观。

  在《范畴篇》中,亚里士多德把第一实体规定为“既不可以用来述说一个主体又不存在于一个主体里面的东西”。这个规定有两层意思,第一,“不可以用来述说一个主体”指的是逻辑意义,第一实体不能用来述谓主词,也就是说,它不能是谓词,只能是主词;第二,“不存在于一个主体里面”指的是本体论意义,第一实体不依存主体,不是属性,它就是主体、基质、主词本身。种、属则是第二本体,可以是谓词,也可以是主词。但是,在《形而上学》中,亚里士多德指出,形而上学的核心是存在和一,但是,存在和一在逻辑学上是最普遍的东西,最普遍的东西不能作为主词,不是实体。作为存在的存在(或者作为是的是)即实体,与《范畴篇》相反,形式成为第一实体,它是形而上学的核心,存在论问题成为实体论问题。同时,在《形而上学》中,亚氏也指出,最高的实体是神,神是创造一切的来源,神是第一实体,这样一来,神学问题(绝对)也成为形而上学的核心。亚里士多德的实体中存在着双重矛盾,个体事物的实体与形式的实体之间的矛盾,以及形式的实体与神的实体之间的矛盾,这两个矛盾在哲学史上一直争论不休。

  我们认为,亚氏的这两个矛盾实际上可以还原为一对矛盾,即实体的逻辑意义和本体意义之间的矛盾。在逻辑学意义上,第一实体只能是主词,这个实体就是专名,种属作为第二实体是通名,但是,存在(是)是最普遍的,与一同样,都不是实体或者主词,因为没有任何谓词表述它。显然,思想或者概念没有办法表述这个最普遍的主词,最普遍的东西没有属差,无法定义。但是,在本体论意义上,语词指向的对象、具体事物必须存在原因,最终的原因和本源必须客观存在,否则,所有关于本体问题的考虑最终都会陷入循环论证(begging question)之中。也就是说,在本体论意义上,必须存在逻辑意义上不能存在的最普遍的东西,即“存在”,这个存在的核心即实体,最终只能是创造一切、或者一切具体事物之来源或者本源的神(理性、努斯)。逻辑学的实体与形而上学(存在论、实体论和神学)实体之间的矛盾存在于整个西方哲学史之中,康德首次真正地意识到两者之间的矛盾,并把这个矛盾阐述为知性与理性之间的矛盾。

  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为了拯救形而上学、限制知性,明确地指出了知性与理性之间的区别。知性只能认识现象领域,理性的对象是形而上学领域,包括世界、灵魂和上帝。知性的认识活动依赖于范畴,而范畴与形式逻辑的判断(或者命题)之间具有一一对应关系。理性是推理的思维活动,推理需要依赖于判断或者命题,理性没有自己的范畴,只能借助于知性的范畴,而知性范畴的实体只具有逻辑意义,不具有本体论意义。借助于知性范畴推理,世界、灵魂和上帝等实体的存在就是先验的幻相,根本无法证明。理性的三段论推理证明分别会陷入二律背反、理性的悖谬、不可证明与证否中。康德最清楚明白地指出了哲学史上知性和理性、逻辑学的实体和形而上学的实体之间的悖论,但是黑格尔并不满足于康德的二元论方案。

  黑格尔在耶拿早期的思想形成中,有三个体系纲要,其中1804—1805年的体系纲要被称为《耶拿逻辑》,主要处理逻辑学和形而上学问题,这是后来《逻辑学》的最初形态。尽管它没有《逻辑学》的体系成熟,但这个体系纲要恰恰说明了黑格尔的哲学任务以及黑格尔实体观的思想渊源。一方面,必须承认,黑格尔的确运用了斯宾诺莎的实体自因观来解决知性和理性、逻辑学的实体和形而上学的实体之间的矛盾,即这些问题都是概念(精神)的自我运动、自我实现的过程,所有实体都是概念的过程、片面的真理,概念及其实现才是作为整体或者全体的实体,实体就是主体。但另一方面,黑格尔完全不采用斯宾诺莎的数学逻辑方式,而是采用辩证逻辑的方式,把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的实体和形而上学的实体以及康德知性的实体和理性的实体整合在概念之中。

  在《耶拿逻辑》中,黑格尔把体系分为逻辑学和形而上学两个部分,分别对应《逻辑学》中的存在论、本质论和概念论。只不过在《逻辑学》中,逻辑是形而上学,而在《耶拿逻辑》中,黑格尔对二者的区分恰恰说明他意识到了哲学史上逻辑学的实体和形而上学的实体之间的矛盾,因此整个黑格尔哲学的任务都在于整合逻辑学与形而上学。《耶拿逻辑》中的实体是在“关系论”(即《逻辑学》的“本质论”)的“存在关系”中讨论,这里的实体实际上是现实性。在从可能性到现实性的过程中,实体存在于偶性(属性)之中,实体是可能性与现实性相结合的必然性的东西。黑格尔的实体正是在概念中,在下一个环节“思维关系”即普遍性、特殊性和个体性之中,在概念、判断和推理中实现其逻辑学的意义,并且在“形而上学”部分包括主观逻辑规律、客体形而上学和主体性形而上学中实现自身。在《逻辑学》中,实体是“本质论”环节的问题,从抽象的存在进展到实体上。无论在逻辑学还是形而上学上,存在都是抽象的实体、潜在的实体,实体是本质的存在。概念论实际上是实体通达绝对(神)或者理念的过程,是主观概念(概念、形式逻辑和推理)、客体(外在对象)和理念论的辩证过程,最终实体通达绝对理念。

  总而言之,黑格尔的实体的逻辑学意义和形而上学意义最终统一,海德格尔判定的形而上学机制在黑格尔这里才最终实现。黑格尔的实体形而上学,对于当代形而上学重构仍然具有启示和借鉴意义。

  (作者系江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编辑:常达(报纸) 胡子轩(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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